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古语中【婚姻】的意思
古代婚由昏来,姻由因而来。《说文》:”昏,日冥也。从日氐省。氐者,下也。一曰民声。呼昆切〖注〗𣄾、𣄼,古文。“ ”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从女从昏,昏亦声。𤔿,籒文婚。呼昆切。“ ”姻,壻家也。女之所因,故曰姻。从女从因,因亦声。婣,籒文姻从𣶒。于眞切。“ ”因,就也。” 《释诂》:”因,亲也。“ 《康熙字典》载:”【正字通】明有因礼、因䌹。又【六书正譌】借为昏姻之姻,言女有所因。又叶乌前切,音烟。“《白虎通 嫁娶篇》又云:”婚者,昏时行礼,故曰婚。姻者,妇人因夫而成,故曰姻。《诗》曰“不惟旧姻”,谓夫也。又曰“燕尔新婚”,谓妇也。“
综上所述,婚姻古作昏因,指婚嫁行为本身,在这个层面上说是指结婚亦可解。
而层主所言指双方父亲之婚姻,也有相关文献记载:《尔雅 · 释亲》:“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妇之党为婚兄弟,婿之党为姻兄弟。”《左传 · 昭公九年》王有姻丧,使赵成如周吊,服虔曰:“妇之父曰姻,王之后丧父,于王亦有服。义故往吊。”(疏)
是又有“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或“妇之父曰婚,婿之父曰姻”之说
《唐律 · 户婚律》:居父母夫丧嫁娶条疏议:“共为婚姻者,谓婿父称婚,妻父称姻。”
可见后世仍依婿因昏时迎娶妻子,妻因夫而来归,谓之婚姻之义,把它上升为双方家长的概念,盖婚姻二字含义原自相联系,可以互通。
B. 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古代不同的时代有怎样的婚姻制度
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一词的起源。也就是说,婚姻是指男娶女嫁过程。
例如汉武帝时,长公主要嫁人,却很难找对象,结果选来选去,只有选了当时在军事上有最高威望的大将军卫青,但卫青在未成名之前,却只是为长公主控马的小卒。与皇帝做“亲家”,在我国历史上,有一个人是非常出名的,他就是后周的独孤信。
所生三个女儿,竟分别嫁了三个皇帝。一个嫁给后周皇帝封为周后,生周武帝;一个嫁给隋文帝,生隋炀帝;一个嫁给李渊的父亲,生下唐高祖。同时有此荣耀,历史上也只有他一个。
C. 古代婚姻是什么意思
古代婚姻都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定。若父母不在了,就由兄长作主。要是兄长也无,就由近支伯,叔或族中长辈主持婚嫁。一般情况嫁出女儿对父母的遗产都没有继承权的。(即使父母没有儿子,嫁出女儿也无权继承父母遗产,而只能由指定过继族人继承。)
当然古代也有极少数男女青年私定终身的。这种情况遇到开明的父母,也就依了子女的。若碰到顽固不化的父母,甚至也有男女私奔的。
古时侯,也可说是封建王朝统治时期,婚姻模式腐朽到什么程度?比如,父母指腹为婚;媒妁安排男女相亲,男方只看女方脚大小,脚小为美、为上佳女;还有相亲时,男女双方不得见面,女方"隔帘偷窥";等等,男女双方完全不了彼此的性格修养,兴趣爱好,人格人品;三观是否一致,更谈不上。这些,一,源于社会落后,王朝腐朽;二,源于腐朽的婚姻模式,男权主义风气!
再比如封建社会,男女婚姻不自主,女性绝对是社会弱势群体,女方嫁到男方家,基本是仆人,也是传统接代的工具和角色。更存在不少腐臭的"童养媳"现象!
当夫婿有了新欢,或者是另有原因时,男方可以随时随意,单方面强行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即:一纸休书,便姻缘两隔,把女性咨意无情的抛入感情的荒漠,弃之于茫茫人生旅途中…。用现在的目光看,那时期的女性着实可怜,男方的行径、以及腐朽的婚姻模式,实属令人震惊发指!
D. 什么是世袭婚姻
由于中西方婚姻制度的不同,使得中国废除贵族永久世袭的想法获得了真正的成功。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这个制度的结果是,一个贵族的妻妾不必都是贵族,一个平民女子有可能成为贵族的妻妾。再加上女人嫁鸡随鸡的观念,平民女子嫁入贵族家,便成为贵族家的一员。妻妾的后代,在中国有嫡庶之分,而嫡庶在继承权上,只有先后次序的差别,而没有本质的差别。庶出的后代当皇帝,在中国也并不少见。这种婚姻制度导致贵族血统不断被平民血统冲淡和稀释,几代之后,就没什么纯正血统了。欧洲自普遍接受基督教后,在法律层面上,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但是,人的本性是基本相同的,欧洲虽然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在正妻之外,男性贵族并非没有其他性对象,事实上也很多。差别在于,因为只有一夫一妻合法,正妻之外都叫私通,私生子既是不道德的,也是不合法的,因此,私生子没有合法继承权。对于贵族来说,选择唯一的婚姻对象,只能是贵族,最多有大贵族、小贵族之分。欧洲贵族的婚姻有点类似中国历史上的“和亲”,都有爱情之外的其他目的,而且其他目的都超过感情因素。后来的爱情至上观点在欧洲出现,也正是对这种贵族婚姻的物极必反。不同的是,中国既有“和亲”,也有其他合法的婚姻形态,欧洲历史上则没有,只有这一种合法形式。以至于到现在,欧洲各国的王族都是亲戚,都是近亲结婚。所以,最严格、最反动的血统论会出现在欧洲,而不是中国。在这个问题上,中国利用了人性的普遍倾向,通过一种制度设计,成功地消除了贵族永久世袭的不合理现象。对于西方来说,这也是基督教造成的一个悖论,基督教理论上说人人平等,一夫一妻制似乎就是公平分配。然而这一理论实际上与人性并不完全吻合,由此,绝对化的人人平等理论与人性冲突的结果,反而强化了贵族的纯正血统,造成贵族的永久世袭。从而也造成启蒙运动时期,平民造反对于贵族的杀戮。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平民与贵族的关系上,在人人平等与等级制度之间,中国人采取的是一种比较中庸的方式。事实上,进入现代社会,中国人的中庸已经成为全世界的主流。比方说,现在的法律虽然规定一夫一妻制为合法,但是,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拥有相同的继承权。这一法律的源头,不是来自欧洲,而是来自中国。这里也顺便涉及到一个生育后代的问题。进入现代社会,明确的等级制度只在英国还有保留。英国国王授予某人爵位,被很多人看成是一种无上的光荣。但是,这种等级制度象征意义更大,实际意义不大。现代社会实际上的贵族是掌握大量财富的家族。在过去的西方社会,由于私生子没有继承权,所以贵族有很多私生子,不影响他的贵族世袭和实力的稳固。现在西方的有钱人一般生孩子都很少,目的就是防止平等的继承权导致家族势力被分化而逐渐瓦解。但这也不是表明西方有钱人道德高尚、洁身自好,而是现代避孕技术提供了对付平等继承权这一法律的有效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西方社会的有钱人,还是继承了历史上贵族永久世袭的思想,希望自己的家族财产、家族地位能够永远维持。永久世袭的贵族制度是西方社会产生封建制度的重要原因,而中国古代社会并不是西方理论中所描述的封建制度,两者是有明显差别的。贵族的永久世袭也是造成固定阶级的重要源头,由于贵族永久世袭,统治和被统治阶级的成份也因此而很容易被明确划分。中国的封建制度在周朝灭亡以后就结束了,此后的中国社会,贵族与平民之间、上层与下层之间的合法流动长期存在,有时候甚至规模相当大。用西方社会关于封建制度以及阶级斗争的理论来解释中国历史,并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E. 古代婚姻的含义
夫妻关系和谐是婚姻和谐的首要因素,自古以来,人们就对夫妻和睦相处,构建和谐家庭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思想。儒家把夫妻关系列为三纲之一,对夫妻道德予以高度重视,并提出“夫义妇顺”的行为模式。班昭作《女诫》,对儒家的夫妻道德做了总体说明:“夫妇之道,参配阴阳,通达神明,信(诚)天地之弘义,人伦之大节也。是以《礼》贵男女之际,《诗》着‘关雎’之义。由斯言之,不可不重也。夫不贤则无以御妇,妇不贤则无以事夫。”夫妻关系本系于天地之德,它直接影响家庭德的、社会的安定和风教的纯朴。
在儒家的论述中,由许多经典言论论述了夫妻关系的和谐之道,这里摘录一些,并作些注解,以供现代家庭参考。
身(1)不行(2)道,不行(3)于妻子;使(4)人不以道,不能行(5)于妻子。——《孟子�6�1尽心下》
注释:(1)身:自身。(2)行:遵循。(3)不行:指道不实行。(4)使:支使。(5)不能行:命令不能被服从。
注解:古云:“正人先正己”,作为丈夫,如果自己不遵循道行,那么妻子也会逆道而行;不合道义的随意驱使妻子,妻子是不服从的,即使是迫不得已,那也是心不甘、情不愿的,此即“身不正言不行”也。现代社会,有些夫妻,丈夫的行为不检点,对妻子也是恣意所为,这势必破坏夫妻的感情,影响家庭的和谐。
夫和妻柔。——贾谊:《新书�6�1礼》
注解:夫妻之间,讲究的是丈夫和顺、妻子温柔,这是营造夫妻恩爱感情的基础。如果夫妻脾气暴躁,那么是无益于和谐的。
夫为夫妇者,义以和亲,恩以好合,……恩义具废,夫妇离矣。——《后汉书�6�1女诫》
注解:夫妻之间,遵循道义才能和睦相亲,夫妻恩爱才能百年好合,否则夫妇之名不再,离婚也就不远了
夫不义则妇不顺。——颜之推:《颜氏家训�6�1治家》
注解:丈夫无义,妻子也就无情,无情也就不顺从。夫妻之间应该有情有义,婚姻才能长久。
修己以洁,奉长以敬,事夫以柔(10,抚下以宽(2),毋使君子见其轻易,此之为礼法,自然重于夫。——《辽史�6�1列女列传》
注释:(1)柔:柔顺。(2)抚下以宽:以宽惠抚育后代。
注解:做妻子的如何才能受到丈夫的敬重呢?洁身自爱、孝敬长辈、温柔待夫、宽抚后代,这是礼义之法。否则,就是轻浮,是为君子所不齿的。
君臣夫妻,俱以义合,……夫礼有以情作者(1),父子夫妇之类是也。……情者,人之深心,愚智之所共(2)也。孰有愚者而忘其妻子乎。——《全唐文》卷一三一王绩:《重答杜使君书》
注释:(1)作:兴起,制作。(2)所共:所共有。
注解:夫妻是因有情有义,才结合在一起的,情发自人的内心,为所有人所共有的,有了情义,即使是愚者,也不会忘了自己的妻子的。
夫妇之际,恩情犹甚,……平日有如宾之敬,齐眉之(1)诚。——李贽:《焚书》卷二《书答�6�1与庄纯夫》
注释:(1)齐眉:比喻夫妻相敬相爱。
注解:举案齐眉、相敬如宾,这是夫妻恩爱的表现。
妇之于夫,终身攸托(1),甘苦同之,安危与共。——张履祥:《杨园先生集》卷四八《讯子语下》
注释:终身攸托:一生所托。
注解:妻子是丈夫一生的寄托,因此丈夫应该与妻子同甘共苦,共渡安危。否则,只能“大难临头各自飞”了。
不恕于妻而能恕人,吾不信也。——唐甄:《潜书�6�1夫妇》
注解:丈夫应有宽恕之心,不能宽恕自己的妻子,而能够宽恕别人,这是为他人所不信的。
夫妻反目(1),不能正室也。——《周易�6�1小畜》
注释:(1)反目:不和。
注解:夫妻反目为仇,整日争吵不休,哪有和谐?
夫妇和而后家道成。——程允升:《幼学琼林�6�1夫妇》
注解:夫妇和睦,家道才能成就和谐,古云“家和万事兴”,家和首先是夫妻和。
夫妻之道,以和不以私(1)。和则顺于父母,私则妨于兄弟(2);和则不失其情,私则不保其终。好内(3)者,君子之大戒;戒私也,非戒和也。——唐甄:《潜书�6�1居室》
注释:(1)私:偏爱。(2)妨于兄弟:伤害兄弟亲情。(3)好内:偏好妻子。内:指妻子。
注解:夫妻组成的是一个小家庭,小家总是生活在大家庭之中的。因此,家庭和睦之道,是以和为基准的,和而没有偏爱。和才能孝顺于父母,才不会失去亲情;有所偏爱则会伤害兄弟的亲情,弄不好还会影响夫妻的关系,使夫妻关系不能长久。所以,做丈夫的不能一味地偏爱妻子,戒除偏爱目的是为了和谐相处。
夫妇正,然后万事无不出于正。——李贽:《焚书》卷三《杂述�6�1夫妇论》
注解:夫妇关系端正无碍,万事也就自然正而不邪。此所谓“正行先正身”之说也。
现代社会,夫妻之间矛盾重重、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率居高不下。原因虽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原因的还是现代夫妻缺少一种家庭责任感,没有了责任感的婚姻,其最终结果只能是走向离异。儒家关于婚姻伦理道德的论言,虽不是金科玉言,但它对于现代夫妻构建和谐婚姻还是有所补益的。
F. 古代婚姻制度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使皇帝也只是有一个老婆,但那个时候的内容只要有条件,可以娶很多个老婆,但那叫妾,不能称妻。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如《红楼梦》里的赵姨娘。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中国古代文化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人类社会的三大生产中,婚姻是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唯一方式,是社会伦理关系的实体。由于人类自身生产使人类的生命得到延续,从而形成各种人际关系以及社会文化心理和礼俗。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从事于生产资料和生活日用品的生产,其中一些产品则成为文化的物化成果;而人类精神生产所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又作为精神文化反作用于物质生产和人类的自身生产。
正是由于婚姻在上述三大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被称为“婚姻大事”。中国封建伦理道德把婚姻当做人际关系的开端。《易·系辞》:“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自然界由阴、阳二气交感所产生,人类是由男女交接而产生。纳西族东巴经象形文字中有关于人类自然产生的观念,与《易·系辞》的说法相近。在天地之间产生气,气变成蛙,蛙变为人类(男人由天上生,女人由地上生,天地产生人类)。这是对产生人类的原始看法。
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规范认为:“昏(婚)礼者,礼之本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政”(1)。它把婚姻家庭视为组成社会肌体的胚胎。
我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于丈夫,即使丈夫死了也不准改嫁,从一而终。而男子却可以三妻四妾,皇帝有三宫六院,一般的达官贵人亦都妻妾成群。一个男人能娶多少女人没有受到法律的限制,而这些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不同的,只有被称为正室的女人才具有妻子的资格,其余只能处于从属地位。翻开《红楼梦》看看,王夫人和赵姨娘的家庭地位是多么不同,就是她们的儿子在家中的地位也是天壤之别。但在众多妻妾中正室只能是一人,否则,为什么贾宝玉不能同时娶林黛玉和薛宝钗为妻呢?所以我国古代实行的实际上是一种“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正因为这种不合理的婚姻制度,千百年来上演了多少人间悲剧?它是强加在我国古代妇女身上的沉重枷锁。
指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一娶亲程式,周代即已确立,最早见于《礼记·昏义》。以后各代大多沿袭周礼,但名目和内容有所更动。
一、纳采
六礼之首礼。男方欲与女方结亲,请媒妁往女方提亲,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古纳采礼的礼物只用雁。纳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开始。后世纳采仪式基本循周制,而礼物另有规定。
二、问名
六礼中第二礼。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贴后,卜吉合八字。《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郑玄注:“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贾公彦疏:“问名者,问女之姓氏。”
三、纳吉
六礼中第三礼。是男方问名、合八字后,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并送礼表示要订婚的礼仪。古时,纳吉也要行奠雁礼。郑玄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于是定。”
四、纳征
亦称纳成、纳币。六礼中第四礼。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礼。《礼记·昏义》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男方是在纳吉得知女方允婚后才可行纳征礼的,行纳征礼不用雁,是六礼唯一不用雁的礼仪,可见古人义礼之分明。历代纳征的礼物各有定制,民间多用首饰、细帛等项为女行聘,谓之纳币,后演变为财礼。
五、请期
又称告期,俗称选日子。六礼中第五礼。是男家派人到女家去通知成亲迎娶的日期。《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请期仪式历代相同,即男家派使进去女家请期,送礼,然后致辞,说明所定婚期,女父表示接受,最后使者返回复命。
六、亲迎
又称迎亲。六礼中第六礼。是新郎亲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礼仪。《诗经·大雅·大明》:“大邦有子, 天之妹,女定阙祥,亲迎于渭。”亲迎礼始于周代,女王成婚时也曾亲迎于渭水。此礼历代沿袭,为婚礼的开端。亲迎礼形式多样。至清代,新郎亲迎,披红戴花,或乘马,或坐轿到女家,傧相赞引拜其岳父母以及诸亲。岳家为加双花披红作交文,御轮三周,先归。新娘由其兄长等用锦衾裹抱至轿内。轿起,女家亲属数人伴送,称“送亲”,新郎在家迎侯。
聘娶六礼中,雁是最重要的礼品。后汉班固在《白虎通·嫁娶》对用雁作为礼品作了解释:“《礼》曰:女子十五许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以雁为贽。纳征用玄熏,故不用雁也。贽用雁者,取其随时而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是随阳之鸟,妻从夫之义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又昏礼贽不用死雉,故用雁也。”古人以雁为礼,一取雁是候鸟,每年秋分时节南去,春分时节北返,来往有时,从不失信。喻男女婚前互守信约,婚后夫妻坚贞不渝。二取雁是随阳之鸟,喻妇人出嫁从夫;三取雁行有序,飞时成行,止时成列,迁徙中老壮雁率前引导,幼弱雁尾随跟紧,井然不紊,喻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由于雁是飞禽,很难捕捉,后人以鹅代雁,谓之“雁鹅”。
经过此“六礼”,婚姻正式成立。如此复杂漫长的过程,都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中牵引,而真正结婚的男女双方都未直接参与,只有在结婚完成之后才见对方模样。如此玄妙的结合,是谓千里姻缘一线牵,男女之间的姻缘,要经过媒人的物色,经过生辰八字批合吉凶,就仿佛两个今生素不相识的人,不知经过几世的修缘,今生在出生之时,就以定下姻缘,共度一生。
我国古代社会实行许可离婚、专权离婚、限制离婚的制度。反映在离婚方式上,以“出妻”为主,以“义绝”、“和离”和一定条件下的“呈诉离婚”为补充。
第一,出妻制度。
出妻,即男子强制休妻,是我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离婚方式。我国古代的“礼”和“法”为男子休妻规定了七种理由,这就是所谓“七出”。《大戴礼记·本命》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是指儿媳不孝顺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欢心,尽管妇女没有过错,只要公婆不喜欢儿媳,即可成为出妻的理由。无子,即妻子不生儿子,封建时代的法律规定“四十九以下无子,不合出之”。淫,即指妻子与人通奸。妒忌,在古代社会,官宦豪绅除娶一个正妻外,还可以纳妾。如果女子从思想、行为上不准丈夫纳妾,男子可以此为理由将她休掉。恶疾,指妻子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据考证,这里的恶疾,主要指的是麻风病。多言,指妻子多言多语,离间了夫家的亲属关系。窃盗,指妻子擅自动用家庭财产。在古代社会,妻子对家庭财产没有处理权,私自动用家财就被认为是盗窃。
为维护封建道德,古代婚姻制度又规定了三种丈夫不得休妻的法定事由,客观上取得了保护女性权利的效果。这就是所谓的“三不去”,即使妻子有“七出”的理由,丈夫也不得将其休弃。其内容,按照《大戴礼》所记载为:“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即:
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
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
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夫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不能休。
第二,和离制度。
和离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一种允许夫妻通过协议自愿离异的法律制度。但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里,妇女受着传统的“三从四德”和贞操观念的严重束缚,很难真正实现其离婚的愿望。所谓和离,大多是一种协议休妻或“放妻”,往往成为男方为掩盖“出妻”原因,以避免“家丑外扬”而采取的一种变通形式。
第三,义绝制度。
义绝制度不是独立的离婚制度,而是一种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法律后果。如果夫妻之间,夫妻一方与他方的一定亲属间,或者双方的一定亲属间发生了法律所指明的相互侵害如殴斗、相杀等犯罪事件,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夫妻关系必须解除。 义绝具有强制性,合当义绝而不绝者要受到处罚。
第四,呈诉离婚制度。
所谓呈诉离婚,即发生特定事由时由官司处断的离婚。依封建法律规定,如果“妻背夫在逃”、“夫逃亡三年”、“夫逼妻为娼”、“翁欺奸男妇”等,男女双方都可以呈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G. 古代婚姻是什么意思
古代婚姻都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定。若父母不在了,就由兄长作主。要是兄长也无,就由近支伯,叔或族中长辈主持婚嫁。一般情况嫁出女儿对父母的遗产都没有继承权的。(即使父母没有儿子,嫁出女儿也无权继承父母遗产,而只能由指定过继族人继承。)
当然古代也有极少数男女青年私定终身的。这种情况遇到开明的父母,也就依了子女的。若碰到顽固不化的父母,甚至也有男女私奔的。
古时侯,也可说是封建王朝统治时期,婚姻模式腐朽到什么程度?比如,父母指腹为婚;媒妁安排男女相亲,男方只看女方脚大小,脚小为美、为上佳女;还有相亲时,男女双方不得见面,女方"隔帘偷窥";等等,男女双方完全不了彼此的性格修养,兴趣爱好,人格人品;三观是否一致,更谈不上。这些,一,源于社会落后,王朝腐朽;二,源于腐朽的婚姻模式,男权主义风气!
再比如封建社会,男女婚姻不自主,女性绝对是社会弱势群体,女方嫁到男方家,基本是仆人,也是传统接代的工具和角色。更存在不少腐臭的"童养媳"现象!
当夫婿有了新欢,或者是另有原因时,男方可以随时随意,单方面强行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即:一纸休书,便姻缘两隔,把女性咨意无情的抛入感情的荒漠,弃之于茫茫人生旅途中…。用现在的目光看,那时期的女性着实可怜,男方的行径、以及腐朽的婚姻模式,实属令人震惊发指!
H. 为什么古代婚姻多为包办婚姻
首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古代社会礼法要求。《礼记·坊记》:“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恐男女之无别也。”《孟子·滕文公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由此可见,男女有别,没有媒人不能私下交往,如果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私合,是会遭到父母甚至全国人的鄙夷的。
其次,婚姻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自有其存在的社会基础。尤其是古代世家婚姻,大都需要经过政治和利益考量,婚姻是利益交换、巩固家族关系最稳妥的方法。婚姻,结两姓之好,讲究门当户对。父母家族多方考量,选定合适的家族,再在家族中挑选适龄男女,由媒人打探有无许配,有无嫁娶意向,牵线搭桥,终成良缘。“低头娶妇,高门嫁女”便是士族婚姻的智慧。不过这种婚姻夫妇相敬的多,真正相爱的少,而且大多是利益的牺牲品。贫苦普通人家中,媒妁之言的作用更加突出,乡村较为封闭,而父母接触的人比较少,媒人手中则有比较多的资源。
最后,古代社会讲究男女有别,不说世家大族,家境一般的家庭女孩子也讲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除了正式的女子社交场合,大部分时间要在家中学习女红针织,所以女子平时接触的男子十分有限,仅限关系十分亲近的家属亲戚,狭窄的社交面和封建礼法使得女子自由恋爱的可能性极低。而父母和媒人见识较多,思考全面,由他们决定婚姻也有合理性和必然性
I. 古代婚姻的含义
夫妻关系和谐是婚姻和谐的首要因素,自古以来,人们就对夫妻和睦相处,构建和谐家庭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思想。儒家把夫妻关系列为三纲之一,对夫妻道德予以高度重视,并提出“夫义妇顺”的行为模式。班昭作《女诫》,对儒家的夫妻道德做了总体说明:“夫妇之道,参配阴阳,通达神明,信(诚)天地之弘义,人伦之大节也。是以《礼》贵男女之际,《诗》着‘关雎’之义。由斯言之,不可不重也。夫不贤则无以御妇,妇不贤则无以事夫。”夫妻关系本系于天地之德,它直接影响家庭德的、社会的安定和风教的纯朴。
在儒家的论述中,由许多经典言论论述了夫妻关系的和谐之道,这里摘录一些,并作些注解,以供现代家庭参考。
身(1)不行(2)道,不行(3)于妻子;使(4)人不以道,不能行(5)于妻子。——《孟子•尽心下》
注释:(1)身:自身。(2)行:遵循。(3)不行:指道不实行。(4)使:支使。(5)不能行:命令不能被服从。
注解:古云:“正人先正己”,作为丈夫,如果自己不遵循道行,那么妻子也会逆道而行;不合道义的随意驱使妻子,妻子是不服从的,即使是迫不得已,那也是心不甘、情不愿的,此即“身不正言不行”也。现代社会,有些夫妻,丈夫的行为不检点,对妻子也是恣意所为,这势必破坏夫妻的感情,影响家庭的和谐。
夫和妻柔。——贾谊:《新书•礼》
注解:夫妻之间,讲究的是丈夫和顺、妻子温柔,这是营造夫妻恩爱感情的基础。如果夫妻脾气暴躁,那么是无益于和谐的。
夫为夫妇者,义以和亲,恩以好合,……恩义具废,夫妇离矣。——《后汉书•女诫》
注解:夫妻之间,遵循道义才能和睦相亲,夫妻恩爱才能百年好合,否则夫妇之名不再,离婚也就不远了
夫不义则妇不顺。——颜之推:《颜氏家训•治家》
注解:丈夫无义,妻子也就无情,无情也就不顺从。夫妻之间应该有情有义,婚姻才能长久。
修己以洁,奉长以敬,事夫以柔(10,抚下以宽(2),毋使君子见其轻易,此之为礼法,自然重于夫。——《辽史•列女列传》
注释:(1)柔:柔顺。(2)抚下以宽:以宽惠抚育后代。
注解:做妻子的如何才能受到丈夫的敬重呢?洁身自爱、孝敬长辈、温柔待夫、宽抚后代,这是礼义之法。否则,就是轻浮,是为君子所不齿的。
君臣夫妻,俱以义合,……夫礼有以情作者(1),父子夫妇之类是也。……情者,人之深心,愚智之所共(2)也。孰有愚者而忘其妻子乎。——《全唐文》卷一三一王绩:《重答杜使君书》
注释:(1)作:兴起,制作。(2)所共:所共有。
注解:夫妻是因有情有义,才结合在一起的,情发自人的内心,为所有人所共有的,有了情义,即使是愚者,也不会忘了自己的妻子的。
夫妇之际,恩情犹甚,……平日有如宾之敬,齐眉之(1)诚。——李贽:《焚书》卷二《书答•与庄纯夫》
注释:(1)齐眉:比喻夫妻相敬相爱。
注解:举案齐眉、相敬如宾,这是夫妻恩爱的表现。
妇之于夫,终身攸托(1),甘苦同之,安危与共。——张履祥:《杨园先生集》卷四八《讯子语下》
注释:终身攸托:一生所托。
注解:妻子是丈夫一生的寄托,因此丈夫应该与妻子同甘共苦,共渡安危。否则,只能“大难临头各自飞”了。
不恕于妻而能恕人,吾不信也。——唐甄:《潜书•夫妇》
注解:丈夫应有宽恕之心,不能宽恕自己的妻子,而能够宽恕别人,这是为他人所不信的。
夫妻反目(1),不能正室也。——《周易•小畜》
注释:(1)反目:不和。
注解:夫妻反目为仇,整日争吵不休,哪有和谐?
夫妇和而后家道成。——程允升:《幼学琼林•夫妇》
注解:夫妇和睦,家道才能成就和谐,古云“家和万事兴”,家和首先是夫妻和。
夫妻之道,以和不以私(1)。和则顺于父母,私则妨于兄弟(2);和则不失其情,私则不保其终。好内(3)者,君子之大戒;戒私也,非戒和也。——唐甄:《潜书•居室》
注释:(1)私:偏爱。(2)妨于兄弟:伤害兄弟亲情。(3)好内:偏好妻子。内:指妻子。
注解:夫妻组成的是一个小家庭,小家总是生活在大家庭之中的。因此,家庭和睦之道,是以和为基准的,和而没有偏爱。和才能孝顺于父母,才不会失去亲情;有所偏爱则会伤害兄弟的亲情,弄不好还会影响夫妻的关系,使夫妻关系不能长久。所以,做丈夫的不能一味地偏爱妻子,戒除偏爱目的是为了和谐相处。
夫妇正,然后万事无不出于正。——李贽:《焚书》卷三《杂述•夫妇论》
注解:夫妇关系端正无碍,万事也就自然正而不邪。此所谓“正行先正身”之说也。
现代社会,夫妻之间矛盾重重、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率居高不下。原因虽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原因的还是现代夫妻缺少一种家庭责任感,没有了责任感的婚姻,其最终结果只能是走向离异。儒家关于婚姻伦理道德的论言,虽不是金科玉言,但它对于现代夫妻构建和谐婚姻还是有所补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