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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的婚姻是怎么确定的

发布时间:2022-10-25 01:23:01

❶ 古代婚姻的形成及其演变过程有哪些阶段

劳动产生最初的性禁忌,在从事繁重而艰巨的劳动前,禁止参加劳动的男性与女性接触。这种性禁忌后来演变成婚姻和家庭道德。

婚姻是一定社会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结合的具体形式以及由此确立的夫妻关系。婚姻是家庭的基础。

家庭是以婚姻为基础、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婚姻和家庭经历了一系列的演变过程。

第一种形式是同辈群婚和血缘家庭。禁止不同辈份的人发生两性关系。

第二种形式是族间群婚和普那路亚家庭。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禁止性行为,一个群体的兄弟(或姐妹)和另一群体的姐妹(或兄弟)互为夫妻,叫做普那路亚(夏威夷语“亲密伙伴”)。

第三种形式是男性走婚和对偶家庭。男女之间在较长的时间内有较为稳定的性伙伴。以女方为家庭中心,丈夫晚上到妻子家中幽会。我国云南纳西族的“阿柱(朋友)”之间的性关系属于这种婚姻和家庭形式。

第四种形式是宗法婚姻和一夫多妻家庭。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女子只能从一而终。

第五种形式是自主婚姻和一夫一妻家庭。夫妻双方相互忠实,反对婚外性行为。

❷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是怎么样的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使皇帝也只是有一个老婆,但那个时候的内容只要有条件,可以娶很多个老婆,但那叫妾,不能称妻。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如《红楼梦》里的赵姨娘。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中国古代文化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人类社会的三大生产中,婚姻是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唯一方式,是社会伦理关系的实体。由于人类自身生产使人类的生命得到延续,从而形成各种人际关系以及社会文化心理和礼俗。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从事于生产资料和生活日用品的生产,其中一些产品则成为文化的物化成果;而人类精神生产所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又作为精神文化反作用于物质生产和人类的自身生产。
正是由于婚姻在上述三大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被称为“婚姻大事”。中国封建伦理道德把婚姻当做人际关系的开端。《易·系辞》:“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自然界由阴、阳二气交感所产生,人类是由男女交接而产生。纳西族东巴经象形文字中有关于人类自然产生的观念,与《易·系辞》的说法相近。在天地之间产生气,气变成蛙,蛙变为人类(男人由天上生,女人由地上生,天地产生人类)。这是对产生人类的原始看法。
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规范认为:“昏(婚)礼者,礼之本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政”(1)。它把婚姻家庭视为组成社会肌体的胚胎。
我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于丈夫,即使丈夫死了也不准改嫁,从一而终。而男子却可以三妻四妾,皇帝有三宫六院,一般的达官贵人亦都妻妾成群。一个男人能娶多少女人没有受到法律的限制,而这些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不同的,只有被称为正室的女人才具有妻子的资格,其余只能处于从属地位。翻开《红楼梦》看看,王夫人和赵姨娘的家庭地位是多么不同,就是她们的儿子在家中的地位也是天壤之别。但在众多妻妾中正室只能是一人,否则,为什么贾宝玉不能同时娶林黛玉和薛宝钗为妻呢?所以我国古代实行的实际上是一种“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正因为这种不合理的婚姻制度,千百年来上演了多少人间悲剧?它是强加在我国古代妇女身上的沉重枷锁。
指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一娶亲程式,周代即已确立,最早见于《礼记·昏义》。以后各代大多沿袭周礼,但名目和内容有所更动。
一、纳采
六礼之首礼。男方欲与女方结亲,请媒妁往女方提亲,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古纳采礼的礼物只用雁。纳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开始。后世纳采仪式基本循周制,而礼物另有规定。
二、问名
六礼中第二礼。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贴后,卜吉合八字。《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郑玄注:“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贾公彦疏:“问名者,问女之姓氏。”
三、纳吉
六礼中第三礼。是男方问名、合八字后,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并送礼表示要订婚的礼仪。古时,纳吉也要行奠雁礼。郑玄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于是定。”
四、纳征
亦称纳成、纳币。六礼中第四礼。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礼。《礼记·昏义》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男方是在纳吉得知女方允婚后才可行纳征礼的,行纳征礼不用雁,是六礼唯一不用雁的礼仪,可见古人义礼之分明。历代纳征的礼物各有定制,民间多用首饰、细帛等项为女行聘,谓之纳币,后演变为财礼。
五、请期
又称告期,俗称选日子。六礼中第五礼。是男家派人到女家去通知成亲迎娶的日期。《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请期仪式历代相同,即男家派使进去女家请期,送礼,然后致辞,说明所定婚期,女父表示接受,最后使者返回复命。
六、亲迎
又称迎亲。六礼中第六礼。是新郎亲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礼仪。《诗经·大雅·大明》:“大邦有子, 天之妹,女定阙祥,亲迎于渭。”亲迎礼始于周代,女王成婚时也曾亲迎于渭水。此礼历代沿袭,为婚礼的开端。亲迎礼形式多样。至清代,新郎亲迎,披红戴花,或乘马,或坐轿到女家,傧相赞引拜其岳父母以及诸亲。岳家为加双花披红作交文,御轮三周,先归。新娘由其兄长等用锦衾裹抱至轿内。轿起,女家亲属数人伴送,称“送亲”,新郎在家迎侯。
聘娶六礼中,雁是最重要的礼品。后汉班固在《白虎通·嫁娶》对用雁作为礼品作了解释:“《礼》曰:女子十五许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以雁为贽。纳征用玄熏,故不用雁也。贽用雁者,取其随时而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是随阳之鸟,妻从夫之义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又昏礼贽不用死雉,故用雁也。”古人以雁为礼,一取雁是候鸟,每年秋分时节南去,春分时节北返,来往有时,从不失信。喻男女婚前互守信约,婚后夫妻坚贞不渝。二取雁是随阳之鸟,喻妇人出嫁从夫;三取雁行有序,飞时成行,止时成列,迁徙中老壮雁率前引导,幼弱雁尾随跟紧,井然不紊,喻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由于雁是飞禽,很难捕捉,后人以鹅代雁,谓之“雁鹅”。
经过此“六礼”,婚姻正式成立。如此复杂漫长的过程,都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中牵引,而真正结婚的男女双方都未直接参与,只有在结婚完成之后才见对方模样。如此玄妙的结合,是谓千里姻缘一线牵,男女之间的姻缘,要经过媒人的物色,经过生辰八字批合吉凶,就仿佛两个今生素不相识的人,不知经过几世的修缘,今生在出生之时,就以定下姻缘,共度一生。
我国古代社会实行许可离婚、专权离婚、限制离婚的制度。反映在离婚方式上,以“出妻”为主,以“义绝”、“和离”和一定条件下的“呈诉离婚”为补充。
第一,出妻制度。
出妻,即男子强制休妻,是我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离婚方式。我国古代的“礼”和“法”为男子休妻规定了七种理由,这就是所谓“七出”。《大戴礼记·本命》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是指儿媳不孝顺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欢心,尽管妇女没有过错,只要公婆不喜欢儿媳,即可成为出妻的理由。无子,即妻子不生儿子,封建时代的法律规定“四十九以下无子,不合出之”。淫,即指妻子与人通奸。妒忌,在古代社会,官宦豪绅除娶一个正妻外,还可以纳妾。如果女子从思想、行为上不准丈夫纳妾,男子可以此为理由将她休掉。恶疾,指妻子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据考证,这里的恶疾,主要指的是麻风病。多言,指妻子多言多语,离间了夫家的亲属关系。窃盗,指妻子擅自动用家庭财产。在古代社会,妻子对家庭财产没有处理权,私自动用家财就被认为是盗窃。
为维护封建道德,古代婚姻制度又规定了三种丈夫不得休妻的法定事由,客观上取得了保护女性权利的效果。这就是所谓的“三不去”,即使妻子有“七出”的理由,丈夫也不得将其休弃。其内容,按照《大戴礼》所记载为:“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即:
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
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
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夫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不能休。
第二,和离制度。
和离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一种允许夫妻通过协议自愿离异的法律制度。但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里,妇女受着传统的“三从四德”和贞操观念的严重束缚,很难真正实现其离婚的愿望。所谓和离,大多是一种协议休妻或“放妻”,往往成为男方为掩盖“出妻”原因,以避免“家丑外扬”而采取的一种变通形式。
第三,义绝制度。
义绝制度不是独立的离婚制度,而是一种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法律后果。如果夫妻之间,夫妻一方与他方的一定亲属间,或者双方的一定亲属间发生了法律所指明的相互侵害如殴斗、相杀等犯罪事件,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夫妻关系必须解除。 义绝具有强制性,合当义绝而不绝者要受到处罚。
第四,呈诉离婚制度。
所谓呈诉离婚,即发生特定事由时由官司处断的离婚。依封建法律规定,如果“妻背夫在逃”、“夫逃亡三年”、“夫逼妻为娼”、“翁欺奸男妇”等,男女双方都可以呈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❸ 古时婚姻是怎么样的

婚姻是人类得以繁衍生息的主要方式和构成家族、亲族的基础。婚姻风俗主要包括婚姻形态、媒介、礼仪以及离婚、改嫁、夫妇间的地位等种种风俗观念。

《诗·小雅·我行其野》载:“昏姻之故,言就尔居。”

《礼记·昏义叙》曰:“婿曰昏,妻曰姻。”《说文》载:“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姻,婿家也,女子所因,故曰姻。”

上列旨义,似乎婿和妇家称婚,妻和夫家称姻。其实,“男昏女姻,散则通”,可以互称,婚姻即指夫妇。

婚姻之婚为什么也写作“昏”?《白虎通·嫁娶篇》解释说:“婚姻者何谓也?婚者昏时行礼,故曰婚。”现在娶妻以白昼,且挂红彩,古代以迎女为迎阴气至家,必夜行,车服尚黑,执烛前往。故婚礼“不乐不贺。”

《列子·汤问》载,远古时代“男女杂游,不媒不聘。”这种乱婚没有特定的约束规范,构不成氏族、家族,也不知道生育的秘密,往往归结为“感神龙”、“践巨人迹”、“吞薏苡”等,还算不上严格的婚姻。

人类最早的婚姻形式是血缘家族,当时已排除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性交关系,是一种同胞兄弟姐妹间的血缘婚。

传说,伏羲氏曾让人兄妹结婚,这种血缘婚即相当伏羲氏时代。

台湾高山族传说,洪水把世上的人都淹死了,只剩兄妹二人。妹妹要和哥哥结婚,哥哥不同意。妹妹说,山洞里有个姑娘,你和她结婚吧。哥哥去山洞,果然见一蒙面姑娘,婚后才知道正是自己的亲妹妹。海南岛的黎族传说,上古天翻地覆,人类尽遭厄运,仅剩兄妹二人。妹妹把脸上刺上花纹,让哥哥认不出来,二人结了婚。从此,黎族姑娘开始纹面。

这时,人类不仅知道了生育的秘密,而且逐渐认识到同一血缘结婚的害处,在古代,叫作“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在远古认识愚昧低下的阶段能够认识到近亲结婚的害处似乎难以置信,其实是可以理解的。首先,许多兄妹结婚的传说,都是在各种天灾之后,仅剩下兄妹二人,别无选择,表现了一种万般无奈的心理否定。其次,许多兄妹结婚后,都有生下肉球、肉瓜、葫芦、无四肢五官等怪胎的传说,反映了人们抵制血缘婚的朴素观念。

再次,现代许多婚俗比较落后的民族,不仅对同血缘婚姻有清醒的认识,而且实行的基本上都是族外婚。于是,人们先从禁止父母与子女间的婚姻关系入手,再禁止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远房兄弟姐妹,最后,本氏族内不准通婚,这就产生了族外婚。

族外婚是甲氏族的一群兄弟出嫁到乙氏族,与乙氏族的一群姐妹互相婚姻。

在中国占代,一般是两个氏族结成世代通婚的联盟。如姬姓氏族与姜姓氏族即是长期通婚的联盟。中国的媳妇一直称公婆为“舅姑”。唐朝朱庆余有“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的诗句。这种称谓,就是这种族外婚的残余。由于世代互相通婚,甲氏族的男子嫁到乙氏族,乙氏族的男子嫁到甲氏族。

媳妇的公公实际上是自己母亲的兄弟,婆婆实际是自己父亲的姐妹,就是媳妇的舅舅和姑姑。族外婚在具体通婚形式上有以下三种,这三种形式也显示了向对偶婚发展的线索。

一种形式是野合而婚。古代和现代某些少数民族,都要定期举行祭祀女神的仪式和各种形式的集会,目的之一就是为两氏族青年男女提供建立婚姻关系的机会。商周时代仍有这种旧俗。《周礼·媒氏》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史记·滑稽列传》载:“州闾之会,男女杂坐……履交错,杯盘狼藉,堂上烛灭,罗襦襟解,微闻香泽。”另外,《诗经》中反映男女野合调情的例子很多,孔子就是其父叔梁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的。

一种形式是公共房屋。解放初的云南阿细人氏族男女分居,女住“黑衣德”,男住“若衣德”。其中,黑衣德也是女子晚上招待外氏族男子的场所。由于本氏族男子晚上都出去了,若衣德实际成了老人和小孩睡觉的地方。

《三国志·魏志·东夷传》载,高旬丽“女家作小屋于大屋后,名婿屋。婿暮至女家户外,自名跪拜,乞得就女宿,如是者再三,女父母乃节假听使就小屋中宿”。

这种“婿屋”,可为上述公共房屋之佐证。

一种形式是走访婚。随着族外婚的发展,由本氏族一群兄弟的集体拜访,发展到单个人的拜访。

上述高旬丽的婚俗就是典型的走访婚。云南永宁纳西族,对外氏族的异性朋友互称阿注,只要双方合得来,男方即可应约到女方过宿。这种阿注婚就是一种走访婚。

族外婚也是群婚,随着它的发展,双方要求保持相对专一、稳定的婚姻关系,这就是对偶婚。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讲,在对偶婚的情况下,“一个男子在许多个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他对女子来说,也是她的许多丈夫中的一个主夫”。上述纳西族的阿注婚有两种情况:一是男方仅仅晚上到女方那儿去,白天的生产、生活是分开的。另一种是不光在女方居住,白天的生产、生活也在一起,就是一种对偶婚。

父权制确立后,中国传统婚姻实行严格而虚伪的一夫一妻制。

它要求妇女严守片面的贞操,绝对不准同时有两个丈夫,男子则可同时拥有众多个媵妾,但“礼无二嫡”,妻子同时只能有一个。后来也出现过双妻,但都是不合法的。

自兄妹血缘婚开始,人类的婚姻生活正式创立,到一夫一妻制为止,传统的婚姻形态最后定型。

❹ 古代是怎么结婚的古代有没有结婚证

在古代结婚时要看所娶之人是是还是妾。若是娶正室妻子,则要八抬大轿,明媒正娶。而妾室就简单的派人接回来即可。古时结婚也没有官府登记一说,穷人们只要拜过天地后,街坊邻居都知道,也就算成亲了。有极为困苦的家庭大多都不会设宴。因古时战乱过多。官府也没有多与能力来统计人口数量。所以古代结婚官府方面也是不管的。自然不会有什么结婚证了三、正妻与妾嫁过来的对比
我们从上述中也看到了妻和妾嫁人时礼仪上区别就很是巨大了。所以妾室在家中地位也是很低的。这也说明,古人虽妻妾成群,但家中规矩却丝毫不乱。没有电视上所形容的妻妾因不和而闹事之说。

❺ 古代婚姻安排的先后顺序是什么

后唐孔颖达又疏曰:“六礼谓冠一、婚二、丧三、祭四、乡五、相见六。”六礼中,当以婚礼为本,因为有婚姻才可形成家庭,有家庭才可组成国家。
(一)结婚的形式。按周礼之规定,婚姻关系的成立,首先要满足其三项实质要件:即“一夫一妻”、“同姓不婚”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是婚姻关系成立的原则性前提。“一夫一妻”在本文的第二部分将有专门论述。“同姓不婚”即禁止同一姓氏的家族成员之间的通婚行为。此禁忌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其一是因“男女同姓,其生不蕃”①,认为同姓结婚会影响下一代的健康,从而影响整个家族、民族的发展,说明当时对优生已有较为科学的认识。其二是因多与异姓结婚有利于“附远厚别”②,通过联姻的方式在政治上加强与异姓贵族的结盟,以便于扩充自己的势力、维护既定的统治秩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诗经·齐风·南山》有“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诗经·幽风·伐柯》有“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的句子即是例证。在古代,婚姻的终极目的,除繁衍后代、承嗣家族以外,就是“合二姓之好”,乃家族大事,绝非青年男女个人之事,必须由父母主持,再加上媒人撮合,才算合法,才能被宗族和社会所承认。
其次,婚姻关系的缔结除必须符合以上实质要件外,还必须合乎一定的形式要件,即必须要经过“婚姻六礼”程序才能完成合法婚姻的缔结。“六礼”即要求婚姻关系成立必须严格遵循六道礼仪程序,依次为纳采(男方请媒人携礼物向女方家求婚);问名(女方家长答应议婚后,男方请媒人问明女子生辰、名字、身分,卜于宗庙以确定是否适合婚配);纳吉(卜得吉兆后,男方家即准备礼物通知女方家决定缔结婚姻);纳征(又称纳币、纳聘财,男方派人送聘礼到女方家,正式定婚,婚姻开始受礼法保护);请期(男家商请女方家择定婚期);亲迎(男子亲自到女方家迎娶),这是“六礼”中的最后一道仪式,也是最重要、最复杂的一道仪式。西周时,要求男方先到女方的家庙拜祭其祖先,然后再用车接女方到男家。将女方迎进男方家门后,还要举行夫妇同器共餐、共饮交杯酒等仪式。次日尚须留在家中以谒见舅姑(即公婆)。如舅姑先已去世,则三个月后在家庙祭奠舅姑,此称为庙见之礼。庙见完成则该女子便正式成为家族正式成员(如未行庙见之礼,该女子去世,则不能葬于男家之祖坟)。

❻ 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什么

婚姻是家族的前提和基础,所以历代统治者都极为重视。《易·序卦》:“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夫子;与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措)”《礼记·昏义》:“婚礼者,礼之本也”;“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这种观念反映了古代祖先崇拜、生殖崇拜的习俗,婚姻主要被作为可以祭祀祖先、延续后代的手段。
后世儒家经典记载了西周时期贵族的婚姻状况,当然这种状况已经被理想化了,但它仍然对后世的法制和观念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因为西周时期去古不远,许多部族和地区在不同程度上还保留着氏族时期的一些婚姻习惯。《周礼·媒氏》里说,在仲春时候,青年男女的自由恋爱和私奔,国家并不禁止。《诗经》里也有许多反映民间男女自由恋爱的诗篇。近世有学者指出,一直到汉代以前,在燕、赵、中山、政、卫、齐、楚等地区,还盛行着各种非礼制的婚俗。因此,在西周时期的平民生活中,婚姻方式还是相当自由的。我们这里所谈的只是儒家经典所记载的贵族婚姻状况。
据记载,西周时期就有了掌管婚姻事务的机构——媒氏。《周礼·地官·媒氏》:“掌万民之判”。“判”就是判合,男女相匹配。可见,媒氏就是婚姻管理机关。
一、 婚姻关系的缔结
1、 缔结婚姻的限制性条件
(1)西周时,缔结婚姻关系,男女双方都必须严格服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礼记·曲礼》:“男女无媒不交”;“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
(2)同姓不婚
有学者指出,殷商时期有可能实行族内通婚。这种情况到西周时被完全改变了。按照周礼的规定,“娶妻不娶同姓”(礼记·坊记)。姓原是古代氏族的标志,同姓则同族,血缘关系较近;反之,不同姓则不同族,血缘关系较远。当时的人们可能已经认识到族内婚配不利于后代的繁衍。所谓“男女同姓,其生不繁”;“同姓不婚,惧不殖也”(《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国语·晋语》四)。当然,倡导族外婚还有其政治目的。“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礼记·郊特牲》)。所谓“附远”,就是通过联姻与血缘关系远的异性贵族建立姻亲关系。通过族外通婚这种频繁的政治联姻,可以用甥舅关系将各异姓贵族紧密联合起来。周族之所以能够控制广大地区,与其积极与各族联姻有一定关系。所谓“厚别”,就是严格别于同宗,以防紊乱伦常。因为既然禁止通行亲族通婚,那么即使血缘关系亲密的男女之间也应当有所回避。“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同食”、“男女不同衣裳”、“男女授受不亲”等等礼的要求即是从此而来。
(3)关于结婚年龄
西周礼制规定,男子二十岁“冠而列丈夫”(将头发全部挽至头顶结为发髻,戴上保护发髻的小帽子“冠”),表示成年。女子则十五岁为“及笄”(也是将头发梳理为垂于脑后的发髻),是为成年(《春秋谷梁传·文公十二年》。男女未达到成年年龄不得成婚。
《周礼》记载: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女子因故晚嫁的,最多不超过二十三岁。有的史籍说女子十五而嫁。说法不一。但是,后来的结婚年龄显然是大大提前了。《韩非子》:男子二十而室,女子十五而嫁。据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记载,汉代结婚年龄是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其后的情况也基本如此。历代法律也大都是提倡早婚的。
(4)其他不宜缔结婚姻的情况
儒家礼制规定,父母死后子女应服丧三年,在此期间不得嫁娶,以示孝道。

二、 缔结婚姻的程序
根据儒家经典的记载,我国传统的婚聘礼仪,最突出、最典型的是“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或称纳成、纳币)、请期、亲迎。
六礼是西周时就已确定了的,其内容仪注都比较复杂。但当时有所谓“礼不下庶人”的框框,并未达于民间。至汉代,六礼才开始普遍施用,但违礼之举亦不罕见。元始四年(公元4年),立王莽女王氏为皇后,仅有纳采、问名、卜吉及遣使奉迎等程序。东汉以后,社会动荡,婚姻仪式更大为简化。隋唐以后,六礼被人们有意识地增减,如在宋代,常常是并问名于纳采,并请期于纳征,六礼仅存四礼。南宋时,朱熹又将纳吉并入纳征,实际上六礼只剩下纳采、纳征、亲迎三礼。明初,官方命令士庶都要遵守《朱子家礼》行事。到了清代,又加入了成妇礼、成婿礼等礼节,但这可以看作是亲迎礼的延续。从大的方面着眼,后世婚礼大都未脱周代六礼的大框架,而是在这个框架中有所增减。增减的大体轮廓是,前五礼多有合并、减损,而最后的亲迎则不止是迎妇到家,而是显着地增益,除了成妇礼、成婿礼之外,还有很多仪俗,在时间上甚至延续到亲迎后的第三天。
两千年前制礼作乐的先贤圣哲们就指出:“昏(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一继后世,故君子重之。”又说:“昏(婚)礼者,礼之本也。”婚姻首先是家庭、家族的大事,它关系到家族世系能否延续的大问题,也是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大事,所以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
1、 纳采

纳采,也就是男家请人向女家说明缔婚的请求,相当于后世的提亲、说媒。我国传统上盛行包办婚姻,青年男女没有自主权。到了当婚当嫁的时候,男方家长便请媒人向早已物色好的女方家长提亲,表达想和对方联姻的愿望。当然,这种选择是有条件的。比如,《大戴礼记·本命》即有“五不取(娶)的说法:
“遂家子不取”,即行为有违礼教,没有家法的女子不能取。
“乱家子不取”,即家风淫乱、天性冶荡的女子不取。
“世有刑人不取”,即直系亲属中有受过墨、劓、剕、宫、髡等刑罚的女子不取。
“世有恶疾不取”,即直系亲属中有哑、聋、秃疠(瘟疫或恶疮)、伛(驼背)等疾病的女子不取。
“丧妇长子不取”,即母亲去世,和父亲一起长大的大龄女子不取,恐其缺乏生活经验。
后世的婚聘条件是“门当户对”。所谓门当户对,是指除了家族的社会地位外,还有经济条件、家族世系、职业等等。结婚当时人本身的条件也要考虑。
尽管是婚聘的第一个步骤,纳采也要携带礼品。先秦时用雁,所以这个仪注也叫“奠雁”。之所以用雁,是因为雁是候鸟,冬天飞往南方,夏季生活在北方,来去有时。纳采用雁,实际上是告诉女家“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应该像雁那样适时选择其所在。后世纳采的礼物大大丰富了,有时竟多达五十多种,而且具有象征意义,如送羊表示“吉祥”、送鹿表示“福禄”、送胶、漆表示“和谐”……等等。
2、 问名
纳采得到准许,也就是女家收下了礼物,接下来就是六礼重的第二步——问名。问名即双方相互探问男女的姓名、年龄、生辰、籍贯、三代(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名号、官职等,以便对方有一个初步的了解。这一仪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请八字”。
如果缔结婚姻的意愿是当事的男家或女家提出,再请媒人说合的,他们对对方已经有了一些了解,这个步骤就可有可无。但如果是每人主动来撮合的,问名则是必需的。但无论如何,纳采既准,双方都要主动将这些情况告知对方。
同样,问名也要携带礼物,古礼也用雁。六礼简化以后,纳采和问名便同时进行。

3、 纳吉
六礼的第三步是纳吉。
在问名和纳吉之间,有一个内容并不简单的“地下工作”,即合婚。这也可以看作是纳吉的一部分内容。我国传统的婚姻,不仅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依据,而且也把“天神之兆”作为依据。问名之后的工作,就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考察双方缔结婚姻的可能性。这一系列活动就是合婚,后世俗称“批八字”。婚姻能否成立,这是最为要紧的一关。倘若其他方面的条件都比较相符,八字不合,也只好就此拉倒。
先秦的合婚似乎并不像后世那样复杂。当时的纳吉是“归卜于庙”,即用卜筮的方法一锤定音。同时也说明婚姻是承继祖祀的大事,所以要在家庙卜筮。卜得吉兆后,男家便仍以雁作礼物请媒人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
所谓的“八字”,和我国传统的历法相关。我国古代以干支纪年、纪时,天干、地支相配组成的六十组名目及其顺序分别指代着一定的年、月、日、时。每一个人的出生年、月、日、时由四组干支纸袋,共有八个字,这就是“生辰八字”。此外,古人为了便于记忆,又用十二种动物来配十二支,形成了人的十二属相。由生辰八字,一望可知其人的属相,由属相的合与不合就可以判定婚姻是否相宜。关于这方面的合与不合,民间流行有许多俗谣,相合的如“青兔黄狗古来有,红马黄羊寿命长;黑鼠黄牛两兴旺,青牛黑猪喜洋洋;龙鸡更长久;蛇盘兔,必定富。”等等。不合的有“白马怕青牛,羊鼠一旦休;蛇虎如刀错,龙兔泪交流;金鸡怕玉犬,猪猴不到头”。如此等等。如果把各地的俗谚收集到一起,就可以发现矛盾百出,其意义也就不攻自破。
批八字除涉及属相以外,还涉及阴阳五行。五行指金木水火土。每个人的命运都与此有关,或木命,或土命……。五行也有相生、相克两种关系。与此相应,还有命相,也可以根据生辰八字推算出来,从而也就可以判断婚姻的吉凶。
此外,还要考虑面相、手相、骨相等等。
合婚得到吉相后,就要派人把结果告诉对方,并继续婚礼的步骤。这也就是纳吉的主体内容。这一仪注唐代叫做“报婚书”;宋代叫做“过细帖”;晚近则称“定亲”、“换贴”、“小定”,也就是现代所说的“订婚”。
纳吉以后,婚姻关系确定,双方交换的帖子类似于后世的结婚证书。此后,男女双方都要受到社会伦理的约束,婚姻的终止再不是随便的事情,而要经过双方的协商或外人的调解。同时,男方逢年过节都要给女家送礼,还要给女方四季衣服。

4、 请期
纳征之事完结以后,婚姻基本地界,接下来就该迎娶进门了。而此前的准备工作,就是请期。
所谓请期,就是男家占卜择定合婚的吉日良辰,让媒人告知女家,征求女家的同意,相当于后世的“告期”、“夏日子”。
古礼请期用雁,后世用各种物品。请期仪式过程中,进行第二次迷信占卜活动。大体与问名后的占卜相同,主要是选择适当的迎娶吉日、合婚良辰以及合适的迎亲、送亲之人。占卜的选择中心仍然是八字和属相。首先是选择吉日良辰,民间一般选双月双日,如二月二、四月八、六月六等。不过,嫁娶月份一定不能选男女双方的属相忌讳,迎亲、送亲也不能犯属相忌讳。
古时候的请期似乎是口头进行的,后世则口头、书面皆有,尤其是世家大族或小康的耕读人家,大多是以书面进行的,也就是所谓“下婚书”。
晚近以来,请期和过彩礼、过嫁妆基本上是前后进行的。彩礼的数量不一,,有十二扛、十六扛、二十四扛、三十二扛,甚至更多,都是双数。
男家过彩礼之后,迎娶之前(一般是前一天,有时也随新娘子一道进门)女方要过嫁妆。在薄板、买卖婚姻盛行的时代,假装这种外在物也成了女方社会地位以及姑娘身价的标志。
5、 亲迎
亲迎,是六礼中的最后一道程序,相当于后世的婚礼大典。古礼中的婚礼仪式,并不是一天之内完成的,而是要持续两三天,除迎娶当日外,前后各要延展一天。
《礼记》等古籍并未详尽记述亲英前的准备议程,但后是却发展出了一套比较繁杂的准备程序。一般地,请期过后,女家要为女儿“开脸”、“上头”,临近婚期,男家要给女家送“催妆礼”。婚礼前一天,女家要派几位妇女到男家整理新房,称为“铺房”,这意味着娘家对女儿的最后一次照顾,也有在女儿未过门时对女婿的礼仪性的侍奉的意义。所以,铺房也称“暖房”。
新郎到亲戚朋友家行礼,称“行家礼”,男女两家还要向亲友林里发出邀请。平民百姓家婚嫁,不过是递个口信,大户人家则要送请铁、发告示。
古礼亲迎的第一个程序是由新郎迎接新娘。远自先秦,近至当代,上至品官,下至庶民,无不亲迎,只有皇帝因“至尊”而例外。(不过,先秦时似乎帝王也要亲迎。《诗·大雅·大明》就记述说周文王娶太姒“亲迎于渭”。)它是传统社会中一个女子一生中所能享受到的最高礼遇,因此也历来为女性所看重。
古时迎亲在黄昏,婚礼的取义就在于此。《白虎通·嫁娶》:“婚者,昏时行礼,故曰婚。” 《说文》:“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婚,妇家也。”
先秦时亲迎的程序比较简单。新郎受父之命迎亲,到了女家,女方的人要出门响应,新郎进门要献出礼品雁,这个礼俗叫“奠雁”,是古婚礼中比较重要的议程。然后,新郎要把新娘很礼貌地接到车上,迎往家中。“妇至,主人揖妇以入”(《仪礼·士昏礼》。后世的迎亲之举似乎要复杂得多。亲迎的队伍往往比较壮观,有多至几十人的。新娘在汉代和唐代都是坐车,宋代以后才流行起人们所熟悉的花轿。在迎亲的队伍里,也包括鼓吹的乐队等。清代北京的婚礼,大多有模仿帝王的仪仗的趋向。迎亲的队伍里有许多挑夫拿着“开道”、“回避”的大字木牌和提灯,还举着金瓜、斧钺等兵器。新郎戴官帽,新娘则凤冠霞帔。因为婚姻是人生大事,虽然这些举措逾礼,官府一般也不干涉。

娶亲的队伍回到男家时,也并不马上进门,而是把喜轿关在门外,俗信称此为“憋性子”,意思是指把新娘性格憋得柔顺些。此外,还有很多习俗:
A、 撒谷豆
喜轿进门后,撒谷子、豆子、草节等,用意是避邪。这是一项比较古老的仪俗,宋代以后比较流行。其用意在于避“三煞”(青羊、乌鸡、青牛之神),三煞忙于啄食,就危害不到新娘了。现代新娘子下车撒花红纸屑,或许就由此而来。
B、 跨火盆
喜轿到院子里,要从预先摆好的炭火盆上慢慢跨过,意思是烧去一切不吉利的东西,日后夫妻会越过越红火。

C、 传代
“新妇进门,布袋铺地,碾转更换,令步其上,谓之传袋,犹言传代也”。
D、 拜堂
入洞房以前,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仪式,就是拜堂,俗称“拜天地”。唐代以前就比较流行。一般是“三拜”,即“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有些地区(华东、西北)还要“拜人”,即拜送礼钱的人。只要比新郎辈分大或虽然同辈但年龄比新郎大的人,都要拜。拜人时,司仪按预先拟好的礼单唱名,然后由“接礼的”找所唱者接礼。接来后,司仪唱“×××礼钱×元,磕下啦”,新郎新娘便鞠躬行礼。客人多的时候,这种仪式要进行一二个小时。
拜堂之后,就是大宴宾客,这里也有许多讲究,不赘述。
E、 洞房礼俗
新郎新娘入洞房以后,还有一系列仪俗
a、 坐帐
也称坐福,即新郎新娘双双坐在洞房的炕沿上,新郎把自己的左衣襟压在新娘的右衣襟上,表示男人应该压倒女人一头。
b、 撒帐
是指亲人在新人入洞房后,把喜果等撒向洞房的每一个角落。这一仪俗始于汉代。所撒的物品一般常见的有枣、栗子、花生等,利用其谐音,表示“早立子”、“男孩女孩花搭着生”。
c、子孙饺子
女家包好带来,男家煮熟。吃的时候,一群孩子在窗外问:“生不生?”娶亲太太或新郎答:“生!”或者干脆把饺子煮得半生不熟,让新娘自己说“生”。这叫“讨口彩”,是早生孩子的吉兆。

❼ 古代婚姻制度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使皇帝也只是有一个老婆,但那个时候的内容只要有条件,可以娶很多个老婆,但那叫妾,不能称妻。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如《红楼梦》里的赵姨娘。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中国古代文化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人类社会的三大生产中,婚姻是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唯一方式,是社会伦理关系的实体。由于人类自身生产使人类的生命得到延续,从而形成各种人际关系以及社会文化心理和礼俗。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从事于生产资料和生活日用品的生产,其中一些产品则成为文化的物化成果;而人类精神生产所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又作为精神文化反作用于物质生产和人类的自身生产。
正是由于婚姻在上述三大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被称为“婚姻大事”。中国封建伦理道德把婚姻当做人际关系的开端。《易·系辞》:“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自然界由阴、阳二气交感所产生,人类是由男女交接而产生。纳西族东巴经象形文字中有关于人类自然产生的观念,与《易·系辞》的说法相近。在天地之间产生气,气变成蛙,蛙变为人类(男人由天上生,女人由地上生,天地产生人类)。这是对产生人类的原始看法。
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规范认为:“昏(婚)礼者,礼之本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政”(1)。它把婚姻家庭视为组成社会肌体的胚胎。
我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于丈夫,即使丈夫死了也不准改嫁,从一而终。而男子却可以三妻四妾,皇帝有三宫六院,一般的达官贵人亦都妻妾成群。一个男人能娶多少女人没有受到法律的限制,而这些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不同的,只有被称为正室的女人才具有妻子的资格,其余只能处于从属地位。翻开《红楼梦》看看,王夫人和赵姨娘的家庭地位是多么不同,就是她们的儿子在家中的地位也是天壤之别。但在众多妻妾中正室只能是一人,否则,为什么贾宝玉不能同时娶林黛玉和薛宝钗为妻呢?所以我国古代实行的实际上是一种“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正因为这种不合理的婚姻制度,千百年来上演了多少人间悲剧?它是强加在我国古代妇女身上的沉重枷锁。
指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一娶亲程式,周代即已确立,最早见于《礼记·昏义》。以后各代大多沿袭周礼,但名目和内容有所更动。
一、纳采
六礼之首礼。男方欲与女方结亲,请媒妁往女方提亲,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古纳采礼的礼物只用雁。纳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开始。后世纳采仪式基本循周制,而礼物另有规定。
二、问名
六礼中第二礼。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贴后,卜吉合八字。《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郑玄注:“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贾公彦疏:“问名者,问女之姓氏。”
三、纳吉
六礼中第三礼。是男方问名、合八字后,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并送礼表示要订婚的礼仪。古时,纳吉也要行奠雁礼。郑玄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于是定。”
四、纳征
亦称纳成、纳币。六礼中第四礼。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礼。《礼记·昏义》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男方是在纳吉得知女方允婚后才可行纳征礼的,行纳征礼不用雁,是六礼唯一不用雁的礼仪,可见古人义礼之分明。历代纳征的礼物各有定制,民间多用首饰、细帛等项为女行聘,谓之纳币,后演变为财礼。
五、请期
又称告期,俗称选日子。六礼中第五礼。是男家派人到女家去通知成亲迎娶的日期。《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请期仪式历代相同,即男家派使进去女家请期,送礼,然后致辞,说明所定婚期,女父表示接受,最后使者返回复命。
六、亲迎
又称迎亲。六礼中第六礼。是新郎亲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礼仪。《诗经·大雅·大明》:“大邦有子, 天之妹,女定阙祥,亲迎于渭。”亲迎礼始于周代,女王成婚时也曾亲迎于渭水。此礼历代沿袭,为婚礼的开端。亲迎礼形式多样。至清代,新郎亲迎,披红戴花,或乘马,或坐轿到女家,傧相赞引拜其岳父母以及诸亲。岳家为加双花披红作交文,御轮三周,先归。新娘由其兄长等用锦衾裹抱至轿内。轿起,女家亲属数人伴送,称“送亲”,新郎在家迎侯。
聘娶六礼中,雁是最重要的礼品。后汉班固在《白虎通·嫁娶》对用雁作为礼品作了解释:“《礼》曰:女子十五许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以雁为贽。纳征用玄熏,故不用雁也。贽用雁者,取其随时而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是随阳之鸟,妻从夫之义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又昏礼贽不用死雉,故用雁也。”古人以雁为礼,一取雁是候鸟,每年秋分时节南去,春分时节北返,来往有时,从不失信。喻男女婚前互守信约,婚后夫妻坚贞不渝。二取雁是随阳之鸟,喻妇人出嫁从夫;三取雁行有序,飞时成行,止时成列,迁徙中老壮雁率前引导,幼弱雁尾随跟紧,井然不紊,喻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由于雁是飞禽,很难捕捉,后人以鹅代雁,谓之“雁鹅”。
经过此“六礼”,婚姻正式成立。如此复杂漫长的过程,都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中牵引,而真正结婚的男女双方都未直接参与,只有在结婚完成之后才见对方模样。如此玄妙的结合,是谓千里姻缘一线牵,男女之间的姻缘,要经过媒人的物色,经过生辰八字批合吉凶,就仿佛两个今生素不相识的人,不知经过几世的修缘,今生在出生之时,就以定下姻缘,共度一生。
我国古代社会实行许可离婚、专权离婚、限制离婚的制度。反映在离婚方式上,以“出妻”为主,以“义绝”、“和离”和一定条件下的“呈诉离婚”为补充。
第一,出妻制度。
出妻,即男子强制休妻,是我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离婚方式。我国古代的“礼”和“法”为男子休妻规定了七种理由,这就是所谓“七出”。《大戴礼记·本命》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是指儿媳不孝顺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欢心,尽管妇女没有过错,只要公婆不喜欢儿媳,即可成为出妻的理由。无子,即妻子不生儿子,封建时代的法律规定“四十九以下无子,不合出之”。淫,即指妻子与人通奸。妒忌,在古代社会,官宦豪绅除娶一个正妻外,还可以纳妾。如果女子从思想、行为上不准丈夫纳妾,男子可以此为理由将她休掉。恶疾,指妻子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据考证,这里的恶疾,主要指的是麻风病。多言,指妻子多言多语,离间了夫家的亲属关系。窃盗,指妻子擅自动用家庭财产。在古代社会,妻子对家庭财产没有处理权,私自动用家财就被认为是盗窃。
为维护封建道德,古代婚姻制度又规定了三种丈夫不得休妻的法定事由,客观上取得了保护女性权利的效果。这就是所谓的“三不去”,即使妻子有“七出”的理由,丈夫也不得将其休弃。其内容,按照《大戴礼》所记载为:“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即:
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
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
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夫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不能休。
第二,和离制度。
和离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一种允许夫妻通过协议自愿离异的法律制度。但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里,妇女受着传统的“三从四德”和贞操观念的严重束缚,很难真正实现其离婚的愿望。所谓和离,大多是一种协议休妻或“放妻”,往往成为男方为掩盖“出妻”原因,以避免“家丑外扬”而采取的一种变通形式。
第三,义绝制度。
义绝制度不是独立的离婚制度,而是一种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法律后果。如果夫妻之间,夫妻一方与他方的一定亲属间,或者双方的一定亲属间发生了法律所指明的相互侵害如殴斗、相杀等犯罪事件,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夫妻关系必须解除。 义绝具有强制性,合当义绝而不绝者要受到处罚。
第四,呈诉离婚制度。
所谓呈诉离婚,即发生特定事由时由官司处断的离婚。依封建法律规定,如果“妻背夫在逃”、“夫逃亡三年”、“夫逼妻为娼”、“翁欺奸男妇”等,男女双方都可以呈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❽ 古代人如何结婚

旧式婚姻多为封建、包办买卖婚姻,表现在礼俗上十分繁琐,民国以后,渐兴文明结婚,至解放后才废除旧的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 说亲 旧时婚姻多凭媒妁之言,都由男方请媒人先往女方提亲,称“报吉”。女方同意后,交出写有女儿生辰八字的红帖,即“庚帖”,称“出帖”,俗称“出八字”。男方取得庚帖后,压在祖宗牌位前的香炉下三天,称“压庚”,然后请算命先生算男女生辰八字是否相克,称“合婚”。如五行相冲相克,则退回女方“庚帖”,并附送一些礼物示歉。新社会实行婚姻自主,但农村不少地区仍流行说亲。城市男女青年大多数为自由恋爱,也有经人介绍而相识,征得家庭同意确定婚姻关系的,称之为“找对象”。 订婚 嘉兴订婚旧称“安心”。合婚后,如婚姻可成,男家即送“安心礼”至女家。富家送“安心礼”,用一块金玦,上镌吉祥花纹,还有一个金锭、一对金如意,取“决定如意”的口彩。女方受礼称“受茶”,并向男方答礼,然后请至亲吃安心酒,公布婚约。贫家送礼视经济情况而不同。民国时期,城市有地位人家,订婚亦举行仪式,也有男女双方交换照片的。旧时男女双方“文定”即订婚后,逢节日男方应送礼到女方家,如棕子、月饼、鸡、鱼、猪蹄膀、糕点等,用竹篮或木篮装盛,故称“送礼篮”。此俗建国后城乡仍流行,但城市为简,一般在中秋和春节男方向女方馈送一些礼品。 准日 即男女双方确定婚期。据《嘉兴府志》记载:“……将婚请期曰准日”。又据《古禾杂识》记载:“……请期曰准日,则男宅投之以茶,女宅报之以糕,糕必返半焉,谓之两头高”。民国时期,此俗似流行,富裕男家须购办首饰(金戒、手镯等2至4件)、果盒(盒内分两框,一置桂圆,一置茶叶)及聘礼数十元至数百元,由媒人送至女家。女家亦备糕盒及和合(传说中的和合二仙人)一座(置玻璃盒中为绸或纸制成),座下红绸包庚帖,回赠男家。在准日之前,媒人先须“话亲”,即男家托媒人往女家提议迎娶,女家故意不允,至少往返三次才答应。农村礼仪较简,男方选定结婚日期,提早半年通知女家,称“对盘”,又称“行大盘”。托媒人送礼,有绸缎、布料、首饰及礼金,礼金为数亦甚可观。也有女方讨价还价,至使男方送追礼的。此俗建国后农村仍流行,时有为追索聘礼,男方因贫穷,无法满足女方要求,造成婚姻纠纷,不少男方为行聘负债累累。 迎娶 据《古禾杂识》记载:“禾俗重亲迎豪家富室必盛驺从,鸣锣喝道,居然官长也。新郎虽白衣亦蟒服数珠,甚至僭逾有戴红顶者。戚友少长,衣服甚都,导于舆前,谓之陪娶。新娘乘彩舆,灯光映射,婢媪随其后,手爇安息香,氤氲之气达数百步”。这是清代嘉兴城豪富之家结婚迎新的排场。民国时期,城市居民结婚,新娘仍乘花轿或彩船,新郎着长袍马褂,也有穿西装的。新娘戴凤冠霞帔已少见,一般着粉红绣花旗袍,有些用兜纱,为粉红色。迎娶至男家,新娘出轿后举行文明结婚仪式。有证婚人、主婚人、介绍人、司仪、傧相等,只行鞠躬礼,不跪拜。当日宴请宾客,摆宴席多少桌,视经济状况而定,多请厨师到家中操办。建国后,70年代前,城市迎亲仪式从简,新郎新娘或步行或骑自行车迎娶。婚礼在男方家中举行,中午新郎由亲友陪同,在新娘家吃喜酒,晚间则在男家宴请亲友宾客,酒席不过数桌。干部结婚仪式更简,一般只向亲友同事分送糖果,宣布结婚。70年代后期婚礼渐趋奢华,迎娶用三轮车(人戏称“大篷车”)数辆满载新娘嫁妆,结队而行,引人瞩目。80年代中期后,大操大办之风兴起,迎娶都用小轿车,有的滥用公车,少者一二辆,多者七八辆,车前玻璃窗上贴大红双喜字,新郎新娘由傧相陪同,迎娶时鸣鞭炮,虽新房近在咫尺或新房即在原地,必乘汽车沿街游驶。新娘大多披白色婚纱,新郎则穿黑色西服。晚间男女双方家长及亲友同至酒家饭店赴喜宴,新郎新娘由傧相陪伴,立酒家饭店大门前迎候宾客,新郎向宾客一一敬烟,新娘手持钱包,对小辈分送礼金,一般数十元。酒席价每桌数百元(80年代末一般每桌200元至250元),由男女两家合办,费用由男方负担。酒席毕,剩菜如鸡鸭鱼蹄膀等大菜,由双方各自拿回家去。80年代末,时兴拍摄婚礼录像。 农村婚礼民国时期大多沿袭旧俗,迎亲前女方索礼,如“谢娘篮”、“请坐礼”、“抢舅礼’’等,甚至女方父母有索“肚子痛钱”的。俗称“发轿还要银百元,媒人随轿送五盘”。男方娶亲要挑选已婚青壮年人抬轿或摇船,如花轿迎娶,轿前要由父母双全的两童男提灯。迎娶或派人或新郎亲迎,必须见门作揖,女方才将一道道门打开。女方上轿前,先隔门槛由女方亲戚传递嫁妆,男方候接,嫁妆一般少于男方礼金。然海盐澉浦一带,历来讲究嫁妆的丰盛,称女儿为“赔钱货”。 嫁妆中马桶必备,俗称“子孙桶”,红漆,内放一包花生,两个染红的半熟鸡蛋。当新娘上轿时,轿前铺芦席(或米袋),新娘踏着上轿,意为不带走娘家的泥土,也有舅父或兄弟抱上轿的。新娘上轿必须哭,称“哭发哭发”。一般新娘是小声哭泣,母亲是大声哭泣。新娘上轿后,先由母亲喂饭,然后由兄弟扶轿杆,起轿旋三转,才于鼓乐声中抬往男家。乘船迎娶时,有的地方船上置两根带泥的青竹。新娘上船后,急速行驶,竹篙撑岸,以不沾水为吉。船出港后,本村青年往往先在船必经的桥上讨喜钱,称“拦水港”,不满足要求则阻挠不放行。至男家门前时,依次铺五只麻袋,喜娘扶新娘踏麻袋进门,传递麻袋铺路,称“传代”。用五只袋,兆“五子登科”。新郎新娘拜 天地、祖先、父母及互拜之后,“吃寿面”,父母朝南坐(如有一亡故,也要虚设盅筷),新郎新娘跪着敬酒。礼毕,新郎持红绸带牵着新娘,由两青壮年持一对花烛导入洞房。洞房坐床男东女西,传说新娘坐床面积多,兆婚后怕老婆;新郎坐得多,则兆婚后妻子伯丈夫,故互不谦让,紧靠而坐。坐床后,新郎用秤杆(寓称心如意)或甘蔗 (寓节节高,老来甜)挑起新娘盖头的红纱巾。喜娘将枣子、花生、糖果等向新房床帐内四处抛撤,称“撤帐”,也有的撒到新房四角和客人面前。海盐一带有《撤帐歌》:“撤帐东来撤过东,夫妻双方多和睦,撤帐南来撒过南,人丁兴旺子孙多……”。平湖农村,旧时有吃“小夜饭”的习俗,即婚礼结束,长辈从新娘的箱子里取出两碗合在一起的冷饭,上放几根咸菜,让新郎新娘并肩坐,各自把咸菜冷饭吃完。 建国后,农村婚礼习俗有所变化,迎娶不用花轿,代之以船。订婚时彩礼很重,迎娶前,新郎仍须备名目繁多的礼金。近十多年来,有以自行车迎娶的,婚后和城市一样,外出旅游度蜜月。自80年代以来,农村之喜酒与城市相似,新娘参与酒席,向宾客敬烟敬酒。喜宴一般也以冷盘、热炒为主,配以全鸡全鸭点心等。以瓶装酒取代家酿米酒,每桌酒席所费约二百元左右。 城市农村新郎新娘举行婚礼之日,男女方家长和近亲长辈须向新郎新娘致送“红纸包”,俗称“见面钿”。 结婚后第二天,新娘的兄弟前往探望,男家设宴招待,称“望潮”。嘉善一带俗称“通灶囱”,嘉兴俗称“吊烟囱”。民间相传,昔时有新娘受婆家姑娘、妯娌捉弄,将烟囱堵死,新娘烧饭时烟雾弥漫,受到公婆指责。其兄弟来探望,发现蹊跷,用长竹竿通烟囱,烟道畅通,烟雾消失,饭菜烧好。此传说含有娘家兄弟为保护新娘在夫家地位之意,此俗建国后仍流行。 回门 清代称“对月”、“望对月”。即结婚一个月以后,夫随妻回娘家探望,新郎带去一桌酒莱,俗称“桌面礼”,岳父母也送见面礼。此俗建国后农村仍流行,回门不限于满一月,多数三天就回门。 喜娘 俗称“喜阿妈”,为半职业性质。旧时喜娘在婚礼前一天至新郎家,为新郎母亲梳妆,接待客人。迎亲日喜娘为迎亲船准备物品用具,然后随船至新娘家,引新娘上轿、入船。到男家后,喜娘引新娘上岸、下轿,仪毕,引新郎新娘入洞房,为新郎新娘铺床摊被,陪伴新郎新娘吃“状元花烛饭”。次日,喜娘安排新郎父母吃寿饭。喜娘一般都口齿伶俐,在每道仪式上能随口编出取悦于人的好“口彩”(顺口溜)。

❾ 中国古代婚姻是怎样确认的

三媒六证:旧时婚姻,由父母包办,还必须有媒人介绍,表示郑重其事。三媒具体是指:男方聘请的媒人、女方聘请的媒人还有就是给双方牵线搭桥的中间媒人。六证具体来说指:在天地桌上摆放一个斗、一把尺、一杆秤、一把剪子、一面镜子、一个算盘。出自元·武汉臣《生金阁》第二折:“我大茶小礼,三媒六证,亲自娶了个夫人。”

❿ 中国古代男人找老婆的标准是什么

古代男人找老婆有三大标准:一、样貌;二、身段;三家世。

一、咱们先来说说样貌,古时候人的审美可和现在的人的审美非常不一样,现在大家都比较偏爱瓜子脸、尖下巴。在古时候尖下巴、瓜子脸可不受欢迎,觉得这样的长相不旺夫、没有福相。要是挑选媳妇,当然要看模样,必须额头必须饱满,脸蛋标致的,不能是尖嘴猴腮的,也不能是肥头大耳的,照古代的这个标准,鹅蛋脸是最受欢迎的,古人觉得这样的长相旺夫,不是个薄命相。

这就是古代选媳妇的三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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