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婚姻法结婚年龄是多少岁
法律分析:
领取结婚证的年龄规定为:男方二十二周岁、女方二十周岁。除此之外,双方还不能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婚姻无效,结婚年龄是我国婚姻登记制度中的硬性条件,因此,年龄不够的情况时没有办法领结婚证的。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基于婚姻关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决定。只有达到一定年龄的当事人才能从心理和身体上达到一定的成熟程度,才能够承担婚姻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衍生问题:
无效婚姻有哪些?
无效婚姻是指不具备婚姻条件的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无效婚姻的情形有:
1.包办及买卖婚姻。就是违反婚姻自主原则的无效婚姻。
2.早婚。即男女双方或一方未达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
3.重婚。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违反一夫一妻制原则的无效婚姻。
4.血亲婚。就是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无效婚姻。
5.疾病婚。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未经治愈的无效婚姻。
6.未登记婚。就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只未进行结婚登记,违反结婚程序的无效婚姻。
Ⅱ 新婚姻法结婚年龄是多少岁
法律分析:法定结婚年龄(简称:婚龄)是指法律所确认的准予结婚的最低年龄。只有达到一定年龄的当事人才能从心理和身体上达到一定的成熟程度,才能够承担婚姻的后果。的确定,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因素,因此,各国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有所不同:丹麦、波兰、美国一些州规定为男二十一岁,女十八岁;瑞士、越南规定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德国、新加坡、日本规定男女均为十八岁;俄罗斯规定为十八岁;罗马尼亚、巴基斯坦规定为男十八岁,女十六岁;菲律宾规定为男十六岁,女十四岁。中国封建时代有早婚的习俗,唐朝男十五、女十三岁婚嫁;宋明清时期男十六、女十四可以嫁娶;中国台湾“民法典”规定:“男未满十八岁,女未满十六岁者,不得结婚。一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学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注意到法定婚龄过高,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也脱离群众、脱离农村实际。中国大陆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中国港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18岁,女不得早于16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Ⅲ 新婚姻法的结婚年龄最小可以到多少岁
新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是: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只有满足年龄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登记机关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Ⅳ 2021新婚姻法结婚年龄是多少岁
回答:民法典规定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如果是其他少数民族的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特殊规定,如: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以及居住在甘南藏族自治州内的藏族及其他各少数民族公民的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性不得早于十八周岁。如果申请登记结婚的双方有一方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当然符合法定年龄的双方可以共同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甘南藏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结婚年龄变通规定》
第二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
第二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晚婚晚育应当予以鼓励,实行计划生育。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