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婚姻资讯 > 婚姻法21条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21条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10-29 17:43:29

1. 哪些情况属于《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 第二十一条关于婚姻法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已经失效,《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对未成年子女来说,其父母依法具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相关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请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 2022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新 婚姻法 离婚房产分割 规定怎么样?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 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 离婚房产 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 房产赠与 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 结婚 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 离婚 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 购房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 买房 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年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不动产登记 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 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新婚姻法年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 共同财产 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 夫妻财产 ,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新婚姻法年规定,以 按揭贷款 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 房屋所有权 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 、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 的收益; 4、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分割 是离婚案件中最令人头疼的内容,因为涉及到婚前婚后的财产,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是属于别人赠与的,出资的或者是其他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分析起来非常的困哪,所以针对这样的案件,还是应该委托诉讼 代理 人来参加比较合适。

4. 第十七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婚姻法已失效,其载明的第十七条对应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且具体规定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5. 女方丧偶再婚小孩归谁抚养,丧偶再婚时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提起女方丧偶再婚小孩归谁抚养,大家都知道,有人问丧偶再婚时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另外,还有人想问女方丧偶,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分配,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婚前有一方有子女,再婚又离婚,在再婚期间孩子的抚养费是否可以算给对方。下面就一起来看看丧偶再婚时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女方丧偶再婚小孩归谁抚养

1、女方丧偶再婚小孩归谁抚养:丧偶再婚时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已经没有爸爸(妈妈)了,你想让他成为孤儿吗?即使孩子有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带着长大,肯定也没有跟随在自己亲身父(母)身边长大的好呀,隔代教育太容易溺爱孩子了

2、女方丧偶再婚小孩归谁抚养:女方丧偶,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分配

女方丧偶,孩子的抚养权理应有孩子的母亲~女方承担,这不是抚养权怎么分配的问题,而是怎么样承担抚养义务的问题。因为孩子已经不在了,母亲按照,就必须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

3、婚前有一方有子女,再婚又离婚,在再婚期间孩子的抚养费是否可以算给对方。

1、再婚期间孩子的抚养费可以算给对方。丧偶女人丢下孩子改嫁吗。

2、父母是孩子的法定抚养人。《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孩子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即使父母离婚了,也必须承担抚养教育子女的法定义务。没有规定再婚的夫妻一方有义务抚养另一方与他人所生的孩子,也就是说,再婚的夫妻一方没有抚养另一方与他人所生孩子的法定义务。双方因再婚在一起生活而共同抚养了另一方与他人所生的孩子,当双方离婚后,协议把再婚期间的抚养费算给对方的,并不。丧偶孩子抚养权规定。

4、离婚了小孩归男方抚养,女方再婚了,男方可以向女方追讨抚养费吗?

她是孩子的妈妈,

她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丈夫死了婆家有权争孩子吗。

可以向她追讨抚养费。

不会因为她再婚而躲避抚养费。女方丧偶孩子户口跟谁。

望采纳,丧偶孩子改姓爷爷奶奶不同意。

谢谢了!

5、女方丧偶再婚小孩归谁抚养:丈夫意外死亡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属于共有财产,一般均等分配。对于小孩子抚养权因你小孩子的法定人,故由你抚养

6、户主女方丧偶孩子跟女方的户口,女方再婚又有了一个孩子在同一个户口上问女方有权支配前夫留下来的房产吗

不需要改

只要婚姻状况一栏如实填写

跟结婚证无关

婚前有一方有子女,再婚又离婚,在再婚期间孩子的抚养费是否可以算给对方。

结婚证

需带双方当事人,

7、女方丧偶再婚小孩归谁抚养:丧偶再婚两个孩子谁负责?

民法典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是再婚的,继子女和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后,适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配偶死亡后,继父母有抚养继子女的责任。

《民法典》丧偶后孩子的抚养权是谁的。

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或者歧视。丧偶孩子改姓随母姓。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

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

根据有关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

(1)继子女受继济上的;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继父母;

(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在现实生活中,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1)继子女尚未成年,前夫或前妻的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与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互有继承权。重组家庭独生子女的定义。

(2)生父母再婚时,子女已长大,分居另过或者其生父母再婚后,继子女并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扶养教育。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没有尽过什么赡养义务,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彼此之间也就不存在继承权问题了。

(3)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一部分或全部;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未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形成了扶养关系,但分配遗产时应根据情况适当减少其额。

以上就是与丧偶再婚时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相关内容,是关于丧偶再婚时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分享。看完女方丧偶再婚小孩归谁抚养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6. 婚姻法对婚前财产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因此在法律上儿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是平等的。

7. 我国婚姻法第21条的的内容是什么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8. 我国婚姻法第21条的的内容是什么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9.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随着《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 婚姻法 》将被废止。 关于 离婚房产分割 有什么规定? 关于 离婚房产 的分割,首先需要证明该房产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 房产赠与 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 结婚 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 离婚 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 购房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 买房 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不动产登记 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 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 共同财产 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 夫妻财产 ,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以 按揭贷款 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 房屋所有权 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 、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 的收益; 4.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就现在的离婚概率来说,在结婚之后有了共同的财产和孩子后而离婚的也是非常多的,但是离婚就需要把原本属于一个整体的婚姻分割开来,而原本一起使用的房屋也就成为最大的财产需要分割的,但是一起使用并不代表房子就是二者的,分割的时候还是需要结合究竟是谁出钱购买的不同情况来判断。

阅读全文

与婚姻法21条规定是什么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民间美女代表什么 浏览:837
我的战地故事在哪里 浏览:440
吃什么东西最幸福 浏览:337
今天农历哪里四丫讲故事 浏览:776
当前事业单位男多少岁退休 浏览:456
爱情不要队有哪些 浏览:591
孩子说故事如何写评语 浏览:573
安徐生的故事有哪些 浏览:646
手机怎么制作ppt绘本故事 浏览:640
幸福之花怎么养 浏览:976
因经济禁止出行多久解除 浏览:971
事业编面试题目怎么写提纲 浏览:58
事业单位提干需要哪些材料 浏览:924
经济舱买票舱位怎么选 浏览:184
新婚姻法内容大概是什么 浏览:990
怎么才算女人是美女 浏览:626
蚌端口乡镇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怎么样 浏览:174
蒙古的故事有哪些 浏览:944
怎么写绘本背后的故事 浏览:300
安徽幸福号专列是哪个旅行社的 浏览: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