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我国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的概念是我国2003年新《婚姻法》中才出现的,对于哪些情形才属于无效婚姻呢?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婚姻:一、重婚的,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或形成事实婚姻的;二、未到法定婚龄的;三、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四、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我们要注意到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还是有区别的,我们国家对于无效婚姻的范围是采取列举的方式,这就意味着出现一些其他情形的婚姻虽然可能也不符合我们国家的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但却不足以导致婚姻的无效。王主任认为很多当事人对这个问题有误解,比如说夫妻双方的户口一方在上海,一方在北京,但是这两个人却在湖北某婚姻登记处进行了婚姻登记,婚后多年也在一起共同生活。实际上这个问题是超越了婚姻登记管辖权的一个行为,按理说它也没有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相关程序。但这样就会影响到婚姻的效力吗?王主任并不这样认为,只是说它属于婚姻登记程序当中的一些瑕疵,但对婚姻效率本身并没有影响。
B. 陷入了哪几种对婚姻误解的女人,会过得越来越苦
04.
很多人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我们缺乏对婚姻的正确认识。
不得不说婚姻不幸,除了来自男人的因素,往往也是因为已婚女人没有找到婚姻中自我的定位,没有找到对待婚姻合理有效的方法,而这根本原因是对婚姻的认知上存在误区。
C. 你知道多少婚姻败于没有边界感吗
确实是有很多婚姻伴侣没有边界感,因为有很多人认为一旦成为了夫妻之后,对于对方和自己之间的距离,似乎就已经变得没有距离了一样,总是会这么想。所以当成为了夫妻之后,过分的管束对方,过分的几张对方的个人空间,确实会很影响两个人的感情。这个可能就是当结婚之后没有边界感的一个表现吧。在一个合理的区间之内约束对方就好了。否则的话,确实是真的让两个人都会感觉到很不舒服。婚姻也是需要经营的,婚姻也是需要两个人相处的,如果相处的不舒服了,自然婚姻也就没那么快乐了。
D. 婚姻的几个阶段
婚姻分为几个阶段?
夫妻共同生活是有一定节奏的。每隔2至5年便开始一个新的阶段。它会带来问题,也会带来机遇。因此,我们必须很好掌握它的每个变奏阶段,使我们的婚姻生活永远保持一个良好境界。
1、结合阶段(结婚第1年至第2年)
在蜜月中和蜜月后,“我们”这个概念居中心的地位。夫妻双方关心的是满足对方的期望,因此都特别花功夫来符合对方的想法。他们尽可能经常呆在一起,什么事都一起做。美国纽约大学的一位女心理学家苏珊娜·萨尔诺夫称这个阶段是“感情的春天”。
2、失望阶段(结婚的第3至第4年)
最初的狂热劲已消失。夫妇俩遇到的日常生活问题越来越多了。相互共同未来的信任已有伤痕。因为在这时许多夫妇看到,他们的伴侣完全不是他们初次相爱时想象的那个样子。
失望的阶段往往是一个痛苦的但也是可以治疗的过程。德国帕德博恩的一位研究教育学和成人教育的教授卡尔·海因茨·施米特说,“夫妇真正相识之后,他们的关系也就从隐隐约约意识到的拘束和失望中解脱了出来,从部分甚至是有意识忍受的拘束和失望中解脱了出来,在现实的基础上建立一种真正的夫妻关系。”
3、生育阶段(结婚的第5至第6年)
这时,双方就想要孩子了。他们产生一种非常满意和非常和谐的感觉。这对关系的稳定有积极的作用。心理学家萨尔诺夫说:“这开始了婚姻的初夏时期。爱情不再那么热烈,但是在升华并有更多的内容。”
4、巩固阶段(结婚的第7至第8年)
这多半是整个婚姻最积极的时期。夫妇俩克服了他们关系最初的艰难险阻。这时,他们生活、计划和工作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近期具体和现实的目标上。
5、间歇阶段(结婚第9至第11年)
夫妻关系的基础更巩固了。结婚初期负担沉重的年代已经过去,手头开始宽裕。离异的风险少了,特别是夫妇的年龄过了30岁的时候。萨尔诺夫说:“我们称这个时期是婚姻的夏天。另外的一些特征是:夫妻双方都主动更多地承担责任了。一般还是传统的分工:男在外工作,女操持家务,只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有些争吵。”
6、总结阶段(婚姻第12年至第14年)
女的大约是到40岁时开始要做初步总结了。她们重新考虑她们的生活计划,因为她们知道她们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来作根本性的变动了。鉴于这种情况,有些夫妇感到他们处在生活中的死胡同里。他们感到失望,心灰意冷和垂头丧气。研究夫妇关系的专家克劳斯·科赫说:“许多人现在也认识到钱和事业上的成就不再能使人感到满足了。”这便开始了“婚姻的初秋时期”。
7、危机阶段(结婚第15年至第20年)
爱情已变得麻木。夫妻开始慢慢地分开生活。特别是女方还没打算不要她伙伴的关注和尚能忍受他日益增长的冷漠态度。德国班贝格大学的教授拉斯洛·瓦斯科维奇说:“结婚前,男子热心帮助料理家务。现在,对他们来说,重要的只是冰箱不坏,冰箱里有东西就行了。”男的在工作方面变得懒惰了。许多妇女在这方面显露出失望情绪。科赫说,“由于联系双方感情的力量,如性感和温情现在经常被疲倦、紧张和孤独感所削弱,由于已找到的生活目标有时候甚至是在违反伴侣的意愿下取得的,所以在爱情问题上也必然会出现争吵。”经常发生婚外恋的问题。因此,这是发生离婚案最多的时期。
8、革新阶段(结婚第21年至第25年)
夫妇考虑了各种选择。尽管如此,他们决定重归于好。这时就可能开始如萨尔诺夫所说的“革新之秋”时期。孩子已独立自主,他们几乎不需要父母了。共同的目标变小了,不完全专注于婚姻了。这时,许多男子在职业上可以呼吸所谓第二种空气了,再次试试尽可能扩大他们飞黄腾达的可能性。女性开始自己解决从事自己的事业。尽管有这种分离,这时夫妇俩有机会得到不受任何影响的独立自主感并能多次利用这种机会。
9、暮春阶段(结婚第26年至第30年)
在孩子离开家时,爱情突然又会获得新的吸引力。爱变得更温柔、更深情、更无私。许多夫妻相互重新发现对方。社会学家林恩·怀特说:“48%的夫妇把他们这时候的关系称之为非常幸福的阶段,38%的夫妇说他们这时候的关系很和谐。只有3%的夫妇认为他们的关系有问题。”
10、老年阶段(从结婚的第31年开始)
这是恢复时节。同心协力度过各种危险的夫妇现在可以享受爱情的硕果了。他们欣赏他们之间深厚的感情。他们之间几乎没有误解了,有许多共同在一起度过的时光,这时,他们可以一起来建设更加灵活和更富创造性的生活。占领新的生存空间,让长期枯萎的感情重新充满活力,特别是在两性关系上。此时,爱情和两性关系真正融合成一体了。夫妻之间无限信任,但是有分寸的。婚姻到了“金色秋天”。这是一年四季色彩最丰富、最光彩夺目的时期,也是夫妻关系的顶峰时期。
E. 多少婚姻,毁于有语言而无交流
俗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两个人从陌生到相知,再到最后牵手步入婚姻的殿堂,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中国人喜欢把结婚称作“喜结良缘”,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却诠释了婚姻的美妙之处:欢喜,姻缘。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这既是此生难得的缘分,也是一辈子的欢喜大事。
所以,面对婚姻,我们首先要学会慎重,一定要找到那个真正适合自己的人。其次,要学会珍惜,不要让曾经美好的爱情,在往后的岁月里,一点一滴被消磨殆尽。
既然爱,那就好好爱,既然一起过,那就好好过。夫妻双方,应该共同努力,去消除那些可能会对婚姻造成伤害的问题。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和人相处,志同道合的人往往会走得比较近,他们之间的相处通常也会更加愉悦,更容易擦出火花。
婚姻其实也是这样。夫妻之间,在观念上绝不能出现太大的落差,三观最好能比较接近。
这里说的“三观”,是指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简单讲,就是夫妻二人对人生的认知,对生活的态度以及对是非的判断,要基本处在一个维度上,这样的婚姻,才会更加和谐、长久、幸福。
三观不合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因为它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争执,造成很多难以想象的矛盾,并且大多数的矛盾,都是不可调和的。
F. 红尘男女对“夫妻”和“婚姻”的5个误解,你有吗
红尘男女对“夫妻”和“婚姻”的5个误解,你也有吗?
生在这尘世,就别说过得超脱了,就是稍微过得清净一点,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而对于很多已婚人士,大家每天都处在各种水深火热之中,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苦不堪言、乌七八糟。
为什么我们的婚姻会不幸福呢?为什么我们会把两个人的生活搞得乱翻翻的呢?
我们总是将自己的婚姻不幸,归结为感情不和、没有钱呀这些东西,但是,两个人幸不幸福,真的是由这些原因造成的吗?
婚姻幸不幸福,先是由很多客观条件造成的,也跟我们看待婚姻,或者看待夫妻关系的态度有很大关系,而且在这些问题上,我们有很多很多的误解和偏见,这些误解,是婚姻不幸的重要原因,因为意识形态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的行为模式,所以,有必要了解一下我们的误解。
误解一:幸福的婚姻一定是“门当户对”的
这一条关于婚姻的定律,在几千年来,甚至已经升级到“金科玉律”的地位了。“门当户对”已经成了一种极为普遍的认知,由此衍生出来的“三观要同”,“思想上的门当户对”等等,看来我们是没法挑出这个圈圈了。
但是有没有反问过自己,那些各个方面都是“门当户对”的夫妻,他们就幸福了吗?
终其原因,所谓的“门当户对”也好,“三观一致”也好,本质上都是人们太自私了,太自我了,太懒了,不愿意改变,所以才强求别人跟自己一样。因为很简单的道理,只要对方哪儿哪儿都合乎自己的心意,那还有什么问题呢?如果对方跟自己不一样,那么就是对方有问题。
可是,你有没有好好的去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呢?如果你想要自由自在,什么都是舒服的,那你没必要结婚,因为在漫长的岁月里,一个人要永远跟你保持一致,合乎你的心意,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因为你在改变啊大哥大姐们!比如你25岁时,找了一个你当时觉得门当户对、三观一致的人,但是后来35岁你变得更有钱了、你的三观也变了,但是人家没变啊!这样对于人家来讲不公平啊!
误解二:贫穷是婚姻不幸之源,有钱了以后婚姻就会幸福
“贫贱夫妻百事哀”这也是一种金科玉律一样的东西,没有钱,生存都是个问题,怎么能幸福?如果你的朋友够广,你看看那些身价千万、甚至上亿的人,他们的婚姻就比你的更幸福了吗?
我因为从事情感工作,所以结识了很多有钱人,他们一样的苦恼,一样的为婚姻犯愁。其实有钱人跟穷人,在获得快乐这件事情来讲,是没什么差别的。
比如,你现在很穷,一个月3000块钱的工资,可能你去吃一顿火锅,你都开心的不行。但是那些富豪,他们要获得开心和幸福的代价,远远比一顿火锅更巨大。
而且很多有钱人,钱只是钱,钱本身并不会带来快乐。比如一个演员,他一年挣一个亿,挣钱快乐吗?未必,快乐的是演戏、是自己的戏被认可对吧?钱只是一方面,它不是基础。
换个角度讲,一天给你一万块钱,这不少了吧?让你挖一辈子的媒,不能做别的,你愿意吗?你不愿意的,不用骗自己。
穷人有穷人的过法,你要是拿没钱来当借口,只能说明你哪儿哪儿都太软弱了。
误解三:对方出轨是因为不爱自己
没法理解这一条的,几乎都是女人。很多男人说,我虽然出轨了,但是我依然爱你。这话很多女人是不相信的,但是现实中,很多男人出轨了,跟别的女人发生了关系,但他确实是爱他老婆的——好好挣钱养家、陪伴老婆、倾尽一切。。
当然,如果你觉得这不是爱,那么你需要自己重新定义一下什么是爱,如果爱是“他一生只真心对我好,不能想着别的女人”,那谁来证明这样的爱呢?别人有没有真心对你好,只有鬼知道。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婚姻的基础是担当。当你结婚的那一刻,你就应该知道,这是一件事关重大的事,有些底线是千万不能触碰的。
误解四:两口子过不下去了,因为孩子不能离婚
有个现象,就是父母离婚了的家庭,孩子会抱怨父母,说你们为什么要离婚;父母感情不好,但是没有离婚的家庭,孩子也会抱怨,说你们都这样了,为什么不离婚?
这个问题怎么解?无解。唯一的解决方法就只能是:你们两口子必须要恩爱。
但这很显然很难啊,有时候真的就是过不下去了。所以,当悲剧不可避免的时候,夫妻双方,都要权衡一下利弊,把对孩子的伤害,降低到最小。
这就要求更强的责任感,很多夫妻过不下去了因为孩子而不离婚,主要是潜意识里想让对方承担责任。假如每个人都想,“离婚了,我能当爹也能当妈”,那就算是离婚了,孩子依然能感受到父母的爱,依然能健康成长。
误解五:婆媳关系是永远无法解决的矛盾
婆媳关系看起来是中国的婚姻里,永远无法解决的矛盾。主要原因是什么呢?是两种利益关系、两种情感关系、两种意识形态的冲撞,在这其中,矛盾被放大了,共性被忽略了。
根本原因就是,没有人愿意牺牲,没有人愿意妥协。大家的想法都是“我凭什么要让着你”,就这样的想法,你别说是婆媳了,就是任何人与人之间,都是没法相处的。“凭什么是我主动?”“凭什么是我妥协?”这些问题,可以毁掉一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所以,我们应该用那些伟大的思想来处理我们的婆媳关系——搁置争议,求同存异。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都可以融洽相处,为什么小小两个人不可以?
G. 人们对婚姻法的几个误解
误解1:一方出轨,就要净身出户?
误解2:保障书有用吗?
误解3:假离婚不用担心“人财两空”?
误解4:一方没有收入,离婚时就少分或者不分?
H. 婚姻是围城,有多少女人在婚姻里被困住了
说婚姻是围城的人,可能是对婚姻有什么误解,在这里应该说一说婚姻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爱情和其他的事物是不一样的,有些事情会呈现出一个抛物线,从0点开始耳后持续走高,然后逐渐回落,但是爱情往往上来就是巅峰,而后是一个逐渐回落的状态,就像是一个滑梯一样,最后变成一条笔直的地平线,当所有的激情都消磨殆尽之后你认为什么样的状态能够维持这样的感情呢?这个时候一张结婚证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结婚证为的就是能够让逐渐平淡的爱情有一个稳定的关系,那些对婚姻还想当成热恋来看待的人来说,他们会觉得婚姻是围城,认为是婚姻困住了自己,实际上这是在画地为牢,他们对婚姻的期望值太高了。
当你把婚姻当做美丽的城堡,进入婚姻时你会看到一座围城,当你把婚姻当作围城时,你会发现里面别有洞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