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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婚姻法怎么规定

发布时间:2022-12-28 14:03:26

A. 中国古代婚姻有何特点

一、中国古代的形式婚姻制度

中国古代婚姻非常注重形式,婚姻必须符合形式要件,......
(1)结婚的形式。按周礼之......
其次,婚姻关系的缔结除必须符合以上......
“六礼”的名称和仪式,在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发展......
(二)离婚的形式。在我国古代,解除......
在古代,解除婚姻关系也有一......
“七出三不去”的影响也极为深远,......

二、中国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婚姻......

原始社会后期,由群婚制变为对偶婚制,......
进入阶级社会后,男子居于绝对......
周朝则吸取了夏商的教训,......
一夫一妻制并不能限制周王与贵族占有妻以外的多......
“一夫一妻多妾”制的核心在......

三、中国古代的阶级婚姻制度

中国古代无论奴隶制社会还是封建制社会,其实都是......
在夏商周三代即严格实行贵族内部婚姻,贵......
唐太宗时为废除土族制度,曾下令将修......

四、中国古代的政治婚姻制度

所谓政治婚者,即婚姻对国家、对家族的意义远远大于个......
中国婚姻的政治色彩表现......

五、中国古代的畸形婚姻制度

(一)掠夺婚。又称“抢婚”,......
(二)包办婚姻。中国古代婚姻中最具本质特色的......
(三)买卖婚姻。是男子以金钱或实物换取......
(四)交换婚姻。也称“互易婚”,是双方父母......
(五)赘婿婚姻。赘婿俗称“把女婿”,......
(六)童养媳婚姻。童养媳乃......
中国古代婚姻的特点?
一,婚姻法//中国古代婚姻法的突出特点就是封建的包办强迫婚姻、剥削阶级的一夫多妻制、男尊女卑和夫权统治、家长专制漠视子女利益、以“出妻”为主要方式的男子专权离婚。这是对人权的粗暴践踏,对人性的极度压抑,阻碍了社会的发展。第一,中国古代婚姻的特点是封建的包办强迫婚姻。这是私有制经济基础下人身依附关系在婚姻问题上的必然反映。“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在这种制度下,“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是婚姻的形式,门当户对和婚姻论财是封建婚姻的必然要求。主婚权操于父母,祖父母等尊长之手,当事人没有任何选择的自由。当事人只有到结婚那天,才能见到自己的新娘或新郎,满意与否都只有接受。阶级、等级和家庭地位的差别,给通婚带来了严格的限制。所谓“门当户对”就是这种限制的体现。结婚的主要形式——聘娶婚,往往也成了买卖婚的别名。这种包办强迫婚姻的深层的政治根源是封建国家所实行的宗法统治,所谓“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敢不亡”。它是反映封建经济、封建政治要求的封建伦理观在婚姻家庭领域的体现。第二,剥削阶级的一夫多妻制。从几千年的历史上来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上,私有制社会不可能实行当今的一夫一妻制,这是与剥削阶级的宗法制度和男尊女卑相适应的。古代也讲一夫一妻制,但这仅仅是为了禁止妻妾不分,并非禁止纳妾。对男子来说,具有妻子身份的配偶仅为一人,这也是为了维护宗法制度,区分嫡庶之别的一种需要。这种多妻制,还具有等级制的特点,剥削阶级中男子纳妾的状况,一般说来是同他们在封建阶级中的地位相一致。纳妾几乎成了财富和地位的象征。古代科举制度中,考上的举子们为庆贺中榜,往往第一件事就是纳妾,以示身份、地位。这种实际的一夫多妻制,是由封建的经济基础、伦理观和家庭人身依附关系决定的;“女子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女子从来没有任何的人身自由和经济基础、而男子却可以凭借财富和权力实行公开的或变相的多妻制。所谓的“一夫一妻制”是专对妇女而言的,妻只能有一夫。第三,男尊女卑和夫权统治。我国古代封建社会长期实行夫权统治。“男主外,女主内”。已婚妇女被禁锢在家庭里,相夫教子,成了变相的家庭奴仆。这不仅摧残了妇女的身心,也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广大妇女在婚姻家庭中受着礼和法的重重束缚。封建礼教要求妇女恪遵“三从”、“四德”、“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在“德”、“言”、“容”“功”诸方面都要符合封建的道德标准,安于充当家庭奴隶的命运。在古代, 妇女往往只有小名而无正式姓名,结婚之后则在本姓之上冠以夫姓,称“某门某氏”。这是男尊女卑,妻子对丈夫的人身依附关系的突出表现。第四,家长专制,漠视子女利益。封建家庭是家长制度的家庭、一家之内,子必从父,弟必从兄,妻必从夫,全家都必须服从家长,即所谓“家事统于一尊”,封建孝道是亲子关系的最高准则。“父为子纲”是“三纲”之一,父权和家长权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子女不仅要服从父母而且还要受到其他尊长的支配。父母对子女的权力由父亲集中行使,母则是:“亲而不尊”,这些权力包括主婚权、惩戒权等。子女的人身和财产权益,都得不到来自法律的保障。宗法家族制度还十分强调男女、嫡庶之别,子和女的家族地位很不平等。庶子、庶母的地位远较嫡子、嫡母低下。父权很大,处在保护权下的子女,对父母有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这样,子女的权益普遍的被漠视。第五,以“出妻”为主要方式的男子专权离婚。在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下,对离婚的限制是很严格的,离婚权主要属于男子和男家。妇女则处于无权的地位。在整个古代,离婚是不自由的,对妇女来说更是如此。离婚是丈夫是特权,妻子是无离婚权利可言的。我国古代的礼法中有关离婚的规定,就是这方面的明显例证。中国古代的婚姻的特点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必然产物,它的经济根源是地主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小生产经济;它的政治根源是封建国家所实行的宗法统治;它的思想根源是反映封建经济、封建政治要求的封建伦理观。男女、夫妇、亲子、尊卑、长幼、家长和亲属间的种种不平等的关系,无非是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和阶级、等级关系在婚姻家庭领域的直接或间接的反映。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女子完全的受这四种权力的支配。而婚姻法是以封建的生产关系为经济基础的,又受着封建四权的联合支配。

B. 中国古代是一夫一妻制吗

中国古代不是一夫一妻制。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多妾制。即使是皇帝也只有一个妻子,但是在古代的时候只要家里有条件就可以多娶几个老婆,但是她们不能被称之为妻,只能被叫做妾,在妾的下面还有通房丫头,这些同房丫头只有办了手续才能称妾。

而且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都是在宗法制度的约束下,又长辈们包办和买卖的婚姻,当时的婚姻是关系着男女双方家族的事情,婚姻的成立和解除也是由男方家里的长辈们说的算。

(2)古代婚姻法怎么规定扩展阅读:

古代婚礼习俗及含义:

1、交杯喜酒:交杯酒的习俗开始于周代。《礼记·昏仪》记载:夫妇共牢而食,合卺而握。合卺其实就是以一瓠瓜剖成两个瓢叫卺。

举行结婚仪式时,新郎新娘各执一方即用酒漱口,就叫合卺。所以人们以合卺为结婚的代称,此俗演变到后来为吃交杯酒。

2、花烛之夜:在古代,婚礼中使用的蜡烛上多半绘有龙凤彩饰。后世以花烛喻为结婚。

3、闹洞房:闹洞房在古代除逗乐之外,还有其他意义。据说洞房中常有狐狸、鬼魅作祟,闹洞房能驱逐邪灵的阴气,增强人的阳气。

C. 请问中国古代文化中传统的婚制有哪些

其一:原始群婚阶段
中国近现代学者研究上古时代的婚姻制度时,基本受到马克思、恩格斯以及作为他们重要理论来源的摩尔根的影响。马克思在其,《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说:最古是过着群团的生活,实行杂乱的性交。中国学者一般也认同这个观点,认为两性关系应该带有刚从猿类脱胎过来的习惯,以小群体方式生活,无所谓婚姻家庭,有着毫无节制的性交关系,处于杂乱无序的群婚状态之中。当然,所有这些观点都基于这样一个前提-达尔文的进化论,即人类是从猿转变过来的。
中国古代学者无从知道达尔文和他的进化论,但某些记载却与西方学者的研究结果不谋而合。<淮南子.本经训>:男女群居杂处无二别。<列子.汤问>:男女杂游,不聘不媒。游,乃是男女两性间的自由结合,媒,乃是婚姻的中介人角色,聘,则是两性结合所经过的社会程序。根据类似的表述,学者们推测说:原始群婚之早期阶段,兄弟姐妹、上下辈之间的婚配是毫无限制的。但是,这只是一种推测,或者说想象。<吕氏春秋>云:昔太古无尝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管子.君巨篇>也云:古者未有夫妻匹配之道。
这一点,在神话故事里也有踪迹可寻。有人说,夏娃是从亚当身上抽出的肋骨所成,那么,亚当与夏娃应该也是上下辈关系。同时,希腊神话中,俄狄浦斯杀父娶母,还与其母合伙生了四子,应该也是远古时期上下辈无序的一种记忆遗留。

其二:血缘婚
它是人类婚姻史上第二种婚姻制度类型,也叫班辈婚,兄妹婚。恩格斯说:在这里,婚姻集团是按辈份来划分的,在家族范围以内的所有祖父与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的,后者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共同夫妻圈子。
中国古代神话中有一个典型的例子-伏羲、女娲传说。他们本是兄妹俩个,可是不知怎么搞的,人类遭遇灭顶之灾,世界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为延续人类种族,兄妹两个不得不结合。这一神话在唐朝李冗的<独异志>里有完整的描述: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象所有的神话故事一样,顾了这头顾不了那头,这个传说,交待不出伏羲女娲是怎么来的),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以自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妹以扇蔽面(也不知是妹妹害羞,还是后世说故事的人害羞,仰或是说故事的人替妹妹害羞,总之,妹妹用扇子盖住了脸)。
伏羲、女娲的兄妹婚,汉代画像中也有所反映,二人皆人首蛇身,缠在一起。山东沂南县北寨村汉墓出土,墓门东侧支柱顶上有燧人氏、伏羲、女娲三人合抱图。燧人氏是伏羲、女娲的爹,学者郑慧生先生认为,燧人是第三者,呵呵,也就是说,这种情况恰好反映了原始群婚上下无序的特征。而山东费县南武阳东厥画像,燧人端坐中间,两手扶着伏羲、女娲,只玉成二人,自己不再申办奥运-重在掺乎了。南阳画像石中也有发现,伏羲、女娲站在燧人的肩膀头上,应该是燧人退出的意思。总之,伏羲、女娲的故事是原始群婚向班辈婚的过渡。
东汉梁武祠石室里,有这样一幅画像:伏羲、女娲蛇尾相交,两人上方,尚有两小儿,也在相交,他们应该是伏羲、女娲的后代。同时,伏羲下方一男子正在扯伏羲的袖子,女娲下方一女子也在扯女娲的裙子。形象地反映了班辈婚的特征:同辈通婚,而且,同辈之间,不分你我。你的是我的,我的是你的。共妻共夫。曾有人戏问:上帝创造了亚当和夏娃,这没错;亚当和夏娃成亲,这也没错,但是,亚当和夏娃的亲家是谁?对啊,诸位有兴趣,就研究一下。

其三:抢亲婚
两性关系被限制在家族内部班辈之间的同时,家族之外又有抢亲制作为补充。女子在古代,可能也是被视作财产的,部落战争,家族械斗,导致女人被抢来抢去。按现在的眼光看,抢亲肯定是不文明的,但是学者们认为,可不能小看这一抢,这一抢,抢出了文明,抢出了优生优育。看看自己内部人生出来的畸形、弱智婴儿,再看看抢来的女子生出来的白胖孩子,古人终于悟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直到如今,偏僻的乡下仍有同姓不婚的所谓族规。
《易经》爻辞里有一段,被学者认为是反映抢亲现象的。云: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翻译过来即是:一群人乘马飞速而来,不是来抢财产的,是来抢亲婚配的呀。还有一段:乘马班如,泣血涟如。也被学者认为是抢亲过后的情形:抢亲的人骑着马儿飞速而去,山路上留下一串可怜的哭声。
有学者认为,中国旧制婚俗里,仍有抢亲的遗留。比如男方迎娶女方,女方要蒙红盖头,据说原始意思是为了防止女子半路伺机出逃,或者,妨止她们记下回家的路。这一手,跟土匪绑人,用黑布蒙其眼一个道理。学者们这样一推测,叫我看来,婚姻仪式里好多勾当都象抢亲了,比如,乡下迎亲仪式中,前有火铳开路,紧随其后的是十几个半大小子,手举各色小旗招摇,新郎身后更有众多的弟侄等青壮年护卫,咋看咋觉得象抢。而女人臂弯上所戴手镯,我们不妨把它想象成手铐。至于某些山区的哭嫁习俗,更是让人怀疑,新娘子是被人抢走的。到后来,抢亲成为一种仪式。广西云南傈僳族,娶亲时,双方约好地点,抢那么一番。男方结伴持刀,女方假装呼救,女伴亲属佯救,男方扔钱财,女方亲属拾钱归。这个,估计就是现在乡下迎亲时,新郞所扔的红包。至于河南西南的某些落后山区,直到解放前,仍有抢寡妇的习俗。这可是真的抢,没有事先的约定,谁抢到手算谁的。而寡妇也不是那么好抢的,她们也有武器,那就是月经裤头,月经带之类的,中国社会看不起女人,认为这些东西比较晦气,所以,这些东西是寡妇们保护自己的最佳生化武器。鸦片战争时,广州将军杨芳也用这一手对付过英国侵略者,只是效用不大。
还有好事者,证明《关睢》也是首抢亲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之不得,辗转反侧。想媳妇想得晚上睡不着,怎么办?王振择先生说,那就只好抢啦。李长之在自己的<诗经试译>中如此解释:好逑,等于配偶,逑,即仇,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谓的冤家。冤家,仇逑,不是抢亲又是什么?
另从辞源的角度,有人开玩笑,说,婚,就是人发昏后的一种行为。但<说文解字>是这样解释的:娶妇以昏时。想象力比较丰富的学者马上据此断定:天黑才敢结婚,肯定是抢婚了。否则,为什么不放在白天呢?

其四:族外婚
研究中国婚姻制度的学者根据考古学资料推论,族外婚是母系社会的一个标志。根据恩格斯的论述,学者想象母系氏族的婚姻情况是这样的:氏族禁止族内通婚,须到其它氏族部落寻求女子;同时,把本族女子嫁给外族。而中国许多上古圣人出生的神话传说,如“附宝感北斗而生黄帝”、“庆都与赤龙合婚生尧”、“握登见大虹意感而生舜”等等,正好被学者认为是族外婚的一种折射。
族外婚,又称普那路亚。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中仍保留有班辈婚的习惯,兄弟共妻,姐妹共夫。孩子,称所有的男人为父亲,称所有的女人为母亲。比如,商代仍保留有上古时代的称谓习惯,商代卜辞中,武丁称他的父亲为父甲、父乙(这个才是武丁的生父)、父丙、父丁、父戊,是为多父;称他的母亲为母甲、母丙、母庚(这个才是他的生母),现代社会,许昌地区的称谓也值得研究,称父亲为爹,父亲之兄为大爹,父亲之弟为小爹。总之,很有意思。而中国旧的婚俗,兄终弟及,姐死妹继,甚至姐妹二人同嫁一人,比如尧女,娥皇女英同嫁舜,大周后小周后同嫁李煜,从上古到新中国新婚姻法执行之前,这些旧俗也一直被社会道义所认可。前几年流行的一个民歌,大坂城的姑娘,歌词里有一句我始终不明白:带着你的嫁妆,带着你的妹妹,赶着那马车来。你说新娘子为什么要带着妹妹来呢?现在我才明白,估计是妹妹是陪嫁的,实乃班辈婚遗留。刘心武做《人民日报》总编时,刊发一篇小说,《伸出你的舌苔或者空空荡荡》,里面也触及了西藏地区的这种民族风情,遭到中央民族大学藏族大学生的抗议,导致刘心武下岗。总之,不管是做学术,还是做文学艺术,都得讲政治。否则,政治找你的事儿。
这里想说些多余的话,随着人类对自身认识能力的提高,春秋以后,“天神感应”说也不再有市场。可是到了西汉,人们为了拍刘邦的马屁,不惜给刘邦他爹戴个大绿帽:刘媪刘大妈在山坡上睡觉,龙附其身,已而有身,遂产高祖。嗨,都什么时候了,还玩这一手,自污!族外婚还有一些变种,比如有关女儿国、丈夫国的故事。1981年<哈尔滨日报>报道,南美洲巴西边界,有一个女儿国,全国没一个男人。每年到一定的日期,从另一个哈姆诺族过来一批男人,和她们配合成婚。男子离去后,女方生子。来年再相会,女孩子被留下,男孩子被抱走。另,我国古文献有关记载也比较多,<山海经.海外西经>载:女子国在巫咸北,两女子居。<大荒西经>载:大荒之中…有女子之国。<三国志><后汉书>等载:海中有女国,无男人。或传其国有神井,窥之辄生子云。但这个解决不了生男咋办的问题,所以郭璞注<山海经>,云:有黄池,妇人入浴,出即怀妊矣,若生男子,三岁辄死。至于<西游记>里,大家都知道老猪同志进了女儿国,喝了人家女儿河里的水,怀了胎,最后又做了人流。至于丈夫国,<山海经>与<淮南子>都提及过,既然女儿国都是自力更生,自己生孩子,那丈夫国怎么解决子嗣问题呢?<太平御览>卷361引<玄中记>:丈夫民,殷帝大戊使王英采药于西王母,至此绝粮,不能进,乃食木实,衣以木皮,终身无妻,产子二人,从背肋间出(我估计跟金蝉脱壳差不多),产子二人,其父则死,是为丈夫民,去玉门二万里。这些天方讲夜谭式的故事,应该是族外婚的变种吧。

其五:对偶婚
马克思说:在普那路亚家族制下,便多少有了一男一女结成配偶过同居生活的事实,而这是社会状况的诸条件引起的,每个男子在其若干妻子中,有一个是主妻,反过来说女子也是如此,因而有了向对偶婚过渡的倾向。
这个我信,人是感情动物,这就决定了他(她)在众多可能的对象中,会有所偏好,有所选择。选择的结果,便是对偶婚的产生,它是普那路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式。
对偶婚分两个阶段或两种方式,第一,望门居制,据说大禹和涂山氏就是这样搞的;第二,居妇家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的易洛魁人。

其六:一夫一妻制

D. 古代的婚姻法(皇宫)

在中国历史上,不同朝代有着不同的后妃制度,那么,皇帝身边的女人到底有多少?她们的人生命运会是什么?是什么导致了后妃之间争权夺利,甚至是互相残杀?古代的后妃制度,引发了多少宫廷之乱?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铭新引领我们跨越法制的传统与现实,“话说古代婚姻法”法律讲堂即将播出。

各位朋友,大家好!谈到古代的婚姻制度,许多朋友往往会联想到热播中间的帝王题材和宫廷题材的影视作品。在那些作品里面,经常会看到,帝王的后妃如云,以及后妃之间相互争斗的故事。那么在古代社会,后妃制度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它的实际情况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今天就谈一谈古代的后妃制度。

我们前面曾经提到过汉高祖刘邦,吕后给刘邦生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儿子叫做刘盈,就是以后的汉惠帝。刘邦做了皇帝以后,有很多的嫔妃,其中他特别喜欢一个戚姬,也就是戚夫人,而且这个戚夫人还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叫做刘如意,被封为赵王。以后刘邦在每次出去征战的时候,身边往往都带上戚夫人,而让吕后在家留守,这样他和戚夫人的关系就越来越密切,而和吕后的关系就越来越冷淡。

(影视同期:

刘邦:朕以为,盈儿的个性优柔寡断,将来恐怕很容易为人所骗,失去了江山啊。

戚姬:既然如此,就请皇上立如意为太子。

刘邦:可事情并非如此简单啊,这要朝中大臣都同意了才行。

戚姬:皇上说一不二谁敢反对啊?!除非是太后。

刘邦:我想她不会吧。)

那么这个事情被吕后察觉以后,吕后就感到了很大的危机。

(影视同期:

吕后:真是越来越大胆,竟然怂恿皇上改立太子,那我母子还有容身之地吗?)

后来刘邦的谋士张良就给吕后出了个主意,说是当时有四个很有威望的老人,叫做“商山四皓”刘邦是曾经请过他们出山,是被他们加以拒绝的。张良说,你想办法把这“商山四皓”请出山来,事情就会有所转机。吕后按照张良的主意就想方设法的把这“商山四皓”请到了太子身边。有一次聚会,刘邦看见太子的身后站着四个老头儿,一问才知道,这就是“商山四皓”,刘邦非常地感叹说,连我自己请不来的人,竟然让太子请到了身边,看来废掉这个太子是没有希望了。戚夫人听到废立太子无望,感到前途非常艰辛、失声痛哭。

以后刘邦死了,吕后就开始报复这个戚夫人,她把戚夫人放入罪犯的队伍,让她成天服苦役。她就筹划着把这个赵王刘如意招到宫中加以杀害。汉惠帝刘盈,察觉到了他母亲的意图,亲自到郊区去把刘如意接到宫中,而且和赵王刘如意形影不离,不给吕后下手的机会。可是后来有一天早上起来,这个惠帝刘盈出去打猎,赵王刘如意,因此年龄比较小贪睡没起来,就利用这样一个时间差,吕后一杯毒酒,毒死了刘如意。把刘如意毒死以后,她就对戚夫人下手,砍掉了戚夫人的双手双脚,挖去了她的眼睛,弄哑了她的喉咙,弄聋了她的耳朵,把她放在猪圈里面,称作“人彘”,这个“彘”就是猪的意思,“人彘”就是人猪。后来她竟然把这个汉惠帝刘盈叫来,看这个人彘,刘盈一看大惊失色,一病不起,病了有一年的时间,后来他让人转告吕后,说你做的这种事情,简直就不是人能够做出来的,有这样的太后,我还管理什么国家事务!从此以后,借酒浇愁,不理政务,这个汉惠帝刘盈死的时候,年仅22岁。

那么我在这里不去评价吕后的功过是非,我在这里讲这个故事,只是想说明,你看刘邦作为一个皇帝,他有后有妃,我们也可以看到,在后妃之间为了权力、为了地位,在刘邦生前就曾经明争暗斗,刘邦死后,双方的矛盾发展到尖锐化、白热化的程度,最后吕后采取了严厉的报复措施。那么在皇帝身边,展开的这些个阴谋和争斗,根本的原因在哪儿呢?应该说根本的原因就在于皇帝可以占有许多的女人,就在于传统的后妃制度。

串片一:

戚夫人的悲惨命运另人叹息,她成为与吕后争夺政治权利的牺牲品,在皇帝的后妃中只有皇后才是皇帝的惟一正配,因此皇后的宝座成为众嫔妃争夺的目标,那么在有的朝代,皇帝为什么会有几位皇后呢?皇后都负有什么样的职责?“话说古代婚姻法”法律讲堂正在播出。

一个皇帝出现几个皇后大体是因为这么几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就是皇后去世,原来的皇后死了,当然他需要重新册立一个皇后。第二个原因就是皇帝死后追认皇后。第三种就是废掉旧的皇后,册立新的皇后,在历史上废掉皇后的事情是不断出现过的,清朝入关以后的第一位皇帝就是顺治皇帝福临,顺治皇帝14岁结婚,当时的第一个皇后是摄政王多尔衮一手操办的,而顺治本身和多尔衮之间存在着矛盾,另一方面他也很不喜欢这个皇后,他认为这个皇后有两大缺点,一个就是妒忌,第二个就是追求奢华,他就主张要废掉这个皇后,他的意思表示出来以后,舆论大哗,很多大臣纷纷地劝阻,在他的坚持之下,只好废掉了这个皇后,把她废为“静妃”放入了侧宫,然后又册立了一个新的皇后,册立了第二个皇后以后,顺治仍然对她不满意,认为这个皇后老实倒是老实,但是太无能,可是这个时候他想废后也没有那么大的胆量了,他身边有一个妃子就是董鄂妃,后来被封为贵妃,他对这个董鄂氏是非常衷情的,但是董鄂氏享年不永,不久就死去了,因为董鄂之死对顺治的精神打击也是很大的。董鄂氏一死,他又把她追封为他的皇后。以上我们就说皇后她的三种册立的情况。

不管是怎么册立,册立皇后都是一件国家重大事务。要履行非常隆重的程序,非常隆重的礼仪。比如按照清朝的规定,在册立皇后的前一天,皇帝本人或者派他的代表要祭告天、地、太庙和社稷的。第二天正式册立的时候,要给皇后颁发“金册”和“金宝”,所谓金册就是册立的文书,所谓金宝就是皇后的印章。有了金册和金宝,这个皇后就算有了正式的身份证明,皇后也就名正言顺了。那么作为皇后应该说她的职能,一方面是统领后宫,管理所有的嫔妃、管理宫内的事务。那么对外她就要母仪天下,做全国妇女的表率,有一些皇后还曾经发表过一些文书、文告、文件、文章之类的,都是颁行全国的,是全国妇女的行为准则、行为规范。

串片二:

在古代宫廷中,皇帝身边除了皇后还有大量的嫔妃,“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之说是否准确?皇帝身边到底有多少女人?隋炀帝后宫十万的说法是真是假?“话说古代婚姻法”法律讲堂正在播出。

对于古代的后妃还有一种“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的说法,应该说,所谓“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也是一种概括的提法,并不是什么确切的数字。在历朝历代,皇帝嫔妃的数量都是不完全相同的,那么我们现在讲到“三宫六院”往往是指明清故宫的建制。按照隋唐的规制,皇帝的嫔妃是120个,到了明朝,把它减为80个,到了清朝大家看,清朝每个皇帝的嫔妃数目都很不相同,康熙皇帝有嫔妃50多个,以“十全老人”自居的干隆皇帝弘历,他一生有嫔妃40个,而到了光绪皇帝载湉那里,他只有一后二妃,就是珍妃和瑾妃。

嫔妃的来源主要是从民间或者贵族里面选拔,是通过采选的手段,应该说历代如此,比如在清朝就有选秀女的程序,但有的时候,一些个别的嫔妃也是籍没而来的,也就是说,她的父兄犯了罪,受到处罚,那么他的家属受到连累,被籍没为国家的奴隶,有时候被帝王看中就成了嫔妃,比如在三国时期,吴国的孙权,他的潘夫人,就是因为父亲犯罪被处了死刑,她被籍没进宫,后来被孙权看中,又替孙权生了一个儿子,叫做孙亮,就成了皇后。

有的人说隋炀帝的后宫有十万人,唐玄宗后宫有四万等等,应该说明一下,这里所谓数千、数万指的都是后宫列女,并不是指的嫔妃。一个皇帝如果有成千上万的小老婆,这是绝对不可想象的,不可思议的,实际上也是不可能的,就是按照规制,那个120个、那个80个,往往很多也是形同虚设,所以这里讲的后宫列女的总称,实际上绝大多数指的都是替皇家服务的女性,就是我们常说的宫女,说到这个宫女还有一个故事,就是很有名的明朝的那个“壬寅宫变”,嘉靖皇帝叫做朱厚骢,崇信道教,一直在寻求长生不老之术,每天钻研炼丹制药,如何长生不老?有的道士就给他出主意,说是炼丹要用水,这个水最好就是早清晨的露水,他就命令身边的这些宫女们,每天早上很早起床,去给他采集露水,如果完不成任务,还要遭受毒打责骂,所以这些宫女们非常辛苦,不堪忍受,其中有一个宫女叫做杨金英,由她带头,大家商量,索性把嘉靖杀了算了,结果有一天这几个宫女就潜入了嘉靖皇帝朱厚骢的卧室,趁嘉靖睡熟的时候,用一根绳子就套在他的脖子上,可是忙中出错,非常紧张,她们系了个死扣,怎么勒也勒不死嘉靖皇帝,功败垂成,这其中一个宫女慌了手脚就出去呼救了,后来皇后过来救了嘉靖皇帝一命,就把这些宫女都抓起来,最后都凌迟处死。所以我这里说这个故事的意思就是说,请务必把什么数千、数万后宫列女和那个嫔妃加以分别,不要认为这些都是皇帝的嫔妃。

串片三:

皇帝身边的嫔妃无论是多是少,都有着严格的等级之分,各个朝代也都有不同的称谓,她们级别的升降、人生的命运就掌握在皇帝的手中,武则天为什么要亲手掐死自己的女儿?古代的后妃制度摧残了多少青春红颜?“话说古代婚姻法”法律讲堂继续播出。

那么在皇帝的嫔妃中间,不管是什么几十个、上百个等等,也都是有等级区别的,她们有分别不同的名号,比如说在秦汉时期,这些嫔妃分别叫做“夫人、美人、良人”等等等等,各种称谓。再比如说,到了唐朝,就把最上等的嫔妃封为贵妃、淑妃、德妃、贤妃,再下面还有一个层次,就分别叫做昭仪、昭容、昭媛之类,那么到了明朝,他把这个主要的妃子,前面都冠以一个字,这就分别是八个字,“贤、淑、庄、敬、惠、顺、康、宁”,清朝的制度又不一样,把他的妃子分为贵妃、皇妃、妃、贵人、常在、答应等等名目。

应该看到,这个嫔妃制度是专制主义的产物,一个皇帝所以有后有妃,有大量的嫔妃,一方面的意义固然在于多多生育,继承皇统,另一个方面也在于满足皇帝个人的享乐,个人荒淫生活的需要,而这个嫔妃制度也不知摧残了多少妇女。还是在唐朝白居易有一首诗,叫做《上阳人》,这个《上阳人》描述的就是被放在上阳宫的一个嫔妃的心情:红颜暗老白发新,一闭上阳多少春,少亦苦老亦苦,少苦老苦两如何?可以说是句句血泪。

当然另外一个方面,由于在专制主义制度之下,皇权至上,皇宫是权力的中心,因此嫔后妃之间往往会卷入到权力争夺的漩涡之中,有的人被当做筹码,有的人被当做工具,有的人因为自己的地位而使得自己的亲属取得了相应的职权,造成了外戚擅权,当然也有的后妃,直接卷入了残酷的政治斗争,有的也成了这种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大家知道武则天14岁选入宫中,成为唐太宗的才人,唐太宗死了以后,她被送入感业寺为尼,唐太宗以后继位的就是唐高宗李治,李治的皇后就是王皇后,那么当时李治宠爱一个妃子,就是萧淑妃,那么在王皇后和萧淑妃之间就存在着一个争宠,一个争夺的问题,王皇后为了使萧淑妃不再得到李治的宠爱,就想了一个办法,就是想到了武则天,因为武则天在做唐太宗的才人的时候,高宗李治对她就非常好感,王皇后就想法把武则天从感业寺里接出来,放到了高宗的身边,被封为“昭仪”。最后她得到了高宗的宠爱,萧淑妃失宠了,萧淑妃失宠以后,武则天又把她的打击矛头对准了王皇后,她还有进一步的计划。武则天给唐高宗李治生了一个女儿,高宗很喜欢自己这个小女儿,有一天,这个王皇后闲得无聊,跑到昭仪宫里面去看这个女孩儿,见到王皇后来了,武则天故意躲开了,等到王皇后走了以后,武则天就生生地把自己的女儿掐死了,然而是说被王皇后所害。当然高宗李治就听信了武则天的说法,因为母亲不可能亲自杀死她的孩子,肯定是王皇后下的毒手,因此就把王皇后废掉了,废为庶民,最后武则天成了皇后。当然在几十年之后,武则天自立为女皇了。我们看在这样一个故事里面,这个王皇后的做法,也就是她企图把后妃之争转变为嫔妃之间的争夺。其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她遇到了一个更强的对手,因此,她中了武则天的计策,最终落为废去后位,贬为庶民的下场。

好,各位朋友,我们今天简单地讲了一下古代的后妃制度,当然后妃制度是属于皇帝一个人的专有制度

E. 古代有婚姻法吗

有。古代的婚姻法就是封建制度规定的三从四德,针对女子而设的规矩。

F.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怎样的,到底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还是一夫一妻一妾多婢多姫制

中国古代大多数朝代其实都是一夫一妻制,严格的说是一夫一妻一妾多婢制。
受影视剧和小说的影响,现代人常误解古代是一夫多妻制或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以为妾是可以随便纳的。事实并非如此,古代不仅妻子只有一个,妾也只能纳一个,不是想纳就可以纳的,满足条件了才能纳。
娶妻有严格的礼法步骤: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妻子和丈夫对家庭有共同话语权,举案齐眉、互相尊重。丈夫想要休妻也不是那么容易,有七出三不去的规定,七出:不侍公婆、无后、淫、口舌、妒忌、盗窃、恶疾;三不去: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贱娶贵不去。
值得一提的是:无后是指没有儿子,只生了女儿也不行,不过生了女儿没有儿子丈夫可以纳妾不可以休妻,如果儿子女儿都没有生,丈夫想要休妻也是等妻子五十岁之后,不过古代平均年龄三四十岁,活到五十岁也够呛。还有贱娶贵不去相当人性化,我们现代很需要啊。
丈夫想要纳妾有个前提:娶妻二十年或者满四十岁,妻子没生儿子。而且妾是不可以扶正的,妻子如果死了会再娶一个妻子,而非妾扶正顶上。
多妾的情况直到清末民国才开始混乱起来的。
所谓一夫一妻多妾的妾,都是周朝后早期贵族的特权,庶人多无妾。蔡邕《独断》:“天子一取十二女,象十二月,三夫人九嫔。诸侯一取九女,象九州岛,一妻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如果是平民百姓,一个小老婆也是不准娶的,“庶人一夫一妇”,只能守着一个女人过日子。
从中可看出,即使是周朝,卿大夫以下最多也就只能纳一个妾,天子的妃子就连皇贵妃也都是妾。这些多妾都是特例,不是民间嫁娶制度。
汉文帝时期提出了一夫一妻,然而那个时候的一夫一妻和现在的一夫一妻制是有差别的。汉初律法《二年律令·置后律》:“大夫后子为簪袅,不更后子为上造,簪袅后子为公士。其毋适(嫡)子,以下妻子、偏妻子。”。规定庶子也有继承权。
推恩令是汉武帝推行的法令,大致内容是:规定诸侯王除以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余诸子都有继承权,是为了蚕食地方藩王的实力。(嫡长子继承制开始瓦解)
到了唐朝,就已经有了明文的规定根据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法律典籍《唐律疏议》上的记载,一个男子只能正大光明的娶一个妻子,只有在这个妻子病故之后方可以取另一个妻子。不能同时娶两个妻子,但是可以有小妾但是不能举行仪式。还有倘若已经是男子的小妾之后,就算是男子的正妻去世之后,小妾也不能进位成为男子名正言顺的妻子,小妾依旧是小妾。除此外古代男子可以休自己的妻子,但是对于男子的小妾而言由于这些小妾的身份并没有得到认可,所以根本不需要写休书只需要将她们赶出自己的家即可。
对妾的数量也提出了要求,除了皇帝,从汉朝时期开始丞相除了自己的正妻之外,只能纳三个小妾,剩余的官员要么两个要么一个。从中可以看出纳妾数量是一种统治特权,不是民间的老百姓能随便“享受”的。
妾是合法的,同时,妾在家庭中的权利也是很受限制,十分卑微的。
首先,妾不能参加家族的祭祀。
妾的亲属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亲之内,就连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也必须认正式妻子为“嫡母”,而生身母亲只能为“庶母”。这样,妾所生的子女是少爷、小姐,而妾的身份是奴隶;妾称自己的子女为少爷、小姐,她的亲生子女只呼其为“姨娘”。
其次,妾是能被用作交换的。
据记载,曹操的二儿子曹彰偶遇一匹好马,想要买下来,但是马主人说什么都不肯卖。曹彰没办法,于是便用一名美貌的侍妾跟马主人做了交换。这或许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故事,曹彰得到了想要的骏马,马主人也得到垂涎的美女。然而,他们都没问过那名妾的感受。
第三,妾是能当赌注的筹码。
据记载,五代时期吴国大臣严续有一位绝世歌姬,长得绝美,歌声还动听。同僚唐镐有一条犀带,也是天下绝品。双方均觊觎对方的心头好。二人最终按耐不住对对方宝物的垂涎,相约来了一场赌局。双方玩了一种叫做“呼卢”的游戏,最终唐镐获胜,成功抱得美人归。
其实对于不少妾而言,其地位就相当于男人的玩物,只是在男人需要的时候才有利用价值,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讲简直就是生育工具而已。
一辈子也再无出头,哪怕很得宠爱,也无济于事。
因为,从被纳为妾之后此生再无出头之日,这是因为其在夫君的眼中就像是买回来的商品,高兴则宠爱你,不高兴打骂你,重则更可以随意侮辱、杀害,而且古代对此并不会有太大的惩罚。
唐朝名将严武八岁时就用铁锤把父亲的妾在睡觉之时,砸碎其脑袋。理由就是“安有大臣厚妾而薄妻者?”可想妾的地位之低,在小孩子心里也已经根深柢固了。
随着商人阶级的出现这一种纳妾制度也发生了改变,
宋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巅峰,它拥有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和极度膨胀的男权主义,基于这两个因素,“纳妾”在宋朝忽然变成了一种商业市场经济,买妾就如同买菜一样,摊开了卖,使劲儿挑。
要说宋朝的商业革命还真是名副其实,穷人家养大女儿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等她长大了卖掉。这个可以在宋代廖莹中的《江行杂记》中看到:“京都中下之户,不重生男,每生女则爱护如捧璧擎珠。甫长成,则随其资质,教以艺业,用备士大夫采拾娱侍。”
这看起来像什么?
这不是青楼培养人才的方法嘛!
所以,在宋朝,出现了一个词叫“以妓为妾”。这帮姑娘未来有两个发展方向,
一个是当妾,
一个是当妓。
不光如此,那会儿居然还出现了“雇妾”这样一种市场活动,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去翻翻《夷坚志》卷第八的《郑主簿》,还有《癸辛杂识》的《银花》,都有记载。
要说宋朝的制度令人费解,还有一个方面,那就是地方官是不能携带家属上任的,使得妾的购买者群体规模扩大。
说完了市场经济的因素,我们再看看男权主义,三纲五常、男尊女卑这俩词我们听得多吧,从司马光的《家范》记载的:“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就能看出男权主义被这帮士大夫们拔高到了“天”的高度。我们知道,宋代之前的唐朝,那可是“妒妇”和“悍妻”盛行的年代,从武媚娘这么一个柔弱女子都能当皇帝就能看出来嘛。在宋代,可真是正儿八经的老爷们说话姑娘家闭嘴。南宋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过两个官员因为管不住家中母老虎而被降职的案子。
那个年代,真可谓是男权主义的极度膨胀期,所以,司马光和王安石的妻子才会乖乖地跑出去买妾送给丈夫。你要搁今天,逛街多看某个小短裙一眼,回家都没完。
当然,妾的法律地位还是有保障的,我们可以看到《宋刑统》的规定,妾是居于妻之下、婢之上的三阶等级的中层,有些人不知道婢是什么,就是婢女啦,这是从在家庭的角色来区分,另《宋刑统》第十二卷的第195页写明“妾者,取良人为之”,所以从法律地位上来区分妾和婢,那就是——
一个是良人,
一个是贱人。
如果你看上了家里的烧饭丫头,
怎么办?
《宋刑统》告诉你——
首先要将婢放良,把她变成良人。具体方法见《宋刑统》第十三卷的第215页。
虽说宋朝法律对妾是有一定法律保障的,比如遗产继承权。但许多学者反驳:
妾本身就是财产的一种,
可以随意买卖,
也可以雇佣或送人,
这样一“物件”,
何来财产权之说?
为了证明这一点,我特意去翻了《夷坚志》志补,看到卷第十的第1641页记载了一个故事:
朱逊买了个叫福娘的姑娘为妾,后来又娶了妻,就叫福娘滚蛋,但福娘那会儿有身孕了啊,不愿意离开,结果被朱逊强行遣走。后来,朱逊死了,他之前娶的妻子又没怀上孩子,于是,朱家赶紧把福娘的儿子接回来继承香火,朱家特别高兴,给这孩子该名为“朱天赐”。
看到这里,你们以为这篇文章就是为妾打抱不平吗?
你们错了,
接下来,
我来讲讲——妾的逆袭。
通常最自然的逆袭就是偏房转正,在正室去世或者离异之后,男主人偶尔会把妾扶正,但自春秋战国时期以来,侧室扶正就涉及到继承人的问题,所以历代法律都会规定不能这么干,宋代法律是沿袭唐代的,所以宋代也会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但根据史料,并没有发现有太多的处罚案例,反而“以妾为妻”这种大团圆结局很多。我猜想,可能是唐高宗留下的前车之鉴,这家伙不能以身作则,废了王皇后,改立武媚娘为后,给后世立了太坏的榜样。
第二条路就是,通过妾自身的努力,赶走正宫娘娘。《夷坚志》支甲卷第五中第751页记载了一个小故事
刘恕的妻子死了,又娶了高氏,当高氏怀孕的时候,刘恕的一个妾坐立不安了,她彪悍狡诈,想着自己的地位本来就这么低,如果高氏生了个儿子,那以后自己还有好日子?所以,她以“淫邪之说”蛊惑了丈夫刘恕,赶走了正房嫡妻,摇身一变成为了这个家的女主人。
这是多么励志的故事!
但我们理解,一个长期受压迫的女性,在夫君的轻视以及嫡妻的嫉恨下,在法律的霸凌和社会的伦理道德下,她们只能靠自己,学会一点才艺,利用自身姿色和年龄的优势,占据夫君的肉体和精神世界。

《元史》是这样记载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宜令民年四十无子听取妾,以为宗祀计。朝廷从之。”也就是说,老百姓纳妾需要满足两项条件:一是四十岁以上;二是没有孩子。由此可知,政府对平民纳妾是有限制的。
到了开放的明代,比宋、元时期宽松多了。即使够格纳妾,也不是一生都可以随便娶的。虽然明朝的帝王大多荒淫无度,但对民间的男女关系控制则从紧,庶人娶妾也是不许的,“仿元制”。嘉靖三十一有例,“至于庶人,必年四十以上无子,方许奏选一妾。”如果敢偷偷纳妾,则要受皮肉之苦,要被痛抽40大鞭:“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
明朝普通百姓四十岁之后还没儿子才能纳妾,不然犯法。
《大明会典》: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
○若有妻更娶妻者、亦杖九十、离异。其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
明朝的一些纳妾规定。
1、不能纳义女为妾,违法
《明英宗实录》○民有收义女为妾者法司论奸大理寺评事王亮奏请行勘原卖与媒合人果系义女罪之如律若通房使女收为妾而立约明白两相愿者不治罪不离异从之遂着为令
2、通房侍女变为妾室是要立文书的。
《明英宗实录》○民有收义女为妾者法司论奸大理寺评事王亮奏请行勘原卖与媒合人果系义女罪之如律若通房使女收为妾而立约明白两相愿者不治罪不离异从之遂着为令
3、妾如果殉夫,是可以得到诰命的,比妻子的诰命要小一级
4、妾在夫主死亡后,是可以改嫁的
《明英宗实录》○丙申山西按察司佥事刘翀下狱有朱氏者先为安陆侯吴杰妾杰死改嫁指挥张能能死又嫁指挥程鹏皆为妾鹏坐事诛翀慕其赀貌取为妻至是巡按御史曹泰劾奏翀忘廉耻配失节妇为风宪玷上命逮翀下狱鞫之
5、守丧期间,不能纳妾
《明英宗实录》○锦衣卫指挥佥事倪正居母丧娶妾六科十三道交章劾之法司拟正赎杖还职上以正行止既亏难居近侍调边卫差操
6、官员纳了良家子为妾,妾被妻整治虐待,妾的父母可以告官自家女儿是被强取为妾,可以得到朝廷支持,男人重的话被绞杀,轻的话被免官——良家妾的日子应该没有那么惨。
《明英宗实录》○谪监察御史时纪戍威远卫先是纪巡按狭西回经长垣县县丞萧节之为聘殷氏为妾纪妻妒致殷父母忿怒扬言挟娶己女为锦衣卫所发刑部比强夺良家子女为妾律坐绞遇赦当为民上曰御史不才如此其谪戍边
7、官员纳同僚,下属妻女为妾风险甚大,是有罪的
《明英宗实录》○先是辽东苑马寺少卿黄琰为行太仆寺主簿田畯奏其娶部属定辽中卫千户萧成翟广女为妾又侵置庄田一所往来饮酒淫乐妨废公事下巡按御史廉察未报至是琰以三年考满至吏部以闻命都察院执治之
○福建按察使谢庄谪戍大同威远卫坐娶部属子女为妾及挟妓饮酒也
8、治内不严,妾跟人私奔了,是被人极度耻笑的
《明英宗实录》○吏部右侍郎洪玙卒玙浙江淳安县人永乐辛丑进士授刑部主事转工部主事随侍郎罗汝敬巡抚狭西有能声善谈论大学士杨士奇奇其才正统初荐充经筵官改翰林院侍讲预修宣宗实录寻用士奇荐升吏部右侍郎进退人才必求其实不苟为异同然治内不严致妾淫奔士论少之
9.收兄弟的妻妾是死罪
○若收父祖妾、及伯叔母者、各斩。若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妇者、各绞
10、“离异”——是指跟妾断绝关系。PS:现在离异这个词,归夫妻啦
○山西等道监察御史桂怡等劾武进伯朱英服制未终娶乐妇为妾诏宥英罪乐妇离异
11.和尚道士娶小老婆要被强制还俗,兼打的半死
凡僧道娶妻妾者、杖八十、还俗。女家同罪、离异。寺观住持知情、与同罪。不知者不坐
12、官员不能纳妓女为妾,纳了也要原样退回
○守备万全都指挥江福占妓者为妾诏宥其罪命给还其家福眷恋不遣巡按监察御史张蓥复奏其罪诏仍宥之
13、官员管不住妻妾偷人,是会被免职的
○山西按察司副使章绘奏军官多纵勒妻妾与人通奸丧廉耻坏风俗宜例以败伦伤化削职为民从之
14、纳妻子的从家婢为妾是可以的,但是不能称为次妻,犯法。
○彭城伯张瑾初收其妻朱氏从嫁婢为妾婢死自称次妻上章乞祭祀礼部以无例格之至是为校尉所觉六科十三道劾举其罪下都察院狱具当徒都御史寇深按瑾下乱家法上欺朝廷难处以常律上是其言命锦衣卫固禁之
15、私通别人家的妾,是有罪的,国法难容
○丁巳巡按四川监察御史钱琎奏守备威州都指挥佥事马云诱奸前巡抚侍郎罗绮之妾命执治之
16、官员如果卖自己妹妹给别人当妾,是可能会被砍头低
○府军前卫指挥佥事杨洪以屡失朝参纳赎致贫卖其妹与监生为妾因而劫之捕获诏斩于盗所
17、官员不能纳罪臣之女为妾
PS:罪臣之女,跟妓女一样惨,连官员妾都做不得
《明宣宗实录》○法司奏河南都指挥佥事王真坐买罪人女为妾罪应徒上命罚役以赎
18、妻虐妾致死,妻是会被治罪的——妾也不是妻想虐杀就虐杀的。
PS:看来妾的生命安全还是有一定保障的,妾的地位也有了一定提升。
○行在都察院奏御史傅敬妻殴妾中其要害妾自缢死当治其妻罪缘已受封上曰杀人岂可容罪之如律因与侍臣曰妇妒是恶行况以妒杀人其恶甚矣
19、明朝官员的妾是可以正经上奏朝廷的
PS:明朝对纳妾管的很严,但是妾的日子应该没那么艰难
○命故清平侯王友庶孙鉴袭羽林前卫指挥佥事永乐间友坐逗遛下锦衣卫狱子顺授羽林前卫指挥佥事宣德间友故至是其妾乞以鉴袭爵上以友在先朝既坐死论故有是命
○司礼监故太监吴诚妾姚氏奏诚随驾迤北阵亡存日曾于香山置坟今欲将诚衣冠按魂安葬从之仍命礼部赐祭
20、王爷要纳良家子为妾,都要给皇帝打报告
○甲午淮靖王妃萧氏奏长子淮王祁铨先册李氏为妃自婚之后染患风疾无子恐误宗嗣乞照襄世子祁镛例自备财礼于本境地方官员军民良家子女内选娶一妾从之
PS:良家女为妾和奴籍女放良为妾区别还是很大的。明朝限制宗室妾媵数量,宗室奏选妾媵必须开明本人年纪,有无嫡子,是出于宗 室嫡配无出,征选妾媵意在续嗣的考虑,得到允许后才能拿纳妾。而且按规定不能纳乐户、妓女为妾。如果不强调无子,不是良家女,还不会被允许纳妾哩。
21、姐姐当元配,妹妹当继室的实例,在明朝,我现在还没有看到
PS:我怎么觉得这种事情是丑事啊,咱么在宅斗文中那么普遍呢?庶女文中的典型女主出路啊,给姐夫当填房,好恶心啊。
三言二拍中有篇就是说一个女子死了,鬼魂还要撮合自己的妹妹嫁给自己的未婚夫的事。虽然正史没有,说明社会上层基本没有这种事,但是民间应该不少的。“小说中有”,反映了社会中下层的情况。而且小说也说“不忍断亲,续上小姨,乃是世间常事”。
以明朝市场价作为参考,男人如果要纳妾,需要花费一百多两白银,这个跟现在娶老婆给的礼金差不多,不过都是平民价而已。但虽如此,要知道当时古人一年生活的开支(家庭)仅需几两白银,所以明朝纳妾是很贵的,也不是一般人能纳的起妾的。
清朝就不多少了,例如和珅有权和有钱,但他只有一个正室,两个侧室,这就证明官员不是随便可以纳妾的。
可是在民间有钱有势的男人不能只看着皇帝权贵们娶很多个女人啊,而他们就只能一妻最多一妾啊,所以就有了后来的一妻一妾多婢(多姬)制,其实影视剧中的多妾基本都是多婢也就是通房丫头的情况,通房大丫头就是主子夫妇行房事的时候,她不但可以贴身伺候,还可以在主子招呼下,一起行房。
在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通房丫头的地位要低于妾。只有办了手续、有了名分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通房丫头在性事上和妾差不多,地位却不如妾,但要高于一般的丫头。
通房丫头∶旧时指名义上是随女主人一同陪嫁到男方家的婢女,实际是姬妾的人。通房丫头和陪嫁丫头是两码事。陪嫁丫头是女主人带来的,但能不能当通房丫头或姨娘却要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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