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国近现代婚姻制度从三妻四妾进化到一夫一妻制,中间经历了什么过程
从古时候的三妻四妾到如今的一夫一妻制度,中国真的经历了很多,在古代可能男人娶很多女人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件事情,不过放到现在这个人就是犯了重婚罪,是要坐牢的。
不过三妻四妾这样的制度自从新中国成立之后就被废除了,而当时的那些姨太太们应该是被男人们藏起来了吧。
⑵ 现代婚姻有什么特点
随意和随便,合合分分是自然。变数增多,不求常在,只求拥有过。能过则过,不能过离了再说,管他和谁睡过。
⑶ 论述一下我国婚姻制度是如何变革的
自人类形成以来,两性间的合作与争斗便从未止歇。这种有趣的斗争也成为人类社会机器中独具风格的一枚齿轮,将两性、氏族、国家乃至阶级的矛盾与统一、斗争与协作的力量转化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或阻力,在历史的进程中,以并不显眼的角色发挥着潜移默化的力量。
从蒙昧到严苛——婚姻制度的进化
中国幅员广阔的国土和复杂的地貌为多种制度——包括婚姻制度——的共存提供了条件。从习以为常的婚俗到抢婚、走婚等在常人眼中匪夷所思的制度,正是我国婚姻制度演变的一幅不规则投影地图。
婚姻制度的演变最为明显的体现在于婚姻对象的选择,从母系社会的走婚制,到奴隶社会“蒸”、“报”婚制(这种制度即使在贵族阶层也一直延续到春秋时期)到严格的伦常礼教束缚下的模式化明显的婚姻制度,婚姻一方面由蒙昧走向了有序与严谨,从单纯的生物学意义越发具有了社会学意义,婚姻把社会矛盾和摩擦通过生物性的方式加以转移和释放又通过社会性的方式将其社会性和生物性的矛盾冲突转化为推动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安定的力量;另一方面,婚姻对社会发展的推动力从自然作用逐渐被人类所认识和利用,并逐渐沦为人类社会的筹码,由于被过渡奴役而失去了原始推动力量,这可以认为是一种过度的、畸形的进化。
这场进化的积极意义在于通过社会性成分的加入促进了群体的稳定,使社会关系足够紧密而不至于过分复杂,并且有利于基因的优化组合。但同时,过大的社会性成分使婚姻之于一般社会活动的个性丧失,从而大大削弱了婚姻转移社会矛盾、转化社会推动力的作用。
从主导到附庸——女性势力的滑坡
婚制对阶层社会地位的反映主要体现在财产的占有权和支配权上。走婚制度是女性绝对支配地位的象征,这种支配不但在于物质财产的支配,更在于“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种姓权的支配。父系社会来临之后,女性势力的滑坡开始剧烈地加速。虽然在中国历史上,由于外族的入侵等原因,女性地位曾经产生过数次复辟,但这种每况愈下的总趋势是不可阻挡的。
奴隶社会时期,“蒸”、“报”的制度反映了一种奇妙的女性地位,一方面,类似物质财产继承的婚姻制度体现了女性逐渐沦为私有财产的悲惨地位,但另一方面,多重婚姻制度也代表了一种配偶选择的自由度,而这种自由度又被女性在这场继承于被继承的角逐中在一定程度上享有,襄夫人与公子鲍的事例就说明了这种自由度,襄夫人为了达到目的,竟然可以杀死原配偶,虽然这个例子较为极端,但也充分说明了女性的自由地位。
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女性的人格地位在伦常的支持下逐渐有所升高,配偶(尤其是元配)的地位得到道德、伦常和法律尊重和保护,但其自由度却被极大地限制。从表面上看,女性的地位似乎有所提高,但其实地位的高低应当以影响力为第一考察因素,因此人格地位的上升只能说明男权阶级统治手段随着社会发展所不得不作的进化,甚至他们会通过提高某个极小群体的女性的地位(贞节牌坊、诰命夫人)来压扎整个群体的生存发展空间。
从倾斜到倾斜——两性地位的角力
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两性的社会地位长期处于一种倾斜的状态,相对均衡的历史时期过于语焉不详而缺乏影响力,在历史和文化研究对象中并不占据重点地位。从某种观点来看,适度的倾斜是必然而且必要的,它能确保精英阶层有掌控和支配整个社会力量的自由度和权力,但倘若这种倾斜过度加强,便如同在一个封闭的匣子里灌了接近满的水银,虽然水银的体积占了绝对优势,但其流动的自由空间也变得极小。
对妇女自由度的封闭同样严重破坏了男性自身的择偶自由度。“男女授受不亲”的规则将女性禁闭在深闺,既使女性难以接触异性,同样使男性对女性的接触受到极大限制,在这种状况下婚姻的成功率和优化率大大下降,这不可谓不是一种作茧自缚。男女地位的对比对这会发展的影响可以从历代盛衰中看到,凡是能两性地位较为和谐健康的时期,如汉唐,社会稳定性和繁荣程度都令人称道,反之往往则必然存在一定社会问题和隐患。
古代社会,两性地位最强力的复辟者非武则天莫属,可惜然里终究无法悖逆社会发展的规律。武则天时代过后,女性的社会地位剧烈地衰败下去,而中国社会风尚也日益僵化失去生命力,可谓之一叹。
⑷ 现代婚姻的一夫一妻是不是反人类,反人性的
人类是动物性的,最早的实行的是群婚制度,说白了就是喜欢谁就和谁睡,根本没有婚姻这种东西。
婚姻的诞生
在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男的不用负责的情况下,女性养育孩子让人类进入母系社会。
当人类群居发展,数量壮大形成小社会,出于对于生产力的需求,男性的体力占据主导地位,促进了父系社会。
生产力意味着男性有了财富和资本(粮食和土地),即使是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和母亲外甥等亲属,还是不如自己的后代,大多数人还是更倾向于吧财产留给自己的后代。
群婚制度根本不能确定自己的孩子是谁。
人们发现,当男性只和固定的女性交配,然后不让女性不和别的男性交配,这样生出来的孩子大概率是自己的。这就诞生了最早的婚姻。(不让女性和其他雄性交配的方式,除了暴力挽留,更多的是利益。粮食和财物等。这些都促进了婚姻的产生,也以为着婚姻的本质最早就和利益相关)。
可以说最早的婚姻就是因为利益而诞生的。婚姻就是宣誓自己的交配权。确定后代,保证后代的继承权。
一夫多妻
但是谁不想让自己的后代多一些呢?生物的本质就是尽可能多的传播自己的基因。于是就诞生了一夫多妻制。
(由于财富都是由男性掌握的。男性占据主导权。所以是一夫多妻而不是一妻多夫。通俗点就是有钱就是爷,我的拳头更大。
所以婚姻大多约束的是女性。说白了就是我养你你就不能和别的男人啪啪啪,只能和我生孩子,想和别的男人生孩子就让生孩子的养你。)
中国嫡长子和外国婚生子的继承权
人们又开始发现问题了,随着后代越来越多,但分到的财富却越来越少了,通常财富死固定的,孩子是越来越多的,财富是有限的,一代代下去只会越分越少,也越分散。最后的结果是可以预料的,可是后代我既不想财富变少,有想要后代多拿怎么办?
于是中国和东亚地区,还有其它某些地区诞生了嫡长子继承制。财富值集中在一个或几个嫡子手里,其他庶子分的很少乃至几乎没有。这样保质有保量,保证财富集中的同时又保证后代数量。
嫡长子意味着自己的大部分财富都由一个或少数几个孩子继承。对于其他孩子只负责养大,让他们存活就够了,财富什么的就别想了。这样财富集中了不会分散甚至失去,基因也得到了保证扩散。(所以汉武帝的推恩令一发出来简直就是要了诸侯王的命,就算都是自己的后代,这样一折腾土地财富只会越来越少)
(正如西方只有婚生子有继承权,私生子是不能继承的。和嫡子继承制本质上都是一样的,都是同样的道理。其实,中国实行的一直都是一夫一妻制,不过妾室不限
通常正妻才算妻子,其他的只能算女人甚至财物和附属品。虽然现在宣传男女平等,但无论怎么否认,事实就摆在那呢,大多女性的体力还是弱于男性,这是生理结构决定的。而无力农耕还是游牧,力气就摆在那,所以都是男性说了算。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家里面说话算数的,基本上都是家里挣钱最多的。有钱说话就是硬气,对于反对丈夫有其他女人就底气不足了,大家有没有发现,无论古今,越有钱妾室就越多。)
人们要对嫡庶制度的不公平感到愤愤不平时,嫡庶制度确实不公平,明明是同样的孩子,甚至他未必有自己优秀,但却得到了更多的财富。我们常常看电视觉得长子是蠢货而庶子那么优秀没有继承权。不好意思就是这么不公平。
嫡庶之分却保证财富不分散的同时,却又保证基因血统得到传播得出的方法。不公平吗?当然不公平,表面上看直接受益者是嫡出,但实际上从宏观角度却是保证了父辈和祖先的利益,他们的基因得到了传播,利益却没有流失。也就无所谓对其他后代的不公平了,因为这种制度就是以他们为出发点制定的。
(重男轻女的男性继承也是符合生物基因发展规律。除了体力原因,对于男性来说,男性的特有x基因只能由男性后代继承和传播。女性后代的只有Y基因,所以生物角度上来讲,对男性,男性后代比女性后代更重要,其实现实中很多看似不合理的东西都能用科学解释。)
一夫一妻的诞生
到了现代。一夫一妻制发展起来了。因为现代发展对于体力劳动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或者说体力劳动不是必然选择了。虽然在力量方面。女性身体是弱于男性的。但在智力上男女相差不大。甚至某些方面女性智力还要略高于男性。当生产力得到解放时,男女之间体力的差别已经可以忽略不计。于是女权开始发展起来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越是贫困的地方越是重男轻女。这就是生产力在作祟。)(女权发展最早都是从欧美国家开始的,这些都是最早发展工业化的国家。因为工业化能够解放生产力,生产力的解放才能让人平等)
在中国,一夫一妻只有百年历史,可能就是因为近代中国才开始解放生产力。
在世界上很多地方依旧是一夫多妻制。可能就是因为他们的经济没发展起来,没有发展经济的地区也就没法解放生产力。
对于一夫一妻制度的诞生原因,女权意识开始萌芽其实只是次要的,一夫一妻制的出现最根本是为了社会发展的稳定性。
在原始的社会。人和人之间甚至有生杀予夺的权力。但到了现代,即使强者想凌虐剥夺弱者不能做了,至少不能做的太明显了,不是因为上位者良心发现了,而是上位者找到了另一种方法。
因为社会发展需要下层人。所以赋予了他们更多权利,更多的资本,而下面的因为有了资本,才有资格呼吁人权平等!
(其实弱肉无论是在哪个年时代都没过时,只是说法换了。)
当在社会强权下,阶级财富土地女人资源不平等的必然爆发不满乃至动需乱,一旦爆就是你死我活,不满有时还能镇压,镇压不了时就灰飞烟灭,下层取代上层成为新的上层,再度重复轮回。今天的文明社会已经意识到了这种不满爆发的可怕性,所以今天的文明社会采取了怀柔政策,原来是奴隶,后来是农民,现在是雇佣的工人。给予金钱,土地,配偶,好处和人权。赋予了更多的好处和权力,但其实本质还是上层剥削下层,区别是能够利益最大化,并且双方都能获益,下层有了更多好处,造反的就少了,相比于原来的奴隶制和农牧制也更愿意卖命了。
想要下层出工出力,退让是一种选择。其中一夫一妻正是其中退让的一种。
一夫一妻保证了大多数人都能娶上妻子。
生产力可能会造成贫富差距。但越是经济发展的地区人人们的个人意识觉醒,开始意识到维护个人权力。
一夫一妻制,可以说是为了保证社会稳定发展而无奈生出的一种妥协选择。一夫一妻制与其是说为了保护弱者。倒不如说是强者放弃了他们更多的交配权。
很多人总想着三妻四妾。但却忘了三妻四妾需要资本的。一无所有,凭什么拥有这么多的配偶?如果没有战争等特殊情况,人类男女的比例都是1:1。男女数量相等,当一个人有100个老婆,也就意味着有99个男人都要打光棍!
所以不要总是抱怨一夫一妻让你不能三妻四妾。也许如果不是一夫一妻制,你连一个老婆都娶不起!!能够三妻四妾的都是有钱人!
在一夫一妻的今天很多穷地区都娶不了老婆要靠买卖,想着三妻四妾不是不可以(和很多男人多吃多占有关,但通常还是有钱有势的人),要看看自己有没有资本娶那么多老婆
可以拥有多个配偶的人,往往都在外貌上和经济和地位上比较突出的,能够娶多妻的往往都是强者(外在突出者(美观和健壮),内在突出者(智慧和情商),实际上这些人在今天依旧有资本可以多吃多占)。
(这里的强弱也不光指身体力量上的优势。智力的优势,外表的优势。基因的优良,更多的是一种地位上的,财富,权力上的强者。人类历史上强者对弱势群体的碾压也多是这种情况)
一夫一妻在中国实行其实最多只有百年,一夫一妻确实存在不合理性
中国的一夫一妻制开始最早是1912年,姨太太这些代替妾的群体,反而让有资本男性交配的对象选择扩大了,真正实行一夫一妻制还是建国以后,满打满算甚至还不到一百年。真正实行还是一夫一妻制度只有几百年历史,相对于人类诞生的万年历史中微不足道。
人类历史中连婚姻都只占有其中的很小一部分,一夫一妻更是婚姻历史上更小的一部分。严格的来说,一夫一妻根本不是主流。或者说从来不是主流。
(人类的天性都是喜新厌旧,寻求更多的配偶。这就是为什么人类会出轨,因为从一而终根本就不是人的天性,婚姻和法治道德这些东西就是用来压制这些原始动物性的。
我们生活中会发现,有的人明明配偶十分优秀,她/他们也还是会想着偷腥,因为这就是人类的天性。婚姻和道德用来就是约束人性,而约束人性中的恶,是为了社会的稳定发展 )
其实说了那么多,就想只想代表一夫一妻制,只是资本的产物,社会发展的产物。在人类几千年的婚姻历史中。它诞生的时间是极其短暂的。
一夫一妻确实不符合生物学和科学的发展规律。甚至是反人性的,但它符合社会学发展规律。
一夫多妻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一夫一妻却非常短暂,就算是婚姻在人类存在的历史也只占了很小一部分,更何况比婚姻时间还短暂的一夫一妻。
人类天性还是好色的,基因刻下的最原始代码就是尽可能多的传播你的基因,不生孩子你的基因自然没有流传下去的可能了,这种基因必然是会灭绝的。所以凡是幸存的基因本能都是要繁衍后代的,这是生物最原始的本性。
人性并非天生就选择的从一而终。但现代婚姻的忠诚就是要你只和一个人交配,所以婚姻也是反人性的,婚姻道德是用来约束人性的。但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一开始婚姻的出现是为了确定后代的血统和继承权。而一夫一妻制,则是为了社会的稳定发展。
一夫一妻保证了弱小也能拥有自己的后代,降低了下层爆发的几率,但这无疑也是反人类的。可这却也是社会发展所需要的。
你说不符合人性吗?确实不符合,更不符合自然发展的规律。但它却是符合社会的发展规律。一种制度出现就必然有它的合理性。
⑸ 现在结婚需要哪些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是通过法律将结婚决定权完全赋予当事者本人。实践中如何认定当事人的合意?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要有表示结婚意愿的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法律对结婚年龄进行规定,也是许多国家立法上的通例,法定婚龄的确定,均受两个因素的影响。
一是自然因素,即人们的生理和心理的发育状况和成熟程度,这一点受地理环境和气候的影响很大。
二是社会因素,即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条件,如政治、经济、人口状况、道德、宗教和风俗习惯等。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农业经济,就实行早婚政策,婚龄普遍较低。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结婚的禁止条件有哪些
1、禁止重婚。以重婚作为结婚的禁止条件是近现代各国亲属立法的通例,被认为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被确立为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如果用"符合一夫一妻制"的表述方法,也可以认为是结婚的必备条件。
我国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第十条第一项规定:"重婚的"婚姻关系无效。
2、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禁止结婚的疾病。法律禁止特定疾病的患者结婚,是保护结婚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需要,也是许多国家立法的通例。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近亲属结婚,极容易将一方或双方生理上、精神上的弱点和缺陷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累积起来遗传给后代。据统计,人类隐性遗传性疾病有1000多种,如父母为近亲,其带来隐性基因发病率高出非近亲结婚的150倍,出生婴儿的死亡率也高出3倍多。禁止近亲结婚,对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促进民族的繁荣昌盛具有重要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类病人不能结婚:
(1)患性病未治愈的;
(2)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
(3)先天痴呆症(包括重症智力低下者);
(4)非常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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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浅谈中国古代现代婚姻的区别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比现代丰富得多,但核心内容并没有改变,这所谓的核心内容就是保护一夫一妻制度。
当然,知道很多人会反对我的回答,但在中国古代婚姻当中,一夫一妻是常态,我们所看到的一夫多妻,本质上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这与一夫一妻并无矛盾。
中国现在的一夫一妻是完全彻底的一夫一妻,不仅确定了夫妻双方的财产权利,而且也确定夫妻双方对对方的性独占权,任何形式的身体出轨行为都是对这种性独占权的侵害,所以都会有相应的经济惩罚。
中国古代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只是强调了夫妻双方的财产权利,并不强调性独占权,所以在妻以外,夫可以通过娶媵、纳妾、收房等方式获取其他女性的性权利。这一点也是中国古代与现代婚姻制度最大的不同。
⑺ 性、爱、婚之间是存在矛盾的,现代婚姻最大特点是要求这三者合一
性、爱情、婚姻,是大部分人一生都不可避免要经历的事情。也是绝大部分文学艺术作品的主题。
在当前的世俗道德中,这三者会被看作一个整体:一般情况下,我们首先会经历爱情,然后发生关系,最后步入婚姻。(当然,对于比较保守的,顺序是先爱情,后婚姻,最后性 )
如果这其中的某一步发生断裂,那就不是那么好的事情了。
例如如果只有性,没有爱和婚姻,就会被视作低俗下流;
只有爱,没有性和婚姻,这段关系往往会半途而废;
只有婚姻,没有爱和性,那就变成形式婚姻;
甚至,要是这三者都割裂开,分别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那更不为世俗所容。
总之,在世俗标准下,三者最好相辅相成,混为一体。这是一种秩序,一种模范。
但近读阿兰·德伯顿的《如何思考男人和女人》时,有一个惊讶的发现: 原来性、爱、婚三者之间是有矛盾的!
或许会出乎很多人的意料:性、爱、婚三者,并非天然合一的。
把这三者合一,是现代婚姻制度与过去的最大区别。
首先,性与爱不一定合一。
爱与性,本来就是两个领域的事情,一个是生理的、身体的,另一个是心理的、情感的。 与所爱之人之间的性未必合拍,而X生活和谐的两人之间也未必爱得深沉。
例如哲学家波伏娃和萨特之间有着深厚的情感,但其实他们之间的X生活并不顺利。他们在坚持了八年左右后,就完全放弃身体上的交流了,只剩下情感上的连接。
而在社会中,爱情的对象是或不是性交的对象,取决于不同的社会态度和价值观。 在有些时代和社会里,两者却紧密结合在一起,例如当代社会;但在另一些时空中,两者毫无关系。
18世纪初巴黎的浪漫主义者便是一个例子。他们追求的只是性,“他们渴望第一次解开情人衣扣的喜悦感;在烛光下尽情探索身体的兴奋感;还有在做弥撒时引诱异性的刺激感”。但他们明白,这些激情的性,与爱或婚姻都无关。
其次,性与婚姻不一定合一。
性与婚姻是否紧密结合,也是取决于当前社会的性规范。
针对婚前性行为,目前主要有三种规范:
而针对婚外性行为,它往往能引起人们强烈的反应,因为这会威胁到被出轨方对伴侣的“情感/身体所有权”,引起性妒忌。 所以在当前世俗标准下,这会受到强烈的谴责。这也就意味着,人们认为性只应发生在婚姻之内。
从中可以看到,性之所以与婚姻结合起来,也只是 人为的规定 。
最后,爱与婚姻也不一定合一。
在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爱情并非婚姻的等式。 婚姻历史学家斯蒂芬妮·库茨说到,在18世纪以前,婚姻是一项社会性事业,是为了经济和方便而进行的;同时它也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和政治制度,并非完全取决于个人选择。政治人物的联姻自不必说,平民百姓的婚姻往往也讲究门当户对。
那时,爱情更多是婚姻之外可能经历的事情 :也许你会和邻居有一段恋情,或对一起工作过的木匠产生好感,但这些内心真实的情感并不会与现实的、实用的意图结合在一起,他们并不会想与这些热恋的对象组建家庭—— 毕竟爱情可能稍纵即逝,但婚姻却追求稳定实际。要是把婚姻单纯建立在爱情之上,那未免有点鲁莽大意了。
后来,欧洲的思想运动赋予了爱情无限的诗意,并最终让它统治了世界,成为人们长期关系的基础。就这样,直到1750年左右,为爱而结婚的想法才深入人心。
发展到现在, 婚姻制度要求我们在爱情、性和家庭三方面的需求都针对同一个人。
中产阶级尤其推崇这样的观念。因为他们手头稍微有点闲钱,值得提高对婚姻的期待,但又没有足够的资本去自由放荡,因此,寄望于一个永久的合法伴侣来获得满足是一个很好的选择。这背后也体现了人对永恒的渴望。
但期待越大,失望也就容易越大。曾经只是立足于现实的婚姻,现在却还要承担上爱情的浪漫深沉与性的激情放荡——无疑,这很会容易让人产生失望。
例如在着名的小说《包法利夫人》中,女主人公渴望自己的伴侣既是踏实的丈夫,又是浪漫的爱人和迷人的情人,但现实却只给了她一个纯粹的丈夫,于是她便产生了无尽的失落。
在过去,婚姻由于与性和爱分离,因此如果夫妻之间感情冷淡或出轨,都很少会被视作结束婚姻的理由。但现在却不是,这些统统都变成了禁忌,稍有点心不在焉,都会让人无法忍受。
在一夫一妻制的当下,当说到出轨,人们会第一时间指责那个背叛者,被背叛方因此而愤怒不已也是十分有道理的。
表面上看这似乎没有问题,但实际上,这样的氛围却很容易会让人回避一个十分基本的事实:没有谁会是另一个人的一切。 出轨是人的天性,一直专一才是难得。
最后总结一下,性、爱、婚三者属性是不一样的, 性强调激情,爱强调浪漫,婚姻强调现实稳定 。
在18世纪以前,这三者之间是可以分离的;到了现代,人们才把对性、爱、家庭的需求都统一集中在婚姻上。 表面上这一劳永逸,但这种不合理的期待也会让婚姻更容易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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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