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和残疾人离婚有什么特别规定吗
法律分析:残疾人离婚并无法律上的特殊规定,但是法官在对残疾人离婚的审理中,会适当照顾残疾人一方,主要体现在:
1、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考虑到残疾人的残疾程度以及自身条件的不同对残疾人离婚后是否能够保持较好的生活状态具有很大影响。
2、处理住房时残疾人一方应有优先权。
3、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方应当予以经济帮助。
4、残疾夫妻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应当考虑残疾人父母一方的意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⑵ 残疾人离婚有哪些法律规定
残疾人离婚和普通人离婚是一样的,没有特殊规定。一方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帮助。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同意,双方可能协商解决,签订好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即可,不必去法院诉讼。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⑶ 婚姻法残疾人离婚有什么特殊规定
法律分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残疾人,目前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并没有对残疾人一方给予特殊照顾。在残疾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残疾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⑷ 和残疾人离婚有什么规定
残疾人离婚法律规定是: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⑸ 残疾人可以离婚吗
一、残疾人可以离婚吗
1、残疾人可以离婚。如果是身体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但是仍然能够控制和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方式离婚。如果是不能控制自己的精神残疾人,想要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并且应当在离婚前先变更监护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残疾人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残疾人离婚财产分配规定有以下内容:
1、无论是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还是残疾人之间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双方协商解决,即由双方协议决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体现民事主体之间的自由意志;
2、在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如共同财产的多寡、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双方的健康状况、谋生能力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残疾人可以适当多分。
⑹ 在婚姻法里面,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可以要求离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自由是中国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重要内容。我国宪法亦保障离婚自由的权利。但是针对精神残疾的残疾人,可能会受到离婚程序的限制。具体分类如下:
1.身体残疾的残疾人要求离婚
因身体残疾不会影响到残疾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身体残疾的残疾人可以选择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是到法院办理诉讼离婚,其离婚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2.精神残疾的残疾人要求离婚
精神残疾会涉及到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独立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不同的自然人因其智力发育和认识能力的不同,民事行为能力亦有所不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仅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仅能实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的民事法律行为或是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如果精神残疾导致残疾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他们只能通法院诉讼离婚,不能通过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⑺ 民法典对一方残疾人离婚
法律分析:残疾一方是现役军人且没有重大过错的,法院是不准离婚的。如果残疾一方是在婚内大病或意外事故致使残疾的,目前的确需照顾的,另一方单方面提出离婚,可能会构成遗弃罪。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残疾人目前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并没有对残疾人一方给予特殊照顾。 在残疾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残疾人的利益。这表现为以下两点:1、无论是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还是残疾人之间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双方协商解决,即由双方协议决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体现民事主体之间的自由意志。2、如果双方不能就共同财产分割协商解决的,则应当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解决。3、在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如共同财产的多寡、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双方的健康状况、谋生能力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残疾人可以适当多分;4、在双方均为残疾人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残疾程度较重或条件较差一方的利益。残疾程度以及自身条件的不同对残疾人离婚后是否能够保持较好的生活状态具有很大影响,因而通常情况下,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对残疾人一方或者残疾程度较重、条件较差的一方给予照顾。5、当然,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三、处理住房时残疾人一方应有优先权。具体内容包括:1、双方共有的房屋,残疾人一方有权要求多分。2、 双方共同承租房屋的,残疾人一方有优先承租权。3、残疾人结婚后居住在非残疾人一方的房屋中、因离婚而无房屋居住的,非残疾人一方有条件的应当给予解决。总之,残疾人毕竟是特殊人群,法律照顾一下也是应该的。残疾夫妻离婚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照顾残疾人离婚的原则,以其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受重大影响为前提,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方应当予以经济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⑻ 残疾人离婚在法律上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残疾人离婚在法律上没有特殊规定。但是分割财产时,夫妻一方是残疾人的,属于可以照顾分配的人群。在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如共同财产的多寡、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双方的健康状况、谋生能力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残疾人可以适当多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⑼ 残疾人离婚法律是怎么规定你
如果是肢体残疾不影响行为能力的话,那么残疾人离婚法律对此并没有什么不同的规定;但是如果是智力残疾,智力残疾的程度达成了无民事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程度,那么办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离婚不宜适用离婚登记的行政程序,而应适用诉讼程序。所以,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为智力残疾且残疾程度影响了行为能力,其不能辨认或完全辨认自己行为,那么离婚的话不能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状态正常,由其本人亲自参加诉讼;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精神状态不正常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参加诉讼。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一顺位法定监护人是其配偶,在离婚诉讼中,要先变更其父母等近亲属为其法定监护人。所以在离婚诉讼程序前或离婚诉讼程序中,必须通过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特别程序,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也存在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存在困难。在我国,判断夫妻感情破裂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依法律进行推导,二是依事实进行判断。从法律上来说,大致可以分为五种情况来推导出夫妻感情破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遗弃和虐待其他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达两年的,其他感情破裂的情形。从事实上来说,要从婚姻感情基础,婚后感情生活,离婚时感情现状,有无和好可能及离婚原因进行判断。在婚姻关系中,若一方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很难判断其离婚相关意思表示是否为其精神状况正常时所作出的,在这种情况下,其意思表示很难佐证双方感情破裂的事实,因此在难以从事实角度判断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就只能从法律角度进行推导,认定感情破裂的难度也相应的提升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