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结婚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一、结婚一定要迁户口吗
结婚不一定要迁户口,但如果因为户口而影响工作、教育、上学,建议女方办理户口迁移。
结婚后就是组建新的家庭,双方不仅生活上是一家人,法律上更是一家人。大多数情况,女方户口有所变动。一般办理户口迁移,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凡是异地符合夫妻投靠来本地入户的本市居民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法正式工作的,可以申请迁移户口。
二、结婚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1.个人申请(女方迁户口的个人申请书,详见后文申请书)
2.户籍证明(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收费5元,最好准备2份,出生证会用到)
3.村委接收证
(备注: 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收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当前只需要前一份。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到男方所在区域街道办、镇街计生办开具证明已纳入管理)
三、男方所要办理文件:
1.村委接收证明(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受证明)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受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 开 具的户口变动证明)备注;男方村委开 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
2.双方结婚证复印件(最好复印4份,办理子女出生证明要用到。)
3.到男方 的街道或XX镇计生办开具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不明白可以问妇女主任或打电话询问)
4.户口本及身份证
四、女方所要办理文件
1.写婚迁个人申请书(详见婚迁申请书)
2.户籍证明(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一份5元,要两份,孩子出生证明用一份。)
3.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先开出,在办理准迁证后到女方户籍处会用到)
4.身份证、户口本
五、结婚迁户口流程
一般办理婚迁户口手续如下:
第一步:需要向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相关的申请;
第二步:等待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的证明;
第三步:还要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需要迁出的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还要开具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及准备的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当地户政科要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和迁出的证明;
第八步:手上拿到持迁移证后,同身份证一起就可台去迁入地派出所办入户手续了。
2. 夫妻迁移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户口迁移手续须带上夫妻2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丈夫的户口本,然后到户口所在地申请,申请成功后准许迁入证明,带上证明和妻子的户口本、身份证到妻子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下面是详细的结婚户口迁移手续流程:一、办理结婚户口迁移手续须提供以下证件: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二、结婚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步骤:(一)结婚户口迁移(夫妻户口不同省)1,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2, 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3, 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4, 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3. 婚姻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婚姻迁户口的手续是:1、持结婚证和迁出方的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迁出方的户籍证明,迁入方的村(居)委会证明,到迁入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公安局审批;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迁出方派出所把户口迁过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4. 结婚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办理结婚户口迁移手续须带上夫妻两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丈夫的户口本,然后到户口所在地申请,申请成功后,凭准许迁入证明,带上证明和妻子的户口本、身份证到妻子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
结婚迁户口需要证件有:
1、个人申请(女方迁户口的个人申请书,详见后文申请书);
2、户籍证明;
3、村委接收证;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到男方所在区域街道办、镇街计生办开具证明已纳入管理)。
5. 结婚迁户口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结婚迁移需要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夫妻投靠需要的审核手续: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结婚证》;
3、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所需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二、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
属工作调动、招工、招干入户的: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或报到介绍信);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为被企业录(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属军队转业干部及复员退伍军人人户的:军转干部或复退军人安置部门介绍信;随迁军转干部家属安置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6. 结婚迁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结婚迁户口需要双方持本人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
【法律分析】
户口迁移,是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改革开放后,随着法制的逐步完善,结婚证不再是夫妻两人压在箱底的婚姻纪念品,而是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文书。人们使用结婚证的次数日趋增多,于是结婚证也随之“返璞归真”,逐步取消了复杂的图案,并由奖状式变为护照式,方便结婚人携带。以前社会上有一种倾向,认为结婚是喜事,就应红红火火的,结婚证要选大红色,而这种大红色的结婚证,信息化程度很低,不太适合现代社会的发展。两千零四年启用的结婚证颜色和规格都做了改变,并增加了证书的高科技含量。结婚证书上的花是牡丹花。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二十二周岁、女满二十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第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
7. 结婚后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因为结婚要办理户口迁移的,首先需要男女双方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同时需要将个人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其次,男女双方需要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公安局审批;审批过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最后的户口迁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