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婚姻证明在哪里开
一、婚姻证明在哪里开
1、未婚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加盖红章。
2、离婚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科,让户籍民-警在户口册页的背面变更栏中,根据你的离婚证写明某年某月某日离异,并盖上户籍专用章。
3、结婚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地乡民政所出具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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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3、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4、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办理《婚育证明》;
(1)生育后未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
(2)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3)政策外生育未做处理的。
Ⅱ 合肥开未婚证明要去哪里开
“未婚证明”指的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出具证明的受理机关为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因此,当事人应当到自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未婚证明可以 委托他人办理 。受托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合肥,未婚证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 居民身份证 、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 身份证原件 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一、办理条件: 属于合肥集体户口; 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二、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需提交户籍证明)。 三、办理机构: 合肥民政局各城区 婚姻登记处 ,具体是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四、办理流程: 1、出示相关证件; 2、填写《无婚姻登记证明》; 3、经审查通过以后,发放《无婚姻登记证明》。
Ⅲ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办婚姻状况证明必须本人去,需要个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一个人的婚姻状况影响力还是比较大的,特别是在买房还有贷款的时候,必须要提供两人婚姻状况。如果要开具婚姻状况,那必须要到相关部门找工作人员帮忙的。
【法律分析】
1、可以到当地公安局去开具这份婚姻状况证明,不过要开证明必须要带上相关证件。当然还没有结婚的或者离过婚的人,去公安机关比较适合。2、还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如果已经结婚,比较适合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当然也要带上相关材料和证件,如果当时就是在这家婚姻登记处登记婚姻的,那么现场调查出信息之后就能够开具证明,也很方便。
1、如果是还没有结婚的人,那么去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的时候,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还有户口本,直接到当地派出所那边申请就可以。2、如果是已经结婚了的人那么去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的时候,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另外还有结婚证,如果结婚证丢失了,那么需要提前补办一下,接下来再到当地的婚姻登记处,找工作人员开具证明就可以。3、如果是离过婚的人,那么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的话,这时候就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另外要准备离婚证,如果没有离婚证,那也可以提供法院给予的判决书,接下来再到当地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Ⅳ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办婚姻状况证明必须本人去,需要个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根据相关的婚姻登记办法实施后,取消了婚姻状况证明,所以在办理买房、购车、出国手续时,若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可以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照片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Ⅳ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婚姻状况证明由当事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等)的书面证明。Ⅵ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办婚姻状况证明必须本人去,需要个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Ⅶ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婚姻状况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需要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本人户口本原件、原来离过婚的,应提供《离婚证》、丧偶者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原配偶死亡证明、一张一寸照片。
Ⅷ 婚姻情况证明去哪开
结婚证明可以证明自己已婚,未婚,离异这些的,在有的的地方是可以遇到需要结婚证明的,开结婚证明可以到民政局去一般要不了多久就可以了,那么要什么材料呢。合肥律师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民政局开具结婚证明
需要本人身份证,一般来说,民政部门有记录,可以直接查询得到的。在核实是本人后,即可开具。
婚姻证明包括:出具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
相关说明:
提供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证。
当事人无法到场的,提供委托书。
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可开具离婚证明。
当事人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可开具丧偶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是中国的一种法律文书。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
买房、贷款,都需要出具一份个人婚姻登记证明,以前跑民政局去办的这个事儿,以后可能会有重大变化了。2015年9月16日,有报道称,国家民政部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且北京市已于2015年9月15日起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停止向个人开具(无)婚姻登记证明。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状况证明,每年10多万例的办理量,说明它有存在的价值和需要。但如果按照规定,民政部门不给开,对方又需要,那怎么办?必须得找出一条解决之道吧。”有关民政局的负责人说,这需要在收到相关文件之后,民政部门和公安、住建等多个部门协调商议,衔接好此类证明未来如何开具或取消开具等相关事项。
同时,也有专家表示,结婚证、离婚证是国家出具并加盖国徽的法律证明,具有证明公民婚姻状况的法律效力。政府应加强对公民信息的收集、整合,建立查询平台,而不是让公民再去开具其他证明。目前的技术完全有能力打破部门之间的限制,将个人的真实婚姻信息在全国范围内联网。
Ⅸ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婚姻状况证明在当地民政部门开具。
办婚姻状况证明必须本人去,需要个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在办理买房、购车、出国手续时,若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可以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照片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是中国的一种法律文书。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 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2015年8月27日,民政部已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Ⅹ 婚姻登记表在哪里打印
法律分析:首先办理该证明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如果户口在镇上或者村里可以到县里民政局办理,如果在市区则去市里民政局办理即可。办理证件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两个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