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预约了第二次离婚时间到了,对方老是拖着不去怎么办
你好,有两种方式解决:
与对方友好协商,安抚对方情绪,尽快去办理离婚登记。因为在法律规定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没有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那么又需要重新申请,重新计算期限了。
如果实在是无法协商的,那么就只能诉讼离婚了。你可以向法院提交离婚的民事起诉状,起诉离婚。法院会先安排调解,调解不成的,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判断双方是否感情确已破裂。
(1)如果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或夫妻两人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二年以上的,属于法定情形,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2)没有以上情形,法院有可能第一次诉讼离婚不予判离,那么就需要在六个月之后再起诉。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虽然看上去诉讼离婚看上去比协议离婚耗时更长一些,但是对于一方久拖不决的情况,由于有审理时限的限制,反而是能够约束到对方的。
所以,建议你先安抚对方情绪,尽量让对方与你一起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对方实在不愿意的,你也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也欢迎继续沟通。
【相关法条】《民法典》
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B. 离婚预约时间到了,没去怎么办
离婚预约时间到了没去可以另行预约,具体如下:
1、夫妻预约好后,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C. 现在申请了离婚,如果过了60天没有办理,要怎么做才能继续离婚
申请了离婚,但是过了60天还没有办理的话,这60天它就属于服务期之间的稳定期,如果过了这个时间段还是没有成功的话,那么就可以选择再次申请上诉,只要一般在申请2~3次的时候,我发现就会拍出自动离婚了。
D. 结婚后女方一直拖延不愿领取结婚证算不算欺诈行为,孩子归哪一方
你是想问,你这属不属于婚骗?
但根据你的问题,你们这孩子都有了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你的问题,你们虽然并还没有领证,但实际已经是属于夫妻了。所以,应该构不成婚骗。
当然了,这也是需要看情况而定。
若你是打算与她争夺孩子,那就要看孩子的年龄了,若十岁以下,一般情况都会判给女方。
而十岁以上,则可以根据孩子自己的选择,来选择。
E. 登记离婚30天到了没去怎么办
【法律分析】
如果双方还想离婚则只能重新提出离婚登记申请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实施离婚冷静期后,冷静期满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已经撤销了对原有离婚的申请 ,也就是说原有离婚申请已经无效了,不需要进行特殊处理;如果其中一方还是坚持想要离婚的话,就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办理。预约离婚不去不会影响信用,这只是针对双方离婚流程的一个规定,和个人信用之间没有太大的关系,而且当初设立这个规定的初衷就是为了让夫妻能够冷静下来,从而降低国内的离婚率。毕竟离婚之后对于家庭、孩子等影响还是非常大的,不用担心个人信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F. 结婚后女方一直拖延不愿领取结婚证算不算欺诈行为,孩子归哪一方
办了酒席之后,女方一直拖延不愿领取结婚证,这个并不算欺诈行为。女方不愿意领取结婚证肯定是有理由的,比如说男方家给的彩礼没到位,或者说答应的事情没有做到。不愿意领取结婚证,只要是还是在一起生活,跟夫妻一样,那么女方并没有任何的欺诈行为。生下来的孩子,因为没有分开,当然是属于双方的。其实不愿领取结婚证,影响最大的就是孩子,孩子上不了户口,以后上学没有户口又不行,这就成了黑户。
G. 登记离婚30天到了没去怎么办
一、冷静期满后过了三十天没有申请,还能离婚吗
1、冷静期满后过了三十天没有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双方还想离婚则只能重新提出离婚登记申请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实施离婚冷静期后,冷静期满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登记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登记离婚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H. 离婚诉讼简易程序一方拖延该如何办
离婚诉讼简易程序一方拖延,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I. 登记离婚30天到了没去怎么办
法律分析:登记离婚30天到了没去,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视为撤回后仍想离婚,需要重新提交申请或者选择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