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明明已婚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是空白的,能办理离婚证吗
其实明明已经已婚,但是我们的户口本上面的婚姻状况是空白的,这并不影响我们有没有结婚的一个事实,所以说也不影响我们去办理离婚证。这完全是两件不相干的事情,一点都不影响,你想要去离婚,随时都可以去当地的民政局进行办理,只要过了冷静期的话,都是可以办理的。那么有些人就会好奇了,这两样到底是有什么样的一个区别呢?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一个情况呢?其实一开始我也不是很懂,直到后来我才发现是什么样的情况。
所以这也一点都不影响你们去办理离婚手续, 因为那个上面只是没有更改过来而已,如果你们真的过不下去了,想要分开的话,那就拿上双方的一些资料去民政局登记,然后会有一个月的冷静期,等这个时间过了之后,你们就可以正式的分开了,正式的去办理相关的程序。
㈡ 户口本上婚姻状况空白能办理离婚吗
法律分析: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是空白,是因为结婚后,结婚的夫妻没有去公安派出所办已婚记录,一般不会影响办离婚证的。如果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一定要离婚当事人去户口本上写上已婚的记录的话,就得去派出所办个已婚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㈢ 户口本上面婚姻状况空白怎么办
法律分析:确实存在这种情况,需要回所在地公安机关填写证明。在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前,登记结婚须单位或街道办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所以对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一栏要求不是太严格,如空白可默认为未婚;但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由于只要求结婚当事人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所以规定把关非常严格,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有效,婚姻状况一栏不允许空白。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㈣ 婚姻状况空白不让领证怎么办
法律分析:当事人的婚姻状况一栏是空白,应该属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信息与其现况不一致。同时,当事人在办理婚姻登记的时候,如果其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信息与其现况不一致的,不影响其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当事人应该以书面的形式,写清不一致的原因,交由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㈤ 户口本婚姻空白咋回事
空白可默认为未婚,但是否能领结婚证,要看是否满足结婚的条件,即: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_。
由于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前,登记结婚须单位或街道办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所以对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一栏要求不是太严格,如空白可默认为未婚,因此户口本上婚姻状况空白不影响办理结婚证的。但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由于只要求结婚当事人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所以规定把关非常严格,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有效,婚姻状况一栏不允许空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㈥ 婚姻状况空白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要办理结婚登记,户口本婚姻状况空白,两种情况,一是结婚了,没有更改婚姻状况,而婚姻状况空白,不可以办理结婚证,二是没有结婚,婚姻状况空白,可以办理结婚证登记。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㈦ 户口本婚姻空白咋回事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如果册呈现的是空白状态,有一部分可能是民政局及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没有及时将信息联通梳理。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空白,是被默认为未婚的。如果需要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前期准备一定要充足。
如果直接去派出所更改婚姻状态,他们可能会要求你出示单身证明,但是在民政局开的单身证明早在2015年就已经取消了。也就是说,现在并没有单身证明及未婚证明之类的说法。所以,大家在出发办理之前,一定要到官方网站,或者直接致电查询,提前咨询好自己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㈧ 户口本婚姻状况空白 婚姻状况空白怎么领证
很多人在结婚登记的时候都发现自己户口本婚姻状况空白,那么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户口本婚姻状况空白
1、不代表是未婚
户口本上都有未婚栏,如果这一栏是空白的话,其实并不代表对方就是未婚了。户籍管理是归公安部门管理,婚姻登记则是由民政部门管理,由于这两个部门没有联网,早几年婚姻登记时并无规定要求在户口本上进行验证,因此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是空白并不能够代表真实的婚姻状态。
2、户口本婚姻状况种类
(1)未婚
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显示是未婚的话,说明该公民没有结婚,法律上是单身状态,也可能处于恋爱中。如果双方订婚并且办了酒席,但是户口本是未婚的话,说明没结婚。
(2)已婚
户口本上显示婚姻状况为已婚的话,说明在民政局已经办理过婚姻登记手续了,这说明两个人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3)离异
如果户口本婚姻状态显示是离异的话,说明双方已经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分居、冷战都不属于离婚情况的。
(4)丧偶
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其中一方因为某些原因丧命,而另一方还在的话,那么需要去民政局进行婚姻状况的变更。
二、婚姻状况空白怎么领证
1、第一种情况
结婚了但没有更改婚姻状况,并且婚姻状况空白,不可以办理结婚证。
2、第二种情况
没有结婚,但是婚姻状况是空白,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下:
(1)结婚登记条件:
①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②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③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④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2)需要提交的证件:
①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③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总结:
本文详细为大家介绍了户口本婚姻状况空白,以及婚姻状况空白怎么领证,相信大家对于本文都有了了解,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㈨ 婚姻状况空白不让领证怎么办
【法律分析】
当事人的婚姻状况一栏是空白,应该属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信息与其现况不一致。同时,当事人在办理婚姻登记的时候,如果其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信息与其现况不一致的,不影响其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当事人应该以书面的形式,写清不一致的原因,交由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男女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三条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㈩ 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是空白可以去办结婚证吗
法律分析:婚姻状况空白,能否办理结婚证要分不同情况。户口本婚姻状况空白,两种情况,一是结婚了,没有更改婚姻状况。二是没有结婚,婚姻状况空白,可以办理结婚证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