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结婚登记处在哪里
婚姻登记处是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2. 安徽省宣城市经县去哪里办理离婚
安徽省宣城市经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 宣城离婚星期天可以办理吗
宣城市婚姻登记处星期天不办公。请看如下该婚姻登记处基本信息:
【1】宣城市宣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中山路45号附近
【2】宣城市宣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563-2625632
【3】宣城市宣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下班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4. 领结婚证是在哪个地方领
男女双方的某一方户口所在地所属的区/县民政局即可领取结婚证。
5. 结婚去哪里登记
结婚可以民政局就可以登记,如果不知道在哪里,可以问一下身边结婚的朋友,因为一般情况当地的民政局设置地方不一样,需要知道地址在哪里可以办,如果没有找到,容易陷入盲目中,所以建议问一下身边打朋友,
如果不想麻烦朋友,可以电脑打开浏览是搜索民政局以当地的名称搜,就可以搜索出来,
在去民政局办理的话,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本,这是必要的手续,然后在填表,拍照后,等制作完成后就可以领取到结婚证
在此恭喜结婚快乐。
6. 登记结婚在哪里登记
法律分析:结婚应该在男女双方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手续。男女双方需要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共同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结婚申请。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会为双方进行结婚登记,并且分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7. 办结婚证到哪里办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证必须要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或者乡镇民政局所在婚姻登记处,如果办理地点不属于其中一方的户籍地,则不予以办理。办理婚姻登记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8. 结婚证在哪里领
一、结婚证在哪里领
1、结婚证领取结婚证地点如下:
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需要前往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男女双方都可。若是异地结婚,则需要到其中一方民政局领证。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
二、结婚证的领证条件是什么
1、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单身;
4、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5、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9. 结婚证去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结婚证在双方户口所在地之一的民政局办理,举个例子就是说,假设新人一方是杭州市西湖区的户口,一方是上海市静安区的户口,那么这对新人可以去西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或者静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是县城,那么就去县的民政局领取,婚姻登记处具体到区或者县,个别地区乡镇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地点,可以咨询一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组织、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 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10. 结婚证在哪里办
一、结婚证在哪里办
1、办理结婚证必须要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或者乡镇民政局所在婚姻登记处,如果办理地点不属于其中一方的户籍地,则不予以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二、结婚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结婚证办理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8、结婚证在哪办才受法律保护,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9、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10、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