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澳门婚姻法是否一夫多妻
澳门1999年12月20日零时回归中国,在那之前,澳门由葡萄牙统治,当时适用的是大清律和澳门法律。大清律是允许一夫一妻多妾的。20世纪70年代后,澳门才废除清朝的一夫多妻制。也就是说在没有废除一夫多妻制之前,男子娶多个妻子是合法的。澳门回归以后,实行一夫一妻制,而不是一夫多妻。至于所谓王何鸿燊可以娶四个老婆,也无非是历史的产物,现在是不可能再有了。
㈡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第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第二章结婚登记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㈢ 为何香港澳门在近代还有“一夫多妻”制
自从中华民国成立,在法律上就废除了延续几千年的“一夫多妻”制,一个男人只能娶一个妻子。但很多人会注意到,在香港和澳门,有不少富豪名正言顺地有好几个老婆,而且这并不违法。比如霍英东就娶了三房太太,澳门赌王何鸿?鲇兴姆刻??U馐俏?裁茨兀亢鸵徊壳宄?ǖ溆泄亍?/p>
《大清律例》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部法典,也是清朝的基本法典。中国内地早在辛亥革命后就已经废止了《大清律例》,但香港澳门这两个西方殖民地却到1972年才真正废止。
1842年,香港被清政府割让给英国,在考虑香港实行什么样的法律时,英国人搞了“一港两法”,就是香港法律中对于华人仍按照《大清律例》的习惯治理。所以,在当时的香港出现了一种怪现象:同样的谋杀罪,若罪犯为欧洲人,则按照当时的英国法律会被判处绞刑,若罪犯是华人的话,就会被砍头。但因为地域不同,发生在香港的部分案例,没有英国的法律可依,于是《大清律例》继续成为香港判决此类案件的参照依据。
中华民国成立以后,废除清代律法,推行《民国民法典》等法律,但是《大清律例》依旧适用于香港。直到1971年,《大清律例》才真正完全的废止!1972年,香港颁布《婚姻改革条例》,“一夫多妻”才改为非法,结束了香港男人可以合拥有“多妻”的合法性。随后澳门也废除了《大清律例》,一夫多妻现象才在香港和澳门地区有所遏制。
所以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可以现在还可以看到香港有人拥有多个老婆而不犯法了。因为这些人娶几个老婆的时候,《大清律例》还起着作用,清朝时候男人拥有“多妻”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因此,在某些上了年纪的香港人中,有几个合法的妻、妾,是很正常的。
比如霍英东一生娶了三房太太,元配吕燕妮、二太冯坚妮、三太林淑端,共育有十一位子女。吕燕妮先后生下三名儿子震霆、震寰、震宇,我们熟悉的郭晶晶的老公霍启刚,他的父亲便是霍震霆,出自吕燕妮这一脉。
澳门着名赌王何鸿?鲆蛟?淅柰窕?圆《嗄辏?魏?霰阋浴洞笄迓衫?》为理由迎娶蓝琼缨为妾,育有一男四女。之后又娶了三太太陈婉珍和四太太梁安琪。四个太太一共为他生了了十七个儿女。
亚洲电视有限公司永久名誉主席林百欣也有四房妻子,育有七个子女。
也就是说,在1972年前,在香港和澳门拥有多个妻子是合法的,后来即使废除了《大清律例》,已成的事实还是受法律承认的。1972年后,一夫多妻在法律上就是违法的了,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有钱的人在事实上搞“一夫多妻”还是不少的,比如着名影星吴孟达就有四个“老婆”。
㈣ 据说香港和澳门是允许一夫多妻制度的,对吗
不对,中国的一夫多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就没有了,就是香港和澳门也没有。
中国一夫一妻多妾制始于黄帝尧舜,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一夫多妻制主要在帝王、诸侯、 御大夫中实行,在有些民族中也成习俗,实行多妻制除为了满足男子性欲、生育子女增加劳力以外,也为了提高社会地位。
中国封建社会的一夫多妻制一 直存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体现为地主阶级的妻、妾并存。一夫多妻制,始于母权制后期,为父权制婚姻形式的特点,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产物。最初择妻范围多限于姊妹,进入阶级社会后,性质改变了,择妻范围更广。
(4)澳门实行什么婚姻制度扩展阅读
中国这些地方仍存在一夫多妻
1、云南的泸沽湖
云南的泸沽湖的走婚,众所周知,无须赘述。距云南泸沽湖数百公里的四川鲜水河大峡谷,生活着几千扎坝人(藏族的一个支系)。
他们分布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和雅江县交界处的几个山乡里。一个村子的人不多,年轻人必须翻山越岭去别的村寨走婚。那里的年轻人,有的在15岁时就开始走婚了。小伙子把他的女朋友叫做“嘎依”。
在62岁的卓玛拉姆家,她的4个孩子有两个父亲,其中大女儿一个父亲,另一个父亲属于其余3个。他们当然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因为他们不时来探望自己的孩子;没有人对此感到不适;女孩们已经习惯“不断选择”,她们的情人在夜晚悄悄来了,黎明时悄悄离开,如果她不再喜欢这个男孩,可以随时更换。
2、滇藏沿线一些藏族村寨
滇藏沿线一些藏族村寨的婚俗令人惊讶--几个兄弟娶一个女人。
“我们家是祖传几个兄弟娶一个女人的。”当地村民格荣定珠说。家里的分工非常明确:弟弟负责放牧,他负责农田,妻子负责管理家务和内政。一个稳定的大家庭才能富起来;他们有两个孩子,兄弟俩从来没有考虑过哪个孩子是谁的;离婚?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
48岁的白玛朗措是4个兄弟的妻子,她已经是8个孩子的母亲。她被问了一个让她有点难为情的问题:兄弟4个,你最爱谁?她说:4个兄弟我都爱,爱一个不爱另一个不可能。那么,兄弟4个谁最出色?她的回答像外交官一样老练:他们一个比一个出色。
㈤ 澳门法定结婚年龄
法律分析:中国澳门法定结婚年龄:16岁。但是澳门居民年满16岁以上,但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须经父母双方或监护人的同意,或经法院的许可方可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㈥ 同婚合法
法律分析:关于同婚是否合法,要明白在我国同性恋爱不犯法,但是要结婚,即不犯法也不合法。我国民法典关于婚姻还没涉及到允许同性恋结婚的条例。同性恋属于民法领域的范畴。在民法领域,实行的是法无禁止即许可,也叫“法不禁止皆自由”。其含义是只要行为人不实施侵犯他人合法的私人领域这一为法所禁止的不正义行为,就享有充分的自由。所以,中国法律没有禁止同性恋行为,因此,在中国同性恋并不违法。但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