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姻的概念是什么
婚姻的概念是为了一定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这是婚姻的社会概念,适用于社会学、伦理学等研究领域。在法学领域,婚姻还有一个法律概念,即婚姻因结婚而产生,因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而消灭。从其一般概念的意义上理解,它包含了不同层次的含义:
首先,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这是婚姻成立的前提,是婚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自然属性。
其次,婚姻须是男女双方以爱情为基础,以长期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
最后,婚姻须为当地社会制度所确认。婚姻是一个法律概念,违反法律的两性结合都不能成为婚姻。
‘贰’ 婚姻是什么
婚姻是指男娶女嫁过程。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宫殿;更多的人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婚姻是一杯酒,也是一杯茶。浓烈不如平淡,平淡不如持久,因为婚姻会耗损爱情。其实婚姻,通俗的说法就是搭伙过日子,至于是不是长久,完全取决于两个人能不能性情相悦,能不能互相适应,能不能相互的包容。有人说:“你若拥有一个美好的婚姻,纵使太阳和星月都冷了,群山草木都衰尽了,婚姻的光芒还能在记忆的最初,在任何可见和不可知的角落,温暖的燃烧着……”
‘叁’ 婚姻指的是什么
婚姻指的是两人合法结为夫妻,共同组建起一个家庭并且经营。
‘肆’ 什么叫婚姻
我觉得婚姻更像一棵树,它的根,枝,叶,花果,样样俱全。家里的老人就是树的跟,年轻的小夫妻,是树的主干,家里其他成员就是枝叶。孩子是爱情的结晶,就是婚姻树上的果实。在我们年轻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有一份初恋,每个人都会为他而去疯狂。在那个时候,不管是家人的话,朋友的建议,都听不进去,那时候就觉得爱情是你世界上所有。
年轻的时候我也有过这样的感觉;虽然我也就谈过一场恋爱。谈的时候我觉得,我的爱人,长得很帅气,很高大。很斯文,不会去跟别人争吵,跟别人计较什么。我们谈了很久了,才带我去他家见父母;到他家了,见到他父母的时候,我的心情变得非常的复杂。
现在想想,有的时候在婚姻前,父母的话还是要听听的,父母总是不会害自己,总是在为自己着想。我也想我的孩子以后,在婚姻上面,听取我的一点意见。现在这样的辛苦,带着困难,我只能坚持,只能学会去理解,学会去宽容。
所以有时候不能为爱就冲动结婚,还是要听取一下身边人的意见。
‘伍’ 婚姻是什么
什么叫婚姻?其实婚姻就是婚姻,它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是一种默契,是沟通,是一种相互理解,是一种包容……当你生病时能给你端茶送水,当你在外遇到雨淋时想着为你送上一把伞,当你抽烟影响到健康时她能夺下你没有抽完的烟放在烟灰缸里;当你喝酒微醉时,她能为你喝下杯中的酒,当你得意忘形时,她能及时给你泼上一盆冷水,当你遇到危险时,她能为你挺身而出。当女人上夜班归来害怕时,迎面走来的是睡眼惺松的你,当家中没米、煤气罐里没有气时,拿起米袋、扛起煤气罐就跑的人就叫婚姻。
婚姻就是唱不完的柴米油盐醋,是没完没了的锅碗瓢盆进行曲,是日复一日的缝补浆洗的大合唱。婚姻需要用智慧来经营.不要把结婚当成爱情的终点站,而是人生的一个里程碑,婚后还是要不断地经营你们的爱.原始的爱就象你们原始的启动资金一样,要想长盛不衰还要不断地投入新的爱,比如经常地赞美对方,给对方一个吻,为对方做饭,在对方生日、和任何纪念日、节假日为对方所有精心策划准备的礼物和节目,在对方内心烦恼时给予关心和体贴,这些都是为你们的爱加分,增值.没有一对夫妻是不吵架的,但再怎么吵,也不要说一句伤感情的话,就事论事,然后床头吵完床尾合,千万不要冷战.”你对我错相惜缘”,懂得这个道理,一定能越来越好!祝你们的爱,如陈年老酒,越久越醇
‘陆’ 婚姻的概念是什么
婚姻的词语解释为:嫁娶的事。嫁和娶都是对男和女结合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一种社会现象的表述婚姻释义:[matrimony]∶男人和女人结为夫妻;已结婚的状态。男人为女人而婚,女人为自己而嫁,婚姻的本质在于共同相爱、精彩的生活并延续自己的生命。 婚姻的由来: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词的起源有三种说法:汉朝的郑玄说,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 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一词的起源。换句话说,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 婚姻:已婚者比未婚者更幸福,这是全世界科学家都同意的结论,超级幸福感至少能在婚后持续一整年。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认可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强调两性、配偶身份及“婚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 构成婚姻是有前提条件的;前提条件可能是自己有的,对方没有,或双方的某些地方都比较薄弱,需要结合来达到强盛的繁衍的目地;结婚的本质也是有目的的,就是为自己生活的更好.所以“婚姻”这个词条,不仅限用于形容人类姻缘的结合关系,还可以用于形容事件、物体的结合关系。 追溯到原始时代,就有了所谓的婚姻,这是一种群居高等生命的本能属性,自然法则会用异性相吸的力量,使哺乳类生命繁衍生息。人类的婚姻存在形式以及结合方式,受人类社会环境的影响。不同时代和地区的社会环境,造就了多样的婚姻模式,以及结合方式。科学的意义上看,如果没有婚姻,很多血统就会出现混乱,不利于人们的优良繁衍。 原始人类并不需要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一样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这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导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习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于是就产生了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由于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财产,于是多数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由于私有制的财产由于血缘关系中的男性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约束。 当出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婚姻又成了一种政治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婚姻来达到政治目的。直到今天,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 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婚姻则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现代社会中的老百姓,婚姻则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时,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 综合看来,婚姻是自然的法则,违背这一法则的人,会给自己带来一些烦恼。人类的婚姻发展史大约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杂乱性交时期、群婚(血缘群婚、族外群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 婚姻的法学概念:作为婚姻法调整对象、婚姻法学研究对象的“婚姻”,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法学概念。婚姻的法学概念应当与民法学中的民事行为概念相对应,并能在婚姻法学体系中始终如一。它应涵盖以下三层含义: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它应包括各种合法婚姻和违法婚姻,能将其与婚前性行为、纳妾、姘居、非婚同居等现象区分开来,而应避免和结婚、婚姻关系等法学念混为一谈。 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 这是婚姻的自然层次上的含义。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人类固有的性本能,是婚姻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也是婚姻固有的自然属性,这种自然属性是婚姻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特征,如果没有上述种种自然因素,人类社会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婚姻。 纵观整个婚姻发展史,婚姻都是以男女两性的结合为内涵。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不仅研究了婚姻的起源和发展,而且对未来社会的婚姻进行了推想。蒙昧时代、野蛮时代的群婚制、对偶婚制下的婚姻是异性之间的结合,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从名称本身就说明了它是男女两性之间的结合。从恩格斯对一夫一妻制起源的分析,更可以看出它必然要求异性结为婚姻。“一夫一妻制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 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婚姻的目的是什么?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述。我国古代一直以“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为婚姻的目的;基督教婚姻,结婚的目的在于子女的生养教育以及夫妻间的互相扶养和性要求的慰藉;近现代各国的法律也对婚姻的目的做了种种规定。这些“目的”虽然纷繁复杂,但透过这些表面的目的,我们可以发现它们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它们都强调结为婚姻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生活”。这既是婚姻对当事人主观心理状态的要求,也是一直为人们所追求的婚姻在理想层次的含义。 所谓“共同生活”,是指居住在一起,成为同一个家庭的成员,处在同一个生活消费共同体中。一般情况下,还包括夫妻之间的性生活和夫妻间的互敬互爱。史尚宽先生认为,“共同生活”一般为“精神的生活共同(互相亲爱、精神的结合)、性的生活共同(肉的结合)及经济的生活共同(家计共有),”这是对“共同生活”全部内容的概括。 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 夫妻身份的公示性,是婚姻的现象层次上的含义。它要求婚姻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婚姻概念的这一层含义,包含两方面的内容。 第一,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 也就是说,男女双方既要具有夫妻生活的内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公众所承认的夫妻身份。婚前性行为、纳妾、姘居、非婚同居等现象的存在,要求婚姻法学建立相应的法学名词。而要把这些法学名词和婚姻的概念区分开来,就必然要求婚姻的概念以“夫妻身份的公示性”为内涵。 第二,夫妻身份只要为公众认可,不需要具有合法性。 婚姻法学界普遍认为,“合法”是婚姻概念的必要内涵。这与婚姻法学中有关婚姻种类的理论相矛盾,与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也不吻合;既不利于从整个历史发展过程来研究婚姻制度,也不利于从世界范围来研究婚姻制度;而且与我国目前的婚姻状况也不相称。在法律法规和婚姻法学典籍中,涉及各种婚姻: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参见1992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上述种种婚姻,都不合法,但在我们的立法、法律解释和法学研究中,都视它们为婚姻。因此,我们在界定婚姻概念时只应确定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而不需要具有合法性。 世界主要国家法定结婚年龄: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世界主要国家法定结婚年龄如下:伊朗法定结婚年龄9岁;荷兰法定结婚年龄18岁;俄罗斯法定结婚年龄14岁;法国法定结婚年龄15岁;菲律宾法定结婚年龄16岁;韩国法定结婚年龄18岁;日本男18岁、女16岁;巴西16岁;中国香港16岁;中国台湾16岁;美国各州不一,部分州规定,如双方未满成年人年龄,须经父母同意方可结婚,有的州规定男子不满18岁、女子不满16岁者,即使父母同意也不能结婚。爱达荷、密西西比、新泽西和华盛顿等州则允许年满14岁的男孩、年满12岁的女孩结婚。
‘柒’ 什么是婚姻
这个问题实在太复杂。我下载几篇文仅供参考:
之一:
婚姻是什么?
佛经上说,红尘间男女的结合是千年修成的缘。就冲着千年不解之缘,在我们这个有着数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由于传统文化的积淀,一直遵循着“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古训。但是,随着现代经济生活的不断深入,人们的婚姻观念也在冲撞中不断地变化,相当一部分人在新旧更替中颇感困惑、彷徨,甚至难以自拔。
关于婚姻,有两种着名的说法。“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不知道,弗兰西斯·培根是纯粹出于智者的理念或深刻,还是多少带有些个人生活的色彩,诅咒似地说出那响当当不容质疑而又近乎残酷的名言。相比之下,列夫·托尔斯泰更像位饱经沧桑而又不失温和的历史老人在自语:“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其实,婚姻是一分甜蜜。挚深的盼望常常在“执手相看泪眼”中如涓涓的溪流从山涧中奔涌而出。哪怕只字片言,也足以安慰对方疲惫的心;彼此流露款款深情给我们带来巨大的精神慰藉,想到此去的人生,有一颗心始终挂念着自己,我们便禁不住暖意盈怀。
其实,婚姻是一种真诚。坦坦荡荡,心底无私地把自己托付给一个最可信赖的人,心底要像泉水那样清澈透明,不含一丝杂质,在清清爽爽的无邪中自自然然地做自己。
其实,婚姻是一分信任。俗话说,百人百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习俗,不同的爱好、不同的性格。这么多的不同,而要生活在一起,关键是要互相信赖,互相尊重。
其实,婚姻是一种宽容。许多误会,许多怨艾因宽容而冰释。人生弹指一挥间,能彼此同行一程已是一种幸运。我们应当学会忘却对方的过失,而只记取其善良。婚姻的小船并不专为港湾造就,风里浪里更见本色。既然我们满怀憧憬终于跨越一切进入了婚姻,就应当求大同存小异。所谓“长相知,莫相疑”。
其实,婚姻是一分责任。“弱水三千,只取一瓢”,这一瓢子就是弱水。虽不敢说就此一世的牵情,这牵情岂不有了特殊的意韵?何况,这牵情因缘而至。
其实,婚姻是一种理智。现代婚姻是脆弱的,出现的种种婚外情,不是丘比特之箭射错了方向,就是婚姻的小船载不动爱情。每一条走过的路都有它不得不跋涉的理由,而每一条即将要踏上的前程也有它不得不选择的方向。如果双方不再相爱,分手也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蓦然回首情已远,身不由己在天边,才明白爱恨情仇,最伤最痛是后悔。”面对婚姻,何不记住前人的那句话: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之二:
爱情是什么?婚姻是什么?
撒旦曾经问上帝:“爱情是什么?”上帝就指着眼前那盛开的花丛对撒旦说:“你去找一朵最美丽的花来就知道了。”;撒旦听后就满心欢喜的去找了,可是过了一天,撒旦没有回来,第二天,他还是没有回来,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眼看一周要过去了,终于,人们看见撒旦拖着疲惫的身体出现了,而双手却是空空的,人们就问他为什么,他说:“摘了这朵,感觉那朵更漂亮,摘了那朵感觉还有更漂亮的,一直摘呀摘,直到全都摘完了,都无法断定那朵花最美丽。”;呵呵,这似乎就是爱情;
撒旦又问上帝:“什么是婚姻?”上帝就又指着前方不远的树林对撒旦说:“你去找一棵最好的树来,就知道了!”,这下撒旦去了一个小时就匆匆的回来了,肩上抗着一棵看上去却不怎么样的树,人们大惑不解的问他;他却回答:“我不想重蹈覆辙,到时候一事无成,就找这棵看上去还行。”这就是婚姻吗?记得印象中曾听过这么一段话:“你不可能和你最爱的人结婚。”这又是否成立呢?
常常有人说,女人不应为爱流泪,女人没有申请脆弱的专利,不为一段情颓志;可真正爱降临的时候,谁又会抵抗的了它的“侵略”?一直认为,当自己几十年前降临这个世界和几十年后接受上帝召唤的时候,我们都是赤裸着肌肤,既没有带来什么,也不会带走什么实质的东西;唯一随我而去的就是对生命的眷恋,和对爱人的爱,对父母的亲,对朋友的谊。既然如此,何必要等到失去的时候,将全部感情化做晶莹的泪水从眼眶中决堤而去,却不曾想到当初的珍惜。
记得第一次失恋的时候,真的很痛苦,似乎深深的陷入绝望之中;可妈妈对此却只平淡的说了一句话:“既然大家都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就都有爱与被爱的权利,很多事情只要你珍惜了,努力了,纵然还是失去的,那也感到欣慰了。”是啊,爱与被爱,一个相互的联系,只有将心比心的付出,才有真心实意的收获;缘分是什么?无非是佣人自扰的说法,我们可以把它当作借口了以安慰,却不可将它当作实质的东西,就好像天上掉不下馅饼一样,默契要靠培养,感情要靠积累,爱情要靠新鲜(新鲜似乎怪异了点,但是有的时候想想,你总不可能和你的他(她)每次约会就只面对一个话题,一个场所,一种饮料吧?);我们不可能永远靠在一棵树上等待爱情的兔子来撞它,错过了却了以安慰的对自己说:“那只兔子和树没有缘分!”,多么的讽刺,没有珍惜,没有努力就没有得到。
每一段感情就好象是一场战斗,进与退,分与和,如无情的利器折磨着脆弱的心灵,经历无数次“搏杀”,最终走向婚姻的礼堂接受加冕时,可曾想到又有多少人倒在了这感情的沙场无法自拔。当我们从一个小兵,带着一身的伤痕,最终接受加冕的时候,你还能一如既往的说声:“我爱你”吗?这时候的3个字,是如此的珍贵,所以只有钻石才能见证。
爱情是自私的,没有人能把它伟大,爱情是颗种子,只有给予才有收获;爱情是感动和冲动的,不是被动等待的;如果有人问我在痛苦以后选择什么,相信我依然会选着那--带着伤疤的爱情。
‘捌’ 婚姻是什么
婚姻,可理解为因结婚而产生的夫妻关系,是对两个人结合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一种社会现象的表述。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词的起源有三种说法汉朝的郑玄说,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中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一词的起源。换句话说,婚姻一般指男娶女嫁的过程。
‘玖’ 什么叫婚姻
婚姻的词语解释为:嫁娶的事。嫁和娶都是对男和女结合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一种社会现象的表e799bee5baa6e58685e5aeb述。
婚姻是两个相爱的人 感觉自己和对方的爱情到了一定的成熟程度,可以确定走到一起过一辈子,是由爱情转变成亲情的一个过程.也可能反之 在相处的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变成陌生人,但婚姻是人这一辈子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元素.它由爱而生.爱情是人与人之间的强烈的依恋、亲近、向往,以及无私专一并且无所不尽其心的情感。爱情,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定义。现代定义为两个人基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共同的人生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对对方的最真挚的仰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生伴侣的最强烈、最稳定、最专一的感情。但在远古的母系社会、古代的父系社会,爱情有另一种体验,并不是单纯的一夫一妻制。爱是生命的渴望,情是青春的畅想,爱情的意义在于:让智慧和勤劳酿造生活的芳香,用期待与持守演绎生命的乐章,用真诚和理解还有包容和信任去谱写人生的信仰。
真正的爱情并不一定是他人眼中的完美匹配
而是相爱的人彼此心灵的相互契合
是为了让对方生活得更好而默默奉献
这份爱不仅温润着他们自己,也同样温润着那些世俗的心
真正的爱情,是在能爱的时候,懂得珍惜
真正的爱情,是在无法爱的时候,懂得放手
因为,放手才是拥有了一切……
请在珍惜的时候,好好去爱
在放手的时候,好好祝福…………
爱这个东西谁都说不清,但是有一点我可以肯定,因为这件事是我亲身经历,爱可以让你为对方做任何事,说任何话,爱就是无条件的为对方付出,做任何事. 1、家庭的本质 家庭与婚姻之间无疑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没有婚姻这一基础,就不可能产生真正的家庭。但它们毕竟不是同一个概念。家庭的形成,除了必须以婚姻为基础外,还必须具备血缘关系和共同生活这两个基本条件。也就是说,家庭的产生,需要具备三个基本要件: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和共同生活。 这里所说的“婚姻关系”,是指在社会规范允许的情况下,无配偶的成年男女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着的稳定的性关系和以夫妻角色的互动;所说的“血缘关系”,则是指父母与子女之间以及兄弟姐妹之间的相互关系;“共同生活”则是指父母与子女或子女之间组成的一个共同生活的群体。这种共同生活包括经济活动、情感活动、伦理关系、社会生活等许多方面。其中,属于一个经济单位是共同生活的显着特征。在这种群体中,成员之间的亲密程度是其它任何一种社会组织内部的成员之间所难以达到的。共同生活期间,虽然夫妻分居、子女与父母分居以及兄弟姐妹分居的情况时有发生,但这并不能割断他们之间在经济、情感等许多生活领域的联系。一般地,他们仍然以其中的一方为中心而共同生活着。人们之间尽管有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包括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但假如不能形成这样的“共同生活”群体,那他们就无论如何也组成不了一个家庭。 2、“家”与“户” 中国有个俗语,叫“家家户户”。这里,“家”指的是“家庭”。而“户”除了指家庭以外,还包括各种非家庭的共同生活群体或个体。这种非家庭形式的“户”在当今社会为数不少,并且还有越来越多的趋势。 现代户籍制度对“家”与“户”的这种区别也十分清楚。“一家”就是“一户”。有时,“一家”甚至还可以分成两户或更多。如:父母在A城,为一户。他们的未婚儿子在B城,为另一户。他们的未婚女儿在C城,又为一户(以上皆以户口为准)。这样,这一家就变成了三户。 “一家”可以是“一户”甚至更多,但“一户”却不一定就是“一家”。如一个人为一户的“单身户”、一个学校的学生为一户的“集体户”、同性恋者或没有子女的夫妻所组成的“二人户”以及仅由兄弟姐妹组成的“子女户”,等等。 由此可得出这样的结论:结婚并非家庭形成(即现实社会中所谓的“成家”)的标志。用通俗的话来讲,也就是:男女二人结婚了,并不能说他们立即也就成家了。这与现代社会中流行的说法明显不同。当今社会,一对无配偶的男女,只要在社会规范允许的情况下自愿过起了性生活并以夫妻角色互动,我们便可说:他们结婚了。但他们并不能立刻组建成家庭,因为他们之间仅有婚姻关系,还缺少家庭形成所必需的血缘关系和共同生活。并且,在现代社会中,成婚而不愿成家的例子也已屡见不鲜。比如:(1)在社会规范允许(包括默认)的情况下,两个独身成年男女仅为了满足双方的生理需求或仅因为相互喜欢而自愿(不管是秘密地还是公开地)过起性生活并以夫妻角色互动,他们并不想生育子女甚至不愿共同生活。这种婚姻就永远不会产生家庭。(2)再如:一对新婚男女,他们也已开始了共同生活。但他们不要孩子,只想终生享受“二人世界”。这种婚姻也不会形成家庭,只是形成了“一户”而已。我们可以说他们“立户”了,但却不能说他们“成家”了。 3、由家庭看婚姻的种类如果我们把上段里后一个例子中的婚姻看作是“户婚”(法律确认)的话,则前一个例子中的婚姻形式可被称作“非户婚”(法律不认可)。“户婚”又可分为最为常见的“家庭婚”和不常见、但显然存在的“非家庭婚”。目前,“非家庭婚”已为社会规范所接受(这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时代是绝对不能允许的)。而“非户婚”却仍然是引发争议的一大热点。 带着婚姻综述一下,“婚姻”与“家庭”是两个有着明显不同的概念。它们虽有紧密的联系,但内涵毕竟不同。从本质上看,婚姻只是以夫妻关系互动的成年男女之间的一种合乎社会规范的性关系,而家庭的形成不仅要具备“婚姻关系”这一基础,而且还需具备“血缘关系”和“共同生活”这两个基本要件。因此,现代社会中,婚姻的形成并不表示家庭的出现。一个理想家庭的形成,一般要经过“恋爱-结婚-立户-成家”这四个阶段。
‘拾’ 婚姻的概念是什么
婚姻的概念是为了一定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这是婚姻的社会概念,适用于社会学、伦理学等研究领域。在法学领域,婚姻还有一个法律概念,即婚姻因结婚而产生,因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而消灭。从其一般概念的意义上理解,它包含了不同层次的含义:首先,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这是婚姻成立的前提,是婚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自然属性。其次,婚姻须是男女双方以爱情为基础,以长期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最后,婚姻须为当地社会制度所确认。婚姻是一个法律概念,违反法律的两性结合都不能成为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