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惠州市婚姻登记处地址电话号码
惠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只办理涉外婚姻登记):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一号楼三楼(2809121);惠城区婚姻登记处:惠城区南坛东路24号(2221806);惠阳区婚姻登记处:惠阳区淡水镇金惠大道政府办公大楼一楼(3363844);惠东县婚姻登记处:惠东县县城人民路250号(8832555);博罗县婚姻登记处:博罗县罗阳镇博惠路82号政府办公大楼一楼门口(6206069);龙门县婚姻登记处:龙门县龙城镇东门2号(7780235);大亚湾区婚姻登记处:大亚湾区管委会行政大楼一楼(5562279)
⑵ 惠州龙门县补办结婚证去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需要前往龙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办。婚姻登记处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香滨东路7-6号;联系电话:0752-7889380。补办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⑶ 结婚登记处在哪里
婚姻登记处是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⑷ 惠州龙门县补办结婚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需要前往龙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办。
婚姻登记处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香滨东路7-6号;
补办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 离婚证 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 户口 簿、 身份证 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⑸ 结婚证在哪里办
一、结婚证在哪里办
1、办理结婚证必须要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或者乡镇民政局所在婚姻登记处,如果办理地点不属于其中一方的户籍地,则不予以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二、结婚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结婚证办理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8、结婚证在哪办才受法律保护,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9、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10、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⑹ 请问广东省.惠州市.淡水镇.去哪里领结婚证哦
去淡水镇的民政局!惠州市(县、区合计5个)惠城区惠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惠城区南坛紫西岭2巷25号惠阳区惠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淡水镇金惠大道市政府大院惠东县惠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城人民路25号博罗县博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博惠路82号龙门县龙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龙门县龙城镇香
⑺ 惠州龙门县结婚证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商量好办证时间,可网络搜索并登录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提前预约登记时间和登记机关;然后在预约的时间段内,双方持证件证明材料、共同到预约的地点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男女双方填写《声明书》并签名、按指纹;婚姻登记员发放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⑻ 惠州龙门离婚地址和派出所相隔多远
惠州市龙门县办理离婚登记在龙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距离婚姻登记处最近的派出所为龙门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距离大约1.5公里。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⑼ 惠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哪里
一、惠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惠城区上排河坑路7号 ,联系电话:0752-2201201。
二、惠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A栋4楼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0752-3359380。
三、惠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惠东县平山新平大道139号,联系电话:0752-8160812。
四、博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155号社会服务中心大楼A厅,联系电话:0752-6206192。
五、龙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香滨东路7-6号,联系电话:0752-7889380。
六、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惠州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科技路1号政务中心一楼36、37窗口,联系电话:0752-5562073/5568090。
七、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婚姻登记处地址: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5楼,联系电话:0752-2613186。
(9)龙门县婚姻登记处在哪里扩展阅读: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要求,惠州市各婚姻登记处自2015年10月1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对于有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核实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部门,可与民政部门采取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办法进行核实(具备条件的部门可与民政部门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方式;不具备条件的部门可通过公函往来或派人携带移动介质到民政部门核对等方式)。
不需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以切实减轻当事人办事的负担。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部门,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其不应要求当事人提供婚姻登记信息,因此民政部门将不再为其核对信息,以真正落实依法行政和简政放权的要求。
惠州市民政局—各县(区)婚姻登记处
惠州市民政局—关于是否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