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同居关系如何经过法律解除
法律分析:一、以协议方式解除:
同居是双方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在双方不愿意继续同居时,双方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甚至包括感情、子女等事项做出妥善处理,虽法律未明文规定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因此种协议未违反法律,可以达到解除同居关系的目的,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但同居毕竟是同居者人生的大事,为了做到稳妥,特别是考虑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建议同居双方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同居关系。
二、以诉讼方式解除:
第一种情况:
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要男女双方补办登记,就按夫妻离婚规定来处理。
解除同居关系的处理:
1、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3、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4、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5、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6、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7、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8、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㈡ 非法同居怎么解除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方式:男女双方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应当认定为事实婚姻,可以协议或诉讼解除。男女双方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后的,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可随时解除同居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㈢ 非法同居关系怎么解除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可以男女双方协商解除,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㈣ 非法同居怎么解除婚姻关系解除法律解释
解除非法同居婚姻关系的方法: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双方协议离婚或者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实施以后的,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不需要办任何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㈤ 非法同居怎样解除
非法同居关系的解除方式有:非法同居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人民法院告知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非法同居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㈥ 怎样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法律分析:非法同居关系是不用解除的,不归法律管辖,由当事人自己解决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解除同居关系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但是已经受理的,需要裁定驳回起诉,但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我国是不受理只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同居关系是不用人民法院来解除的,直接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解决的,但因财产或者子女问题有争议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㈦ 非法同居怎么解除
法律分析: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可以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自行达成合法协议。此种情况如果仅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只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才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㈧ 非法同居关系怎么解除
一、 非法同居 关系怎么解除 在我国, 同居关系 不受法律保护。想在我国 解除同居关系 ,双方协商解决,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相关规定,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否受理,这是根据 同居 的不同情况而定: (1)对于 未婚同居 的,即双方都是未婚的男女共同生活的,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这是他们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同居关系存在、解除与否法律不予干涉,其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因 财产分割 、 子女抚养 发生纠纷法院应当受理。 (2)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属婚姻法明文禁止的行为,是 离婚损害赔偿 的理由。 (3)对有配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应视为重婚,法院不但应一律解除他们的同居关系,还应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 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分割 同居财产 案件时,类推适用 夫妻财产 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成为对于 同居财产分割 的惯例。 (一)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二) 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综上所述,对于同居期间 共同财产 分割,应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关系、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其间所得财产不能简单地认定到底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还是个人所有。 虽然 事实婚姻 与同居关系很类似,但就我国目前而言,对于事实婚姻还是采取的部分保护态度,而要是同居关系的话,则一律都是不予保护的。因此,人们也就会说同居关系在我国是非法的。对于这样的关系,双方之间若需要解除的话,也不会像解除婚姻关系那样,往往只能由当事人协商之后来解除。
㈨ 非法同居关系要如何解除
法律分析: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起诉要求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产生纠纷的,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七条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