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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案开庭法官会问被告什么

发布时间:2022-12-15 06:19:47

Ⅰ 离婚开庭法官会问哪些

法律分析:离婚案件在开庭时候,与一般庭审程序一样,首先法官会进行核对当事人身份,然后有原告陈述起诉状,被告进行答辩。接着对于双方存在的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此时,法官可能会问原被告双方之间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与证据相关的问题,如有此方面的事实与证据,结合自己的诉讼目的以及希望在诉讼中达到的结果,如实回答。接着法官也会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等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Ⅱ 离婚诉讼开庭一般情况下法官会怎么提问

在开庭之前,法官会强调一下开庭纪律,不允许随便发言,不能录音录像等等。
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有律师的这部分内容由律师陈述。
2、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明确有哪几项,是否与起诉状上有所变动,是否要求增加,修改诉讼请求。一般都是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判决子女归谁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多少钱每个月的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等。有律师的这部分内容由律师陈述。
3、之后,会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例如是否同意离婚,理由是什么,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什么意见。
4、回答完上述问题以后,法院会进行询问,一般是询问原告方,把夫妻双方从认识到恋爱,登记结婚的时间点大致讲一下,法官了解双方是闪婚啊,还是自由恋爱,还是相亲等等,自由恋爱,恋爱时间较长的,属于夫妻感情基础尚好的,如果是闪婚相亲之类的,感情基础要差点。
然后会询问离婚的原因是什么,除了起诉状上所写到的一些内容,夫妻之间还有哪些问题,对方是否存在法定的过错事实。
然后还会询问被告的意见,对于原告所说的夫妻认识、结婚,子女、发生矛盾经过等事实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那么情况是什么样的,书记员都会记录在案。
这部分主要是要调查夫妻感情基础以及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法官一般会让当事人自己陈述,因为律师不可能对他们的感情生活了解得那么深入,只有当事人自己才能说清楚他们的感情问题。当然,我们的当事人也不用害怕,在开庭前我们一般会做庭前沟通和庭前辅导,哪些要说,要怎么说,哪些不要说,我们都会和当事人沟通好。
5、之后,法官会要求原告方先进行举证,对证据的名称,证明目的,来源进行说明。然后也会让被告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是否认可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然后被告开始举证,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6、对事实问题,法院提问,同时原告和被告可以互相发问。
7、事实调查完毕以后,法官会根据庭审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原告、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布辩论意见。
8、最后称述。闭庭,笔录签字,庭审结束。
9、回去等候法院判决。
如果对庭审法官发问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继续咨询我。

Ⅲ 开庭一般会问什么问题

开庭的问题根据案件的不同,问题也不同:
1、刑事案件审理中,审判人员在庭审开始时,会核对被告人的身份信息,看是不是被告人本人,之后公诉人读起诉书,审判人员会询问被告人“起诉书中指控事实是否存在?指控罪名是否成立?”等,被告人的犯罪过程和认罪态度等与案件有关的重要细节、与量刑有关的重要情节,审判人员都要进行核实的,而具体问什么问题,则需根据案情复杂程度等来定。之后公诉人会对就案件有关的事情向被告人进行讯问,然后辩护人就是律师会再向被告人询问,到庭审的最后阶段,是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比如是否认罪悔罪等。
2、民事案件中,如离婚案件审理中,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一般需要自己称述。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明确有哪几项,是否与起诉状上有所变动,是否要求增加,修改诉讼请求。一般都是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判决子女归谁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多少钱每个月的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等。之后,会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例如是否同意离婚,理由是什么,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什么意见。之后,法官会要求原告方先进行举证,对证据的名称,证明目的,来源进行说明。然后也会让被告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是否认可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然后被告开始举证,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最后称述。闭庭,笔录签字,庭审结束。回去等候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一般开庭时都会询问原告、被告的身份信息,核对是否是本人,然后根据开庭的内容询问相关问题,最后由双方辩解,没有异议的就可以闭庭等法院最终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Ⅳ 法院开庭会问被告什么

1、法官需要核实双方身份基本信息情况。2、法官需要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提出答辩。3、要求双方就案件的事实进行补充陈述。4、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原告提出相关的证据。5、根据被告的答辩意见要求被告出具证据。6、双方就证据进行质证。7、双方最后陈述。8、法院会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Ⅳ 开庭法官会问被告什么

法律分析:法院通常情况下会核实以下情况:

1、法官需要核实双方身份基本信息情况。

2、法官需要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提出答辩。

3、要求双方就案件的事实进行补充陈述。

4、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原告提出相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Ⅵ 法院开庭会问被告什么

法律分析:1、法官需要核实双方身份基本信息情况。

2、法官需要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提出答辩。

3、要求双方就案件的事实进行补充陈述。

4、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原告提出相关的证据。

5、根据被告的答辩意见要求被告出具证据。

6、双方就证据进行质证。

7、双方最后陈述。

8、法院会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Ⅶ 离婚官司第一次开庭法官会问什么

法律分析:在开庭之前,法官都会强调一下开庭纪律,不允许随便发言,不能录音录像等等。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明确有哪几项,是否与起诉状上有所变动,是否要求增加,修改诉讼请求。之后,会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例如是否同意离婚,理由是什么,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什么意见。回答完上述问题以后,法院会进行询问原告方,把夫妻双方从认识到恋爱到结婚时间点大致讲一下,询问离婚的原因是什么,之后,法官会要求原告方先进行举证,对证据的名称,证明目的,来源进行说明。然后也会让被告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是否认可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事实调查完毕以后,法官会根据庭审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原告、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布辩论意见。最后称述。闭庭,笔录签字,庭审结束。回去等候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Ⅷ 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法官会问什么

法律分析: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一般需要自己称述;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明确有哪几项,是否与起诉状上有所变动,是否要求增加,修改诉讼请求。一般都是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判决子女归谁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多少钱每个月的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等;会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例如是否同意离婚,理由是什么,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什么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Ⅸ 开庭离婚案件时,法官会问些什么问题

一般来讲,案件到了法院肯定是要聘请律师的,因为这个是专业问题,律师天天和法官打交道,法律知识,办案解除都比较频繁。华律网律师再次讲解下载法院法庭上,法官一般都会询问原告、被告什么问题,好让当事人心里有数。 主要分为哪些流程?
1、开庭第一步是书记员核对到庭人数,核对原告、被告、律师的身份证、律师证等资料,核对完毕法官会敲锤宣布开庭。
2、然后法官会宣布法庭纪律,要求关闭手机,不准随便说话,旁听人员不准记录。
3、法官要求原告表达诉讼请求,宣读起诉书事实和理由
4、法官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表意见;
5、法官对事实进行调查,原告提出证据,并说明证据证明事项;
6、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发表意见,提出反驳;
7、被告提出证据,然后原告再发表意见。
8、对事实问题是否还有补充,遗漏,法官会总结;
9、法官提出双方争议焦点,引导原告、被告围绕争议焦点发表意见
10、之后进入双方互相提问环节,可以围绕案件互相提问;
11、双方最后称述,法官组织调解。
12、闭庭,双方阅看笔录,签字确认。
综上所述会问到很多问题建议家和万事兴不触犯原则问题还是不要离婚为好,没有什么问题是解决不了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
2.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Ⅹ 起诉离婚开庭时法官会问什么

法律分析:法官首先会核对身份信息,然后要求原告当庭陈述诉讼请求,之后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最后进行询问,一般会问到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事实,如果涉及财产和子女抚养权问题,法官还会询问相关的详细情况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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