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姻家庭纠纷包括什么,这些纠纷这么解决
婚姻纠纷包括婚姻矛盾,家庭争吵,夫妻感情不和谐,夫妻感情减淡,出轨外遇等面临离婚、婆媳关系、丈母娘女婿关系不和谐等情况,现在面对这些纠纷,可以找一些情感咨询服务,比方说小麦倾诉这类的情感咨询平台,咨询下情感专家,获取相关的解决问题办法。
② 婚姻经济纠纷怎么处理
③ 离婚打官司怎么打
离婚打官司的,有7个步骤。分别是:1、写民事诉状;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结婚证、夫妻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5、把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等通知;6、法院排期开庭;7、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④ 请问 离婚打官司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打离婚官司分为起诉、审理、判决三个阶段,以下为详细介绍。
1、起诉
起诉,就是人们常说的告状。起诉离婚案件是指人民法院在婚姻指导下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要求。起诉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必须是对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3)由人民法院管辖。检察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口头投诉。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原被告的姓名,年龄,出生地,工作单位和现址。
(2)索赔及其所依据的事实或理由。
(3)证人和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和地址。
在收到原告的投诉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发现其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并决定公开审理案件,从而引起诉讼程序的启动,称为受理。
2、审理
审判是在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和启动程序之前进行的所有调查的总和。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分为三个阶段:准备前的准备,调解和审判。
(1)审判前的准备。
审判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提起案件的条件,案件应在7日内提出,并在受理后5日内向被告送达投诉书。被告应在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复;审判人员应审查诉讼。材料,进行研究和收集证据。
如果起诉或回应诉讼的人不符合当事人的条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有资格的一方参与诉讼,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并进行诉讼保全或者根据当事人的要求预付款。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将组织当事人调解矛盾,出具调解书,由法官,书记员签字,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服务后,具有与判决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遵守。
(3)审判。
如果调解失败,将进行审判。
审判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在审判前3天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当事人审判日期。
阅读调查记录;在法庭辩论中,原告及其法定代表发言,被告及其法定代表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判决
人民法院的审判应当公开进行。法院宣判判决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判决;如果是定期发音,判决应在判决宣布后发布。到目前为止,离婚案件的第一审程序已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并进行二审程序。
离婚的后果
人身关系
(1)夫妻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解除
(2)基于夫妻关系而形成的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灭
(3)同时双方的结婚自由的权利又得以恢复
子女抚养关系
(1)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故对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4)对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财产关系
(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⑤ 婚姻打官司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打官司需要准备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身份证据; 2、婚姻关系证据; 3、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4、双方经济状况证据; 5、家庭财产证据; 6、子女抚养证据; 7、精神损害赔偿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⑥ 起诉离婚怎样调解 离婚调解不成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怎样调解
1、起诉离婚由如下组织或个人进行调解:
(1)起诉后申请调解的,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
(2)立案后申请调解的,由法院组织组织调解,然后由审判员主持调解;
(3)开庭后申请调解的,由法官询问当事人是否调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起诉程序有以下五点:
1、想要离婚的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3、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5、法院作出判决。
三、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⑦ 婚姻家庭纠纷如何处理
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亲戚朋友居间调停以解决纠纷。
由当地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组织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依法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⑧ 要是诉讼离婚,怎么解决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准备工作。
二、接到法院传票时,不要紧张,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
三、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不要紧张,从容地应对庭审。
四、宣判后,要仔细阅读法院的判决书,决定是否服判或上诉。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⑨ 民事诉讼法中的婚姻是怎么处理的
民事审判中对事实婚姻的处理方式: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没有结婚证的,需要补办结婚登记,才会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