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没有结婚证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同意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㈡ 离婚有一方死活不肯离怎么办
夫妻缘分尽了,好聚好散!这句话说起来很轻松,落实到现实中就不一回事了。明明双方都表示同意离婚,也谈妥离婚相关事宜,到了拿证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一方就借口逃脱,拒不配合去办理离婚手续。今天约明天,明天约后天,谈谈和和一拖就是二三年,搞得双方身心疲惫。如果一方下定决心要离,另一方总拖着死活不肯离怎么办?应该用什么样的方法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呢?
3、适当做出让步,以利益换时间。如果想离婚的一方想快速办手续,在离婚谈判时,可以在财产分割、抚养孩子问题上,给对方做出一些让步。有时,对方总是故意拖延不办理也是掌握了想离婚一方的心理弱点。你要想快速离婚,必须拿出条件来和进行交换,满意了就配合你离婚。如果想离婚的一方不想耗时间,放弃一些利益也是可以考虑的。在向法院起诉期间,双方仍可边打边谈,如果在争吵中能协商一致,到民政局把离婚证了之后,再撤诉。
4、聘请律师协助也是必要的。双方能够协调一致到民政局登记离婚,不需要花钱请律师。如果对方明显拖延时间,这时最好请律师写诉状出点子,走诉讼之路。请律师最好找那些经常办理离婚案例的专业律师,他们不但熟悉有关法律规定,关键是他们还掌握一些无法在书面上学到的经验,可以让当事人少走弯路。
㈢ 夫妻离婚后男方不走,法院、警察都没办法,这时该怎么办
你这个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对于你的此类情况,如果你们之前已经正式离婚,那你们应该已经明确了房子的产权问题。如果房子的产权属于你,你的前夫没有资格住在这里,你可以要求他必须离开。如果对方强行赖着不走,你这个时候甚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你们需要达成一致的意见。
我不知道你们是否已经正式离婚,如果你们已经正式离婚,我们这个时候应该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书,所以你们只需要按照离婚协议书上面的要求来执行即可,这个时候也不应该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如果你们还没有离婚,我觉得你们需要先冷静下来,毕竟离婚的事情本来就非常麻烦,如果你们一味意气用事,这个时候只会耽误事,同时也会消耗了两个人的精力。
㈣ 没有结婚证男方赖在女方不走咋办
他主要的原因还是不想跟女方分手而已
女方还是要跟男方好好谈谈
彼此之间的问题还有什么话说开了
这样男方就会离开
他只是心里不甘心而已
㈤ 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婚吗,如果离婚有一方不愿意离!我该怎么办
提起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婚吗,大家都知道,有人问如果离婚有一方不愿意离!我该怎么办?另外,还有人想问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婚吗,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一方死活不肯离婚怎么办,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如果离婚有一方不愿意离!我该怎么办?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有两个途径:
一是双方达成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而解除婚关系(协议离婚)。结婚证找不到了可以离婚吗。
二是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只能到起诉,由调解、裁判决而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离婚有一方死活不肯离怎么办。
对于你来说,如果不想离婚,则要修复婚姻关系(包括自我表示与协商、第三方调解劝和),让对方终止(或中止)离婚的念头。为什么重婚可以两地领证。
不可以。
据我国规定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双方不属于夫妻关系,为同居关系,如双方需要分开时相关的纠纷只能按照解除同居关系。但是如果双方补办结婚手续、补领结婚证之后,那么就可以去离婚手续或提起离婚诉讼。
注意事项:
在夫妻决定离婚后,在尽量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前提下,引导其慢慢接受这个事实。比如在孩子快期考的时候,尽量不要让其知道,以防止对其学业打击,尽量放在寒、暑长假告知。即便孩子痛苦,也有足够长的假期淡化对其的伤害。
离婚后家庭是仍然存在的,对于后婚姻家庭的维护和调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对孩子来说离婚的父母仍是其父母,要让孩子接受离婚的事实。同时对于孩子的生活,离婚后的父母应当更多地在一起。不拿结婚证能办离婚吗。
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起诉离婚,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不会因为一方“死活不肯离婚”,就可以影响的判决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提出离婚诉讼。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应准予离婚。可以只离婚不分割财产吗。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来决定。
应该是不可以的,依正常的流程离婚的话,必须要双方都要带结婚证才可以。离婚是要抚养权还是监护权。
如果自己想好了,非要离婚,对方又不同意,只能去诉讼离婚,虽然比较费时费事,但毕竟是一条最有效的解决办法。你可以先到律师事务所一下律师,如果感觉有必要,就请律师帮助打官司。
以上就是与如果离婚有一方不愿意离!我该怎么办?相关内容,是关于如果离婚有一方不愿意离!我该怎么办?的分享。看完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婚吗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㈥ 没有结婚证,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你好!
没有结婚证,是否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需要了解一下,他们建立婚姻关系的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这就意味着:1994年2月1日以前,没有结婚证,可以按照事实婚姻处理,政府承认双方具有合法婚姻关系。如果要离婚,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或者在民政局协议离婚。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结婚证。则意味着双方没有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不需要办理任何离婚登记手续。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㈦ 没有结婚证男方赖在女方不走咋办
没有结婚证男方虐待女方不走的话,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报警的,也就是说男方算是私闯民宅之类的,报警把它赶走就可以了。
㈧ 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如果对方不同意的,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根据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六十四条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㈨ 没有结婚证,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想离婚男方不给结婚证可以进行补办结婚证或开具相关证明;也可以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㈩ 无婚姻证明在民政局开吗
2015年民政局下发通知,不再出具未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