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结婚+七年协议离婚后什么都没有了怎么办
你好,尊敬的网络知道用户朋友,很愿意为你问题作答
你好,这位朋友,你问题描述涵盖得不是很清楚,离婚只有两种形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不太清楚你们之间签订适合种协议的内容?关键是在民政局办理没有! 人如果没有, 这个协议书是无效的,你可以马上撕掉,如果未经民政机关备案,一办理离婚手续,该协议可以更改。协议离婚必须在民政局登记,后发离婚证明的。所以你们可以反悔的。
因为你问题没有补充完整全面,没太明白你意思?没有看到具体离婚协议书内容不好回答,你们双方拿了离婚证没有。不知你是对协议书有关方面比如房产财产分割,有孩子的话是否对孩子抚养权等问题是不是存在疑虑不服呢?
你可以和跟对方事先达成协议,达不成协议就通过法院诉讼离婚。通过诉讼离婚拿着结婚证,找律师写一份诉状交到妻子居住管辖区内的法庭就可以了。
如果对协议书不满意不认同,你好!可以先进行协商进行过户,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控告诉讼起诉的方式来进行,去法院吧帮你执行!
‘贰’ 离婚了什么都没有了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法律讲求证据,最好有证据。
二、信任和忠诚是婚姻的基石,不要无端猜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叁’ 结婚七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原则与结婚年限无关。法律规定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法律规定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夫妻结婚不管时间多长,在离婚的时候一定都是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若夫妻本身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那其实不会有离婚分割财产的问题。但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共同所有的话,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可以先协商分割。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依法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处理。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2、需要诉讼离婚的,尽可能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证件以及财产,注意保存或收集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肆’ 结婚七年了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分,财产都不在自己名下
规定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住房和收入,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登记人是夫妻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一人一半权益。
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属于两位共有的财产,不能分割属于一方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
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分割共有财产的协议,可以起诉解决。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