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结婚证明去哪里开
法律分析:婚姻状况证明可以去当地公安局办理,带上要求的相关证件即可,证明上会有红章,一般未婚和离异的人开具婚姻状况声明都是去公安局的。 个别地区婚姻登记处也可以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前往婚姻登记处开证明的大多是已婚身份,在自己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开具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Ⅱ 婚姻证明在哪里开
1、未婚的婚姻状况证明拿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加盖红章。2、离婚的婚姻状况证明拿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科,让户籍民-警在户口册页的背面变更栏中,根据你的离婚证写明某年某月某日离异,并盖上户籍专用章。3、结婚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地乡民政所出具婚姻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Ⅲ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办婚姻状况证明必须本人去,需要个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一个人的婚姻状况影响力还是比较大的,特别是在买房还有贷款的时候,必须要提供两人婚姻状况。如果要开具婚姻状况,那必须要到相关部门找工作人员帮忙的。
【法律分析】
1、可以到当地公安局去开具这份婚姻状况证明,不过要开证明必须要带上相关证件。当然还没有结婚的或者离过婚的人,去公安机关比较适合。2、还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如果已经结婚,比较适合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当然也要带上相关材料和证件,如果当时就是在这家婚姻登记处登记婚姻的,那么现场调查出信息之后就能够开具证明,也很方便。
1、如果是还没有结婚的人,那么去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的时候,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还有户口本,直接到当地派出所那边申请就可以。2、如果是已经结婚了的人那么去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的时候,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另外还有结婚证,如果结婚证丢失了,那么需要提前补办一下,接下来再到当地的婚姻登记处,找工作人员开具证明就可以。3、如果是离过婚的人,那么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的话,这时候就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另外要准备离婚证,如果没有离婚证,那也可以提供法院给予的判决书,接下来再到当地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Ⅳ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婚姻状况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需要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本人户口本原件、原来离过婚的,应提供《离婚证》、丧偶者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原配偶死亡证明、一张一寸照片。
Ⅳ 婚姻证明在哪里开
【法律分析】:1、首先办理该证明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如果户口在镇上或者村里可以到县里民政局办理,如果在市区则去市里民政局办理即可。办理证件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两个证件。
2、户口本需要复印户主和申请人两张单页,这里一定要注意户口本的准备工作,里面的单页一定要带齐,然后户主那页一定要两个章才行,如果少一个章要提前去户籍科补盖,有很多老户口本都漏盖了一个章。
3、将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好后需要签字然后现场写一份书面申请,几分钟后就办理好了单身证明,该证明的时效性按当地的规定执行。去户籍所在派出所开证明之前,好先电话确认一下,因为各地派出所除了要求重要文件之外,其他的文件可能会有所差异。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一、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Ⅵ 婚姻证明在哪里开
一、婚姻证明在哪里开
1、婚姻证明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证明其中包括:
(1)未婚的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拿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加盖红章;
(2)离婚的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拿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科,让户籍民警在户口册页的背面变更栏中,根据离婚证写明日期,并盖上户籍专用章;
(3)结婚的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拿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地乡民政所出具婚姻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二、结婚办理证程序分为哪些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Ⅶ 婚姻证明在哪里开
婚姻证明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办婚姻状况证明必须本人去,需要个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在办理买房、购车、出国手续时,若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可以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照片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是中国的一种法律文书。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 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 。
Ⅷ 婚姻证明在哪里开
开婚姻证明的地方有以下三种情况:
1、未婚的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拿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加盖红章。
2、离婚的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拿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科,让户籍民警在户口册页的背面变更栏中,根据你的离婚证写明某年某月某日离异,并盖上户籍专用章。
3、已婚的婚姻状况证明:拿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地乡民政所出具婚姻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Ⅸ 婚姻证明在哪里开
法律分析:婚姻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