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姻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婚姻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婚姻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结婚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结婚登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达到法定婚龄;
3、男女双方无配偶;
4、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2. 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一、结婚登记申报资料1、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由户口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2、当事人个人档案所在地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姓名、出生年月必须和身份证、户口簿一致);3、婚检报告(指定市妇幼医院);4、离过婚的,还须带离婚证件(原件);5、丧偶的,由另一方到死亡派出所开具丧偶证明(必须写明姓名,男或女的死亡日期并盖章)结婚登记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知夫妻双方一起到区登记机关办理,并递交下列资料:1、曾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查档案出具证明;2、双方遗失《结婚证》原因的书面证明,并由单位证实盖章;3、有效身份证件;4、2寸双人合影2张或单人l寸照各2张。二、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一: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二: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三:婚姻状况证明;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五: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六: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七: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三、结婚登记办理条件和对象1、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有一人户口在本区。2、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完全自愿,亲自到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不许他人代替。3、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同时必须遵守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计划生育政策。4、身体健康,不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和暂缓结婚疾病。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主要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以及婚检报告;若离过婚的,还须带离婚证件原件。如有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律师咨询。
3.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4. 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1、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
(1)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补领结婚证的条件有哪些
补领结婚证的条件有如下:
1、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5. 婚姻登记要带哪些材料
婚姻登记需要归档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如果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出国人员、华侨以及外国人,还需要提交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6. 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双方本人的身份证,身份证要在有效期内。若身份证丢失,可办理临时身份证。双方本人的户口本原件户口本若丢失,可以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在一个月有效期内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登记照片需要携带3张两人的合照,可以直接在登记处现场拍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哪些婚姻登记是无效的
1。重婚。中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度,任何人不能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否则构成重婚。重婚的,应当认定婚姻无效,对因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构成犯罪的还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有配偶的一方重婚当然构成重婚罪。无配偶的一方的重婚,以其是否“明知”对方有配偶来区分主观上的恶意和善意,也是决定其是否构成重婚罪的区分标准。具体来说,如果无配偶一方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则其主观上是恶意的,构成重婚罪,如果无配偶一方不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则其主观上不具有恶意,不构成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