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姻登记咨询24小时电话
摘要 各地民政局的电话号码是不一样的。
⑵ 婚姻登记咨询电话
大家都说结婚是“终身大事”,那离婚呢?总不能说是“小事一桩”!假如婚姻确实不能继续,那么“把婚离好”就是对自己,对子女,对双方家庭高度负责的一件大事。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做足功课,都需要懂一点婚姻法,比如:一、要了解离婚的方式及利弊1、协议离婚假如双方能就婚姻关系的解除,债权债务的分割,子女抚养,子女探望等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协议离婚就是首选了。2、诉讼离婚大家要注意,诉讼离婚有两种方式,第一个是调解离婚,第二个是判决离婚。我个人认为,如果离婚在所难免,那就尽量地离得彻底一些,同时给孩子留下一方净土。要达到这个目的,协议离婚当属最好的选择,为什么这样说?原因如下:1、协议离婚可以对子女抚养,探望权及探望方式等问题作出较为细化的约定,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2、对于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情况,可以优化设计违约条款,有助于离婚之后的维权。而诉讼离婚,不管是调解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其效果跟协议离婚相差甚远,你想在民事调解书或者判决书里面就探望权或者违约条款等问题作出非常细化的约定,几乎是不可能的!写的太细,调解书的条款或者判决部分就显得拖沓冗长,法院一般不会这么做。二、要了解婚姻法的相关知识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懂一点婚姻法对自己肯定是有利的,民法典已经正式颁布,要多看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有的人可能会觉得反正男女双方都不懂婚姻法,那有什么好担心的呢?其实不然!我们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两个人闹离婚的时候,往往有一方对婚姻法懂得更多一些或者一方比另一方更精明,在这种情况下,吃亏的往往是糊里糊涂的那一个!有不少人用一晚上的时间就决定了离婚,用两三天的时间就办完了手续,然后用后半辈子的时间来后悔和纠缠!三、要了解对方的财产和债务信息有一句话说,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这句话用于离婚真的是特别的真切,两个人在相处的过程中,你不了解对方的财产信息或者债务信息,那你在离婚的节骨眼上就非常被动了。不要以为把婚离了,好像就没事儿了,彻底解脱了,你太天真了!实际上,财产和债务如果没有分清楚,尤其是债务问题,离婚之后会有更多的麻烦事在等着你!四、要了解对方的想法和底线只有双方愿意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才有协议离婚的可能性,然后双方就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等一系列问题达成了一致,才能顺利完成协议离婚,所以你们在离婚前必须心平气和的进行协商,比如:你要了解对方的想法和底线,愿不愿意离婚?孩子跟谁生活?抚养费多少?怎么支付抚养费?探望怎么解决?房产、车辆、债务和公司的股权等等怎么处理?还有你所关心的涉及婚姻的其他问题,你都要好好沟通一下。五、双方均有意向协议离婚时,关于房产和车辆的价值要提前去市场摸摸底需要分割房产的话,可以到房产中介去咨询放盘,多咨询几家,对比一下,你们就会得出一个较为合理的价格。如果需要处理车辆的话,可以把车开到二手车市场去,问一下能卖多少钱,一般问过几个二手车交易市场之后,基本就清楚价格了,这是一个小技巧。六、补充三个知识点1、协议离婚怎么办理?一般要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在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草拟好的离婚协议书上亲笔签名,然后领离婚证。需要重点说明的是: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对现行的协议离婚做了重大变更,设置了一个30天的“协议离婚”冷静期。民法典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协议离婚更难了,诉讼离婚的比例大概率会增加。2、分居两年就会自动离婚了吗?这个观点是错误的,而且有很大一部分人都有这么一个错误的认识!我们国家没有自动离婚一说,要么协议离婚,要么诉讼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判断夫妻感情确系破裂的一个重要的情形,有这个情形的话,法院调解不成,应当准予离婚,但是有这个情形不代表就自动离婚。3、法律上有没有假离婚?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为了买房,有的人是为了忽悠对方,请注意:法律上只要双方去婚姻登记处办完了离婚手续,那就是真离婚,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即便是离婚不离家,也仅仅是一个同居关系。总而言之,离婚没有儿戏,根本没有假离婚这么一回事,望各位三思而后行!以上分享,希望对大家有用。
⑶ 离婚咨询热线24小时
没有这种热线
有问题可以到
律师所咨询
或拨打1 2 3 48 法律援助热线,上班时间打
⑷ 离婚咨询热线24小时电话
没有离婚咨询24小时电话,如果有婚姻问题需要解决,可以拨打法律援助热线或者拨打律师事务所的咨询电话,但是需要在上班的时候拨打电话。
下面是一些关于婚姻问题的法律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⑸ 民政局人工服务热线
摘要 民政局人工服务热线12349
⑹ 婚姻调解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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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民政局咨询24小时热线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⑻ 民政局有24小时服务热线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⑼ 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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