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婚姻资讯 > 婚姻法规定的男方有什么义务

婚姻法规定的男方有什么义务

发布时间:2022-09-20 08:35:04

婚姻法对两性义务包括什么

婚姻法两性义务有:
1、对子女有平等的抚养和教育权利和义务;
2、实施计划生育的义务;
3、彼此相互扶养的义务;
4、夫妻共同的债务,双方有平等的清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Ⅱ 离婚孩子归女方男方应当承担哪些权利和义务

您好!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的情况下,男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男方在离婚后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Ⅲ 老公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对于丈夫的责任没有特别规定,而是规定了夫妻双方之间责任,就责任而言基本是忠诚平等等
婚姻法,家庭关系一章规定如下:
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Ⅳ 一个男人结婚以后应该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一个男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家庭责任?一个男人的责任当然就是养家在外面挣钱,让老婆孩子过得舒服一点。

这个责任并不一定说非得要挣够多少钱才行,而是只要自己尽力了就好。一个男人在家庭里面是一个丈夫,是一个父亲,也是一个儿子,这些角色自己都要做好。

对老婆要疼爱,对父母要孝敬,对孩子要呵护。生活的压力自己一个人担着,有脾气绝对不能回到家里发。

在外的不顺心,在进家门之前坐在车里点上一根烟,把所有的不好的情绪都留在外面,回到家就享受家庭的温馨,享受和家人一起的时光。

男人对于家庭,要承担着更多一些的压力和责任。这种付出没什么可抱怨的,每一个男人都是如此。在一个家庭里,每个人都分担自己不同的责任,妻子负责照顾家务,负责养育孩子,男人负责在外打拼,每个人都不容易,相互体谅,理解包容,少一些埋怨。

家庭和睦了,人生就是美满的。

Ⅳ 婚姻法男人有养老婆的责任吗

法律分析:有责任,夫妻双方都负有扶养对方的责任,并不只是男方负有扶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Ⅵ 婚姻法夫妻之间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分析:夫妻之间的义务和责任有: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者说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Ⅶ 男性和女性在婚姻生活中的责任和义务各是什么

我觉得男性和女性在婚姻生活中的责任和义务是:
1、子女教育的问题
男人虽然获得了事业的成功,却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后代,这是莫大的悲哀。因此作为男人一定要承担起教育后代的责任,不要把重心全部都放在事业上,要知道孩子比事业更加重要,因为孩子是传承,是希望。
2、赡养父母
如果一个不孝顺自己父母的人,那是我们万万不可亲近的人。如果一个男人在大富大贵之后,轻易抛弃原配妻子的男人,也是万万不可以做为好朋友的。
3、维系好与妻子的感情
女人往往喜欢或讨厌一件东西,表达得很委婉,有时甚至还会让你摸不到头绪。这些女性的性格需要仔细品味,更需要好好的把控。
4、努力工作
当代世界,处处要钱,处处需要开销。你要买房,要买车,你要养孩子,你要照顾老婆。而这一切最基本的一样东西就是钱,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总是万万不能的。

Ⅷ 新婚姻法丈夫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分析:丈夫的责任是与妻子互相扶养,赡养父母,抚养子女。有关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Ⅸ 丈夫的责任和义务

汉字中“男”字,从字形上看,男,上田下力,田为农田,上种五谷,为粮食生计,自古民以食为天,所以田也代表维持生命生存的天,下为力,代表力量,在男女分工中承担的是比较粗重的生产劳动。

《说文》中解释道:“男,丈夫也。从田从力,言用力于田也”。

《易·系辞》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所以“男人”天生就带有一种责任和担当的文化内涵,民间也把具有责任感和担当意识的男人称之为“男子汉大丈夫”。

结婚之后,男人的责任感和担当意识更是得以最大程度的彰显,男人的责任心责任感也是衡量判断一个婚内男人是否合格和优秀的主要标准。

作为丈夫,男人在婚内应尽的责任到底有哪些呢?

一、赡养父母的责任。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身为子女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老人是保证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而且老人的生活要达到子女的生活水平相当。俗话说:“百善孝为先”,一个男人孝敬老人,他才有资格做一个好男人,如果不孝顺,这无疑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污点。

二、关爱妻子的责任。

作丈夫的要爱护妻子,保护妻子,关爱妻子,成为妻子可以依赖依靠的对象。再坚强的女人,内心也是柔弱的,她需要男人全面的呵护。女人最需要的就是安全感,一个男人的责任和担当,是女人最坚实的后盾与保障。女人是水做的,天生具有母性的温柔,和多愁善感的泪腺。所以需要男人要像山一样,给她安全感和保障。

三、教育子女的责任。

《三字经》说:“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父之惰。”在孩子的内心世界里,父亲的形象,言谈举止是他们效仿的榜样。所以身为父亲,要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约束自身,以身示范,随时随地给孩子当一个好榜样。自古云:上梁不正下梁歪。父亲的一言一行都可能给孩子带来非常深远的影响。

四、养家糊口的责任。

男人是家里的顶梁柱,也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女人要生育、哺育、养育还在,还要做家务,整理家庭,所花费掉的时间和精力是非常巨大的。如果男人不能主动承担起养家糊口,赚钱兴家的责任,那么这个家的生存质量就很难提升。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丈夫懒惰,家徒四壁,就会导致夫妻口角不断,婚姻难幸福,家庭也难稳定。

五、保家卫国的责任。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最大家。保家卫国是男人的天职,也是最大的责任,所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做男人就应该对国家满

阅读全文

与婚姻法规定的男方有什么义务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西厢记源于唐代元稹的哪个故事 浏览:155
手机幸福卡怎么取消 浏览:60
物业如何发展经济 浏览:285
美女为什么笑得这么可爱 浏览:795
夜莺讲什么故事 浏览:803
夫妻的婚姻如何保持良好的关系 浏览:146
自相矛盾是一件什么体裁故事 浏览:319
如何避免眼睛健康 浏览:511
爱情中隔阂是什么 浏览:543
经济学中rs表示什么 浏览:186
镇政府事业编人员如何改制 浏览:788
虎男猴女婚姻会克什么 浏览:16
健康保险价格多少 浏览:97
有哪些爱情养成游戏 浏览:452
厦门人叫美女叫什么 浏览:990
长春大学哪个美女多 浏览:153
大连人美女哪里最多 浏览:768
广西健康码怎么弄场所码 浏览:822
为革命事业壮烈牺牲的人有哪些 浏览:439
如何引导企业更好的投资实体经济 浏览: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