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虐待行为的分类有哪些
虐待行为可分为两类:一是肉体摧残,如殴打、冻饿、禁闭、捆 绑、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劳动等;二是精神上折磨,如侮辱、咒骂、 讽刺、凌辱人格、限制自由等。构成虐待罪的摧残、折磨必须具有 经常性、一贯性的特点,如果偶尔为之,不构成犯罪。虐待罪的犯 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与被害人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成员, 非家庭成员,例如师傅虐待徒弟,教师虐待学生等不能以虐待罪论处。 对于犯虐待罪,在没有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下,只有被害 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的才处理;但被虐待的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 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贰’ 谈谈家庭暴力、虐待行为、虐待罪三者的关系
您好,关于家庭暴力、虐待行为与虐待罪的关系,首先我们先了解下他们的概念。
我们所指的家庭暴力,是反家庭暴力法中规定的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实际上其表现形式包含身体上的暴力、情感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等。
虐待行为主要是分为肉体上的折磨与精神上的折磨。肉体上折磨一般表现为殴打、挨饿、挨冻、捆绑、不让看病等。精神上的折磨一般指侮辱、咒骂、讽刺等。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因此,虐待罪是虐待行为发生达到相应的标准。安嘉律师温馨提示:无论是家庭暴力还是虐待,在生活中应当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可以寻求公安机关、居委会、妇联等部门帮助。如果是婚姻关系,可以考虑离婚并开始新的生活。如果是因为虐待导致离婚,在离婚诉讼中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叁’ 婚姻法中怎么解释虐待
虐待即指夫妻之间或其他家庭成员之间“以打骂,冻饿、限制人身自由,强迫过度劳作,有病不给诊治其方式,从肉体精神、性等方面对家庭成员折磨、迫害、摧残的行为。”虐待行为情节恶劣,即虐待行为持续时间长,虐待的手段残酷,虐待的目的卑鄙低下,虐待后果严重构成虐待罪;
《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45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对虐待罪规定了两种情形:(一)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告诉的才处理。(二)犯虐待家庭成员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受被害人告诉的限制。
‘肆’ 虐待罪是什么
虐待罪的犯罪对象包括由婚姻关系的形成而出现的最初的家庭成员,即丈夫和妻子、由血缘关系而引起的家庭成员等。行为人构成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伍’ 夫妻之间如何称为虐待罪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夫妻属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符合主体要件,可以构成虐待罪。
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陆’ 虐待罪的行为对象包括哪些
虐待罪的行为对象有:
1、由婚姻关系的形成而出现的最初的家庭成员,即丈夫和妻子;
2、由血缘关系而引起的家庭成员;
3、由收养关系而发生的家庭成员,即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
4、非法律意义上的赡养义务而发生的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柒’ 虐待罪的行为对象有什么
法律分析:虐待罪的行为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以下几种:1、由婚姻关系的形成而出现的最初的家庭成员,即丈夫和妻子;2、由血缘关系而引起的家庭成员,这是由于血亲关系而产生的家庭成员;3、由收养关系而发生的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捌’ 有事实婚姻关系的双方能否成立虐待罪
虐待罪(刑法第260条),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是事实婚姻当然是可以成立虐待罪的
具体到你这个问题,要先判定是否是事实婚姻:我国法律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也就是说事实婚姻只针对1994年2月1日以前就存在的事实婚姻,从这个时间点过后同居的都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了
‘玖’ 虐待罪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虐待罪的构成要件,分为客体、客观、主观、主体四大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由于虐待行为所采取的方法,也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因此,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家庭成员主要由以下四部分成员构成:
1、由婚姻关系的形成而出现的最初的家庭成员,即丈夫和妻子。夫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是最初的家庭关系,它是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如果形成一种收养关系,则就成为家庭关系,它实质既为因收养关系而发生在家庭关系,也为因婚姻而发生的家庭关系。
2、由血缘关系而引起的家庭成员,这是由于血亲关系而产生的家庭成员,包括两类:其一,由直系血亲关系而联系起来的父母、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以及祖父母、曾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等,他们之间不因成家立业,及经济上的分开而解除家庭成员的法律地位;其二,由旁系血亲而联系起来的兄、弟、姐、妹、叔、伯姑、姨、舅等家庭成员,但是,他们之间随着成家立业且与原家庭经济上的分开,而丧失原家庭成员的法律地位。这里例外的是,原由旁系血亲抚养的,如原由兄姐抚养之弟妹,不因结婚而丧失原家庭成员的资格。
3、由收养关系而发生的家庭成员,即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这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
4、在现实生活中,还经常出现一种既区别于收养关系、血亲关系,又区别于婚姻关系而发生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如某甲是位孤寡老人,生活无着落,乙丙夫妇见状而将甲领回去,自愿试行一种决非法律意义上的赡养义务。一经同意赡养,甲就成了乙丙家的一个家庭成员。
只有基于上述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收养关系等方面取得家庭成员的身份,方能成为虐待罪之侵害对象,这也是此种犯罪行为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1、要有对被害人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迫害的行为。这种行为,就方式而言,既包括积极的作为,如殴打、捆绑、禁闭、讽刺、谩骂、侮辱、限制自由、强迫超负荷劳动等,又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如有病不给治疗、不给吃饱饭、不给穿暖衣等,但构成本罪,不可能是纯粹的不作为。单纯的不给饭吃、不给衣穿或有病不给治疗,构成犯罪应是遗弃罪。就内容前言,既包括肉体的摧残,如冻饿、禁闭、有病不给治疗等,又包括精神上的迫害,如讽刺、谩骂、凌辱人格、限制自由等,不论其内容如何,也不论具方式怎样,是交替穿插进行,还是单独连续进行,都不影响本罪成立。
2、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这是构成本罪虐待行为的一个必要特征。偶尔的打骂、冻饿、赶出家门,不能认定为虐待行为。
3、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所渭“情节恶劣”,指虐待动机卑鄙、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屡教不改的、被害人是年幼、年老、病残者、孕妇、产妇等。对于一般家庭纠纷的打骂或者曾有虐待行为,但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不构成虐待罪。有的父母教育子女方法简单、粗暴,有时甚至打骂、体罚,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应当批评教育。只要不是有意对被害人在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和折磨,不应以虐待罪论处。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刑九)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故意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至于虐待的动机则是多种多样的,不论出于什么动机,都不影响定罪,但量刑时应予以考虑。
‘拾’ 虐待罪的行为对象有哪些
虐待罪的行为对象有:1、由婚姻关系的形成而出现的最初的家庭成员;2、由血缘关系而引起的家庭成员,包括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3、由收养关系而发生的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