⑴ 去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分析:结婚登记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3、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⑵ 去民政局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去民政局领结婚证需要的手续:1、申请,男女双方必须亲自相应的证件,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作出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3、登记,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 重婚;(二)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 未到法定婚龄。
⑶ 登记结婚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是必须带的,不用带复印件。
2、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带好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如果是集体户口,要到所在单位要来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有自己的集体户口页原件。
3、结婚双方的合影:要红底的双方合影照片,需要带两张。在照相馆拍时直接告诉是结婚登记需要的即可,照相馆会洗出适合的大小。
4、九块钱:按国家规定,结婚登记的工本费是九块钱。一般无需另付其它费用,不过有的地方会需要部分证件的复印件,可能会加收复印费。
5、要结婚双方本人到场:结婚双方本人必须一起到民政局,民政局办事人员会询问结婚是否为本人的意愿。所以一定要本人到场。
婚姻登记的手续: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⑷ 去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哪些手续啊,要带哪些东西
法律分析:所需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双方持以上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⑸ 民政局婚姻登记要什么资料
民政局婚姻登记要什么资料
民政局婚姻登记要什么资料,结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婚姻登记,并且领取结婚证,只有有结婚证的婚姻才是合法的。下面看看民政局婚姻登记要什么资料。
一、去民政局领结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婚姻情况证明(通常由当事者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以及本人与对方并不互为直系血亲关系且三代以内无间接亲缘关系的相关文字声明。如果当事人曾有过婚史,则需携带离婚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及判决生效证明。
3、三张两寸免冠的半身彩色合照,要求是短期内拍摄的,也可以在登记现场进行拍摄。
注意:关于结婚证上的照片尺寸,民政部门出台过明确的规定,底色必须为蓝色或者红色,长宽尺寸必须为6cm*4cm,不符合规定的照片是不能够使用的。一般来说,选择在现场进行拍摄的夫妻比较多,即方便也可以避免做无用功,绝大多数民政局都有此项服务。
二、办理结婚证的条件是什么
1、男女双方均为自愿领证,且两人皆无合法的配偶。
2、男性已满22周岁,女性已满20周岁。
3、当事二人并非直系血亲,在三代以内也无任何间接的亲缘关系。
4、双方并没有医学上认为不予结合的疾病,如麻风病等。对于丧失性功能的人来说,必须在领证前如实地告知对方。
5、当事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场办理。
三、常见的不予登记理由
1、任意一方或两方都未满法定的注册登记年龄。
2、当事者并不是发自内心想要注册。
3、某一方当事人或双方都有合法的配偶。
4、申请双方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血缘关系。
5、婚前体检不合格,罹患法律上不予结婚的某些病症。
一、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自己那一页)。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三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Ps: 结婚证的照片可以去影楼拍,也可以在现场拍摄。一般在民政局现场拍会比较方便,影楼拍会有跟多选择。
二、领结婚证流程
1、取号,有预约也需要取号,可比预约时间提前到达。
2、在取号处领取《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填写,只需要填写基本资料,签名要留到婚姻登记员面前再签。
3、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资料,按指示签名盖指印。
4、双方一起读声明书(声明书由婚姻登记处提供)。
5、婚姻登记员将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证件材料齐全,当场发结婚证。
三、领证需要注意的地方
国内绝大多数的结婚登记都是在当地民政局受理,其相关的机构为结婚登记处。一般来说,它上班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上班。现在有网上预约系统,可以搜索:省份名+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
一、去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去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需要携带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1)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2)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3)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二、民政局结婚登记的手续有:
(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只有在按照国家规定的手续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到了结婚证之后,那男女之间才能成立婚姻关系,此时彼此之间的权益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去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上文中我已经作出了详细的介绍,各位不妨适当参考了解一下。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男女双方结婚时需要提供有效的材料,通常为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合照。如果不能够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证件或者户口本的,可以向当地所在的派出所开具正规的证明,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在材料齐全和满足结婚的各个条件下,当场受理,当场发放结婚证。
⑹ 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要带什么证件
民政局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一、居民身份证;二、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三、婚姻状况证明;四、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男女双方携带以上证件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