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穆斯林妇女甲与丈夫乙离婚2个月后与丙结了婚,乙获知消息后有些后悔,遂要求甲解除与丙的婚姻,重新恢复
甲与丙婚姻有效,因为与乙办理离婚后就没有法律上夫妻关系。但是与丙结婚后双方是合法夫妻关系。所以甲要求别人解除婚约与自己结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⑵ 请帮忙解答一下这个婚姻法案例,急求详解!
厉害、厉害,这要是真事的话,这个甲实在太有才了,也太王八蛋了。
1、甲与乙的离婚是否有效?
我认为应当有效,因为,乙也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当能够明白离婚意味着什么,代表着什么,所以说,民法范围里意思思自治,个人行为的结果应由个人承担。
2、丙与甲、丁与甲的婚姻是否合法?
丙与甲的婚姻应属无效,因为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领取结婚证。
丁与甲的有效,因为已经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领取结婚证。
3、哪些婚姻关系形成重婚?
丙与甲形成事实重婚,因为从时间上来看,属于《婚姻法》修订以前发生的。
4、最终哪个婚姻关系有效?
最终丁与甲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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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就算丁与甲的婚姻有效,也不能排除甲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先说甲与乙,在二协议离婚中,一定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虽然已经离婚了,但乙一样可以就财产分配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再次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丙可以起诉甲重婚罪,也可以到公安局报案,要求公安立案侦察,追究甲的刑事责任,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不可提精神损害赔偿,也不可另案提精神损害赔偿。
当然,如果丙也可以单提民事诉讼,要求甲给予物质上,精神上的赔偿。
建议乙和丙一起起诉,这个把各自的证据一块提交法庭,会省去很多取证难问题。可以到甲户籍所在地起诉,如果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1年,还可以到居住生活地起诉
⑶ 甲乙重婚后,甲的合法配偶丙死亡,甲乙之间的婚姻是否无效
当事人重婚,与他人的婚姻是无效的。当事人的的原配偶死亡,当事人与当原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在当事人与他人(无配偶或已离婚)办理的合法的婚姻登记前,当事人与他人的婚姻都无效。
《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⑷ 有关婚姻法问题
1.甲于5月1日送给乙的金项链等礼物应当归谁所有?:归乙所有,是甲对乙的婚前赠与。
2.“甲乙之间的婚姻是否有效?”:符合法定条件,有效。
3.“乙购置的住房应当归谁所有?如果甲乙之间的婚姻无效,那么乙购置的住房应当归谁所有?”:
(1)该房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即使房产证上只是乙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
(2)如果婚姻无效:房产应归乙所有,但甲母有证据证明出资人是甲、而且甲没有赠与乙出资意思的:甲母有权请求乙返还出资。
4.“甲因交通事故获得的赔偿应当归谁所有 ”:是甲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乙无权分割,仍然归甲。
5.“丙是否有权代理甲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应如何处理?”:有权。法院在审理后,如果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但 乙坚持不离婚的,很可能不判离。
6、如果离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对甲给予照顾,并对甲离婚后的治疗和生活进行妥当安排。
⑸ 甲和乙结婚了,两年后又和丙结婚了,后来被丙发现后又和乙离婚了。请问:甲和丙的婚姻是有效的么
无效
⑹ 国际私法案例
1、婚姻有效性的准据法是中国法。
因为甲乙两人结婚时都是中国人,且在中国国内结婚,该婚姻没有涉外因素,适用中国的婚姻法。两人之间的婚姻要根据两人的结婚时以及现在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有效。
2、法院应适用中国的法律处理。
《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本案的法院所在地为中国,故适用中国法。
3、应适用阿根廷法和中国法。
我国《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根据最高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抚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
⑺ 是否构成重婚罪,甲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你好,如果甲和丙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属于刑法上的事实婚姻,这种情形是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的,甲和丙都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