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主要内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人格权;个人信息保护等。民事权利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类。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Ⅱ 婚姻中的规定婚姻自主权有哪些
婚姻自主权的规定:任何人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自由的选择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Ⅲ 自然人享有哪些民事权利
一、人身权
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一)人格权
人格权是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由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
1、生命权:自然人主体依法享有生命的权利。
2、健康权:自然人主体依法享有健康的权利。
3、身体权:自然人主体依法享有自己的身体的权利。
4、人身自由权: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范围内自主支配行动的权利。
5、婚姻自主权:当事人依法决定缔结或解除婚姻的权利。
6、姓名权:自然人以文字符号区别于他人的权利。
7、名称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的权利。
8、肖像权:肖像人支配自己的人身要素肖像的权利。
9、名誉权:权利主体依赖自己的名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
10、隐私权:自然人享有私人信息的权利。
11、荣誉权:荣誉公民、荣誉法人享有荣誉的权利。
(二)身份权
身份权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也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
1、配偶权:婚姻一方作为配偶而享有的权利。
2、亲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身份权。
3、亲属权:权利人相当于亲属而享有的权利。
二、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和知识产权。
(一)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1、所有权: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3、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债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权包括: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
1、合同之债:依据有效合同(契约)所产生的债。(民法中的“债”,不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借债”之意,而是民事主体之间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一方(多方)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多方)为债务人。下同)
2、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没有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人,要求受益人返还因无因管理而支出的费用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3、不当得利之债:因债务人的不当得利(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而取得利益)而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
4、侵权行为之债:因侵权行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继承权
继承权是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死者生前所立有效遗嘱指定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四)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着作权中也有人身权的成份)
1、商标权: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
2、专利权:发明创造人对其依法授予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所享有的权利。
3、着作权: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Ⅳ 婚姻自主权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婚姻自主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自由离婚和自由结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且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若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应当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Ⅳ 婚姻自主权概念是什么 婚姻自主权包括什么内容
婚姻自主权就是婚姻自由。婚姻自主权包括婚姻自由。婚姻自己做主。别人无权干涉。
Ⅵ 婚姻法对婚姻自主权说的具体是什么
婚姻法对婚姻自主权的规定如下:我国男女登记结婚的必要条件包括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完全自愿即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登记双方加以干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Ⅶ 婚姻自主权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我国《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对于婚姻自由的司法解释: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民法通则》第103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现行《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可见,婚姻自由是由法律所规定并受法律所保护的一种权利。任何人,包括当事人的父母,都不得侵犯这种权利,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使用暴力,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予以制裁。
婚姻自主权包括两个内容,二者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1.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愿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前提,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婚姻的必要条件。在结婚自由的问题上,包办、强迫或干涉他人婚姻的行为是被反对的。当事人双方应以对自己、对后代、对社会严肃负责的态度对待结婚问题,以利于建立幸福美满的婚姻家庭。
2.离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婚姻的成立和维系都应以爱情为基础,当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时,解除婚姻关系对双方和社会都是幸事。把离婚一律看成悲剧也是不适当的。与其说离婚动摇了以前存在的稳定的家庭关系,甚至加速了原来具有约束力的婚姻关系的公开解体,不如说离婚制度为那些无法共同生活的夫妻,那些因为无法解除名存实亡的婚姻而遭受痛苦的人们提供了救济办法。但离婚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它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子女的幸福。
Ⅷ 婚姻自主权的性质是什么
关于婚姻自主权的性质是自然人可以依法按照自己的意志,自愿地结婚或离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自由的选择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