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给中国的婚姻法提意见
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的话是没办法啊给婚姻法提意见的,想要给婚姻法庭见的必须是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政协人才可以给中国的婚姻法提意见。
⑵ 关于婚姻法不合理的地方,有什么办法可以向法律提修改意见。
1、妇女、儿童、老人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法律特别提出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
2、家庭暴力是指长期持续的殴打辱骂,长期的殴打会造成伤痕,就医也会有医疗证明是外力击打,同时邻居的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对方有暴力倾向你可以以此为理由提出抗辩,认为暴力倾向不利于孩子成长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3、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主要是针对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存款一般认为是婚后财产,除非有协议约定,当然你要在离婚的诉状上注明对那些财产进行分配。
4、还适合第一条一样,女方属于弱势群体,应当适当进行照顾
5、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主要考虑有利于孩子成长,2岁以前因为孩子还在哺乳期,跟妈妈会比较好,2岁后可能考虑双方有无时间,双方经济情况,性格情况等方面具体分析。
⑶ 男方不同意女方提出的异议法院该怎么办
法院会进行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⑷ 协议离婚后对协议的内容有异议,还能起诉吗
协议离婚后对协议的内容有异议,还能进行起诉。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⑸ 日本的婚姻法是怎样的 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 怎样才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呢
满足一定时间,并支付巨额慰问金可单方面提出离婚。日本《民法》第731条规定,男方必须年满18周岁,女方年满16周岁才可以结婚。由于在日本,年满20周岁才是成年人。因此,对于未成年子女结婚,还必须征得父母任何一方的同意。
同时,日本禁止女性在离婚或其前一次婚姻被撤销不足6个月时结婚,但若该女子在离婚或前一次婚姻被撤销前怀孕,在她分娩后,就可以结婚了。对于直系血亲或三亲等内的旁系血亲、直系姻亲,都是属于禁止结婚的对象。
(5)对婚姻法有异议去哪里提出扩展阅读
日本的婚姻法,无论是法定的离婚事由,还是法定的损害赔偿请求里,第一条就是: 配偶者に不贞な行为があったとき。(配偶者在婚姻中有不贞的行为) 在日本的司法解释中有对“不贞行为”的具体解释:“不贞行为”とは、男女间の性交渉であり、性交渉を伴わない男女の密会等は“不贞行为”には该当しない。
(“不贞行为”是指,男女之间发生了具体性行为,不以发生性行为为目的而进行的男友密会等行为不属于“不贞行为”。)也就是说,在婚姻中,另一方的婚外性出轨行为(一次以上)是被列为法定的损害赔偿事由的。 而日本对于违反“贞操义务”而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和慰问金是相当高的。
特别是精神损害赔偿。因为举证责任倒置,只要是无过错一方,无论是否真的精神受到伤害,都能获得巨额的精神损害赔偿。 而中国目前是全世界精神损害赔偿最低的国家之一。 如果在日本,律师想要避免赔偿,可以寻找对方也在婚姻中性出轨的证据。如果没有,就找对方恶意遗弃或者虐待的证据。实在没有就只能争取调解和解。
⑹ 关于新婚姻法的争议
关于新婚姻法解释的出台,总有正反两方面的意见,以下介绍几个争议:
1、一方拒绝亲子鉴定,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
《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据介绍,亲子关系诉讼属于身份关系诉讼,主要包括否认婚生子女和认领非婚生子女的诉讼,即否认法律上的亲子关系或承认事实上的亲子关系。在处理有关亲子关系纠纷时,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2002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做出处理,即可以推定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方或者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而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的一方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夫妻按份共有
孙军工介绍,从《婚姻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因此,《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贷款买房,离婚归个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杜万华在发布会上介绍,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
杜万华介绍,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婚姻法解释(三)》还对夫妻之间赠与房产、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生育权纠纷、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如何处理、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人等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
5、当事人主张撤销结婚登记,应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现实生活中,常常有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中存在瑕疵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当事人对已经领取的结婚证效力提出异议,虽然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的审查范围,但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解决或提起行政诉讼。据此,《婚姻法解释(三)》第一条第二款作出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⑺ 我想离婚,需要到哪咨询
不用咨询。《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是指协议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是指诉讼离婚。
⑻ 单方面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该怎么做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⑼ 被起诉离婚如何应诉
按时答辩或提出管辖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