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姻状况证明怎么办理
开婚姻证明办理有两种情况:
1.本人到场办理:
需要携带能证明本人身份信息的物品,具体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他人代理办理:
本人无法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需要提供有效的委托证明。
不同情况的婚姻证明办理流程:
1、未婚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加盖红章。
2、离婚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科,让户籍民-警在户口册页的背面变更栏中,根据你的离婚证写明某年某月某日离异,并盖上户籍专用章。
3、结婚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地乡民政所出具婚姻证明。
资料扩展:
婚姻状况证明是中国的一种法律文书。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
㈡ 无婚姻证明在民政局开吗
无婚姻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但按照民政部2015年《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没有证明婚姻状态怎么办扩展阅读
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截至2015年10月29日,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等省份停开单身证明,江西等省份部分城市也不再出具。
㈢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在哪里开
结婚登记如果出现问题,发现自己的信息并没有被录进系统,这时候婚姻状况的证明应该在哪里开呢?下面我们一起去看看。
一、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1.户籍地公安局
想要开婚姻状态的证明首先我们可以在自己的户籍地的当地派出所去开证明,这些当地公安局是可以办理的,办理前一定要准备好相关的证件。一般未婚于离异的人会选择去公安局开婚姻状态证明。
2.婚姻登记处
婚姻证明当然婚姻登记处是可以开具的,但是个别地区也是不支持的,看当地登记处。一般去婚姻登记处开婚姻状态证明的都是已婚人士。
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在哪里开
1.未成年
如果是未成年人那么在婚姻登记处的结果肯定是未婚的状况,如果需要出示无婚姻登记证明记录,而婚姻登记处是肯定无法出具的,这时候需要申请人到公证机关申请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证书。
2.成年人
(1)成年人想要开具无婚姻登记证明,那么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婚姻登记处开,或者是当地的公安局开具证明即可。
(2)当然如果是开具证明的当事人死亡情况,这时候需要无婚姻登记证明记录,由其利益当事人代理办理证明的,需要提供代理人关系证明和当事人死亡证明,还应提供婚姻登记处开具的无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小结:
对于想要开具婚姻状态究竟在哪里可以办理的问题,上诉内容已经帮大家很好的解决了问题,希望看完能够帮助到大家。
㈣ 无婚姻登记证明如何申请 婚姻状况证明怎么开
婚姻登记证明是对当事人的一个婚姻状况的书面说明,对于尚未结婚的也可以叫作单身情况证明,这一证明是在登记婚姻办结婚证或者买房的时候要用到的证件之一,要是 无婚姻登记证明 如何申请呢?对于这个婚姻状况证明又是怎么开具的,一起来看看吧。
无婚姻登记证明 如何申请一
对于想结婚的新人来说,办理结婚证时缺少婚姻登记证明的话,也要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而且求全当事人是这个户口所在辖区的居民,同时还要提供一些材料,像当事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等。
无婚姻登记证明 如何申请二
无婚姻登记证明要申请的话是要本人亲自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民政局去做申请,填写申请书,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现场的话,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去申请,但是代理人要提供经过公证后的当事人授权申请书和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还有代理人的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无婚姻登记证明 如何申请三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查,查阅婚姻登记系统中也就是内部电脑保存的婚姻登记档案,如果查询结果符合当事人的申请信息的,就可以为当事人开《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无婚姻登记证明 如何申请四
对于当事人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情况是不予出具证明的,只能申请未达到法定婚龄公证书,对于当事人死亡的,还要提供与亲属的关系证明、死亡证明材料和当事人无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的材料。
无婚姻登记证明 要申请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了,下面一起来看看关于已婚、未婚、离异、丧偶等这些婚姻状况证明的开具吧:
1、婚姻状态证明的开具要在自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也可以到上一级的民政局去办理,办理的时候要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
2、户口本需要两张复印件,户主的那页和当事人自己的那页,而且户主那页的复印件要拿去当地的户籍处盖两个章;
3、户口本和身份证都是要复印好的,并且还要签字,申请现场还要写一份书面申请,这样才算办好婚姻状态证明。
编辑小结:以上就是关于 无婚姻登记证明 如何申请的问题介绍,对于在结婚这种人生大事上总是要办理清楚才行,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没有婚姻关系证明书也是比较麻烦的,希望我分享的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㈤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办婚姻状况证明必须本人去,需要个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一个人的婚姻状况影响力还是比较大的,特别是在买房还有贷款的时候,必须要提供两人婚姻状况。如果要开具婚姻状况,那必须要到相关部门找工作人员帮忙的。
【法律分析】
1、可以到当地公安局去开具这份婚姻状况证明,不过要开证明必须要带上相关证件。当然还没有结婚的或者离过婚的人,去公安机关比较适合。2、还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如果已经结婚,比较适合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当然也要带上相关材料和证件,如果当时就是在这家婚姻登记处登记婚姻的,那么现场调查出信息之后就能够开具证明,也很方便。
1、如果是还没有结婚的人,那么去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的时候,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还有户口本,直接到当地派出所那边申请就可以。2、如果是已经结婚了的人那么去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的时候,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另外还有结婚证,如果结婚证丢失了,那么需要提前补办一下,接下来再到当地的婚姻登记处,找工作人员开具证明就可以。3、如果是离过婚的人,那么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的话,这时候就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另外要准备离婚证,如果没有离婚证,那也可以提供法院给予的判决书,接下来再到当地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㈥ 户口本上没显示婚姻状况怎么办
可以由当事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户口本个人户籍信息手续。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㈦ 我的户口本婚姻状态是未说明怎么办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未注明,可以有当事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户口本个人户籍信息手续。户籍登记派出所审核无误之后,可以办理变更户籍信息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未填写的,视为未婚,只要带上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及复印件,即可领取结婚证。“原先确实规定,结婚双方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必须填写‘未婚’,但自从去年7月份,太原市出台新的便民措施,规定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未填写的,可以视为未婚,只要符合结婚条件,即可领取。”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可能是市民进行户口登记时,并未达到适婚年龄,“公安部门忘了备注,后来本人又没有及时更改户口簿信息。”“婚姻状况”一栏空白的情况多出现在2000年之前的户口簿上。你可以先更改婚姻状况!户口薄《常住人口登记表》中婚姻状况一栏里,只有“未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种选项,其中未婚的不填(婚姻状况一栏处为空白)。 婚姻登记的信息,主要以民政机关为准,在公安机关的户口簿里,只是作简单的记录,如果没有及时变更,也很正常(一般以年为单位进行变更)。如果发现登记信息与实际不一致,可以带有关证件(比如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补正。 法律依据: 1985年9月6日公安部《关于的使用规定》:11.文化程度——按本人现有学历填写。 12.婚姻状况——根据本人的情况,分别填写“有配偶”、“丧偶”、“离婚”。未婚的不填。 13.兵役状况——按本人情况填写。本人系退出现役的,填“退出现役”;服预备役的,据情填“士兵预备役”或“军官预备役”;未服兵役的不填。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未注明,可以有当事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户口本个人户籍信息手续。户籍登记派出所审核无误之后,可以办理变更户籍信息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