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福州涉外婚姻档案处在哪里
您说的福州涉外婚姻档案处可能是指市民政局下属的涉外婚姻登记处,地址在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二楼,电话是83718360。如果是查档案,要到市档案局,在金山,地址是闽江大道235号。
② 涉外婚姻到哪里办理登记
法律分析:涉外婚姻应当在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具体是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③ 福州结婚证办理流程
1、登记地点:(仓山区)仓山民政局
2、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麦园路52号
3、联系电话:83535379
4、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5、办结婚证要带的材料:双方户口簿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两寸近期合照3张(似乎大厅里有拍照的地方)\婚检回执单(这个要先去领取,然后去婚检)
6、婚检地点:仓山区上渡路265号仓山区妇幼所,婚检前须到区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开具一张免费婚检介绍信,并携带个人照片各三张和身份证原件前往体检,婚检全部免费
婚检需带材料:双方个人身份证及户口簿,1寸照片各三张
7、取证时间:早上10:30前婚检的,下午16:30分取证。下午婚检的,只能等到第二天取了。可以一个人去取报告。
④ 福州登记涉外婚姻登记需哪些资料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要求,外国人同中国公民在中国要求结婚,需双方同时亲自到中国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民政厅或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并提交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
外国人: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内地居民:
(一)本人有效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在登记机关填写);
(三)双方大2 寸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3张。
福州市辖区的居民同外国人结婚在福州市涉外婚姻登记中心办理,地址在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二楼;福州六县二市的居民同外国人结婚在福建省民政厅办理,地址在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一楼,电话0591-87676173.
还有其他不明之处可以电话咨询福州市民政局:0591-88286665 83718360。
⑤ 涉外婚姻离婚程序福州
根据福州市民政局网站资料,http://mzj.fuzhou.gov.cn/mzgz/hunyuan/201003/t20100317_118565.htm
事项名称:福州市民政局 涉外离婚登记
事项编码:FZ01MZ-QR-0002
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办理程序:
1、填表:当事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服务窗口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2、受理:当事人持上述表格和相关证件材料到受理窗口受理;
3、审核:受理人员对受理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核,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退回,需补充材料的告知补充。
4、发证:审核完毕,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到收费窗口缴费后到发证窗口发证,取得离婚证书。
办理条件:
1、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婚姻当事人一方为福州居民,另一方为外国人;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窗口提出申请;
5、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
需提交材料:
1、外国人提供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3、双方的《结婚证》2本;
4、福州居民的本人身份证;
6、福州居民的户口本;
7、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二张
收费标准及依据:8元/对, 发改委、财政部计价格(2001)523号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科室):福州市涉外婚姻登记中心
办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28号(福州市儿童福利院内)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季3:00—6:00)
备注:户口在市辖区以外的六县二市的福州居民与外国人离婚登记在省民政厅办理,地址:福州市鼓东路44号
因此,应根据以上规定到福州市涉外婚姻登记中心办理离婚登记。
⑥ 福建省涉外婚姻登记处在哪里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 电话:0591-7676173 邮编:350001 管辖范围(受理区域、对象):本省涉外结婚、离婚登记 Email:[email protected]
⑦ 福州领取结婚证程序 哪里领结婚证
福州领取结婚证程序
一、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二、办理材料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注:若申请人无户籍(如军人)的话,需要自行出具相关证明。
三、办理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费用
每对9元,另加其他费用(如证件拍照费用)
2、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五、福州市结婚证件照片的基本要求:
1.拍结婚证照片和拍证件照差不多,只是要求两个人的头凑得紧一点,一般是女左男右;
2.结婚证照片尺寸为:40mm*60mm(宽*高),结婚证照片规格为红色的双方合影彩照;
3.结婚证照片应该穿什么比较好!穿什么颜色的衣服才能跟红背景搭配和谐呢?可以穿色彩鲜艳一点的,低领的衣服,这样也显得比较正式一点,衬衫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4.结婚证件照的拍摄,一般要到当地正规照相馆或者婚姻登记处拍摄了。
福州市哪里领结婚证
福州市各婚姻登记联系地址及电话
长乐市婚姻登记处福州
地址:市长乐市政法小区公安2号楼一层
电话:0591-28923347
福清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福清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591-85168537
永泰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南湖路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0591-24873847
闽清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30号
电话:0591-22375916
罗源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福州市罗源县北大路县政府大院四号楼
电话:0591-26875530
连江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591-26176979
闽侯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镇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0591-22069007
晋安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大道24号福兴投资区管委会一楼
电话:0591-83641869
马尾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星达路2号
电话:0591-83997523
仓山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0591-86391719
台江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安平小区1号楼4层市民服务中心
电话:0591-83285021
鼓楼区婚姻登记处
福州市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温泉公园北门东侧)
电话:0591-87535114
福州市涉外婚姻登记处
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五层
电话:0591-83718360
⑧ 福州人和香港人结婚要在哪里办婚姻登记
福州市民政局办理辖区居民涉港澳台和华侨的婚姻登记,所以一方福州户口,一方是香港居民的话,如果想在内地办理婚姻登记,只能去福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办公地址是:福州市黎明街丽兴大厦
⑨ 涉外婚姻离婚在哪里办理
涉外婚姻离婚手续的办理地:如果双方适用的是诉讼离婚,涉外离婚当事人向中国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针对涉外婚姻,由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即可。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⑩ 涉外婚姻离婚在哪办理
涉外婚姻离婚的办理地点:若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在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在内地居民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