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入党政审离异家庭怎么办
向党组织进行说明。政审主要是审查直系亲属和社会关系亲密的人员情况,但对于长期未在一起生活,如父母离异,那么可以向党组织进行说明,可以不纳入政审范围,但如果有长期生活的继父或者养父,就需要政审了。
㈡ 如果离婚了入党还需要政审吗
离婚后入党可以的。政审是要审查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
㈢ 入党政审时离婚了还需要政审配偶吗
离婚的人,原先的配偶就不是他的主要社会关系人了,因此,在入党政审时不会审查前配偶。
㈣ 入党申请表填完后离婚了现在进入政审阶段配偶一栏填的是前妻怎么办
您可以跟政审单位联系一下,说明一下情况,看一下如何修改。一般情况下,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下修改就可以,您可以提交离婚证的证明材料。
通常政治审查包括以下内容,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十六条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㈤ 离婚对入党政治审查有影响吗
法律分析:离婚对政审一般情况下无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㈥ 入党政审期间离婚了
题主是否想询问“入党政审期间离婚影响入党吗”?不影响。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与感情问题无关。入党指加入中国共产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都有机会入党。
㈦ 入党政审配偶换工作单位怎么办
入党政审配偶偶换单位,由新单位提供配偶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其与本人的关系等。对于同本人没有或很少联系、影响不大的非直系亲属,可不列入政治审查的范围。
㈧ 离婚影响入党政审吗
不影响
政审只考虑血缘关系,与父母是否离婚、自己与父母关系如何,并无关联。
政审的主要内容:
1、对政审对象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的审查;
2、政审对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3、政审对象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
4、对政审对象有无犯罪记录情况的审查。
㈨ 入党政审隐瞒离婚了怎么办
《党纪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将党员干部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认定为违纪违法行为,应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
因此,党员干部违反民法典第1042条、第1043条的行为,例如,重婚、与他人同居、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不仅构成民事违法,承担民事责任,还因违反《党纪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应被追究党纪责任、政务责任。
其一,有配偶的党员干部与配偶以外的人同居的行为违反了《党纪处分条例》第135条关于“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规定,违反党的生活纪律,应受到相应党纪处分。
同时,根据《政务处分法》第40条关于“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规定,应受到相应政务处分。
其二,对于党员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或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则分别违反《党纪处分条例》第136条、第138条,构成违反党的生活纪律,应受到党纪处分。
其三,党员干部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违反了《政务处分法》第40条,根据情节轻重,应受到警告直至开除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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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员干部“假结婚”、“假离婚”行为如何定性?
实践中,存在党员干部为在拆迁中获得更高补偿等不法目的与他人“假结婚”,为获得优惠房贷利率等目的与他人“假离婚”。如何认定党员干部为不法目的实施的“假结婚”“假离婚”的性质,应分情况讨论。
一种情形是,“假结婚”或“假离婚”是行为人与相对人通过伪造证件的方式实现的。在这种情形下,“假结婚”或“假离婚”这种手段本身就涉嫌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若这种情形下的“假结婚”或“假离婚”是实施另一种犯罪的方式,则案件系牵连犯,应从一重罪处罚;若两罪量刑幅度相同,则应以目的行为(主行为)定罪处罚。
另一种情形是,“假结婚”或“假离婚”是行为人与相对人通过履行正常的结婚或离婚手续实现的。这种情形下的“假结婚”或“假离婚”可以以民事法律行为属于“行为人与相对人虚假的意思表示”“违背公序良俗”或“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认定婚姻关系无效(民法典第146条、第153条、第154条)。
党员干部实施的这种“假结婚”或“假离婚”,不仅违反民法典要求,还因违反《党纪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中有关“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规定,应被追究党纪责任、政务责任。
若这种情形下的“假结婚”或“假离婚”是为了实现贪污、套取国家资金、骗取国家贷款等非法目的,构成犯罪的,应按犯罪处置,并根据纪法衔接条款,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㈩ 离婚影响入党政审吗
法律分析:不影响。政审无关婚姻状态,主要其他条件符合政审即可。离婚对政审一般情况下无影响。 政审指政治审查,政审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可以派党员前去调查,也可以发函请有关单位的党组织协助调查。有些政审工作,由于情况特殊,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负责进行。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章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