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天津领结婚证哪个区都可以吗
法律分析:天津目前已开通跨区结婚登记业务,在天津哪个区领结婚证都可以,但仅限于男女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在天津的情况,不满足的话则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男女双方带上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及双方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贰’ 现在天津市河东区,结婚登记去哪里
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接待地址:
天津市津塘公路52号行政许可办事大厅二楼
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接待时间:
周一至四全天,周五、六上午(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接待电话:
022-24131935
‘叁’ 天津市河东区婚姻登记处最新地址
地址是津塘公路52号 老百姓大药房的后面 行政许可中心3楼 电话:24131935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四全天,周五上午半天,周末登记的话最好提前打电话和他们预约 所带物品-- 双方的户口本 身份证 (集体户口带户口页) 再婚的带离婚证或是协议书 3张双人合影两寸证件照 女方单人一寸一张(很多人问 为什么不要男士的 因为男人不需要生育) 如果没有照片可以在民政局照价格 是双人的一版4张 30元 单人是6张 20元 带复印件 复印件是要把身份证和户口本你的那页合在一起 印在一张A4的纸上 (外地的户口还要多印一张户口本的首页) 如果没有复印件民政局可以复印 一张一元 两人上到3楼后 审证-- 直走到从右边数的第3号台 把你的身份证放到你户口本的那页上之后叫给审证的师傅 你合格的话 他会给你开交费的单子 给你两张申请表 让你先交费再添表 交费之后 拿着你的交费红票 需要照相的或是复印的去 里面的屋子复印照相 填表 ---复印照相之后 坐在后面填写表格 具体的方法是 声明人监督人不填 常住户口所在地 是写你户口本第一页的地址(集体户口写你学校或单位的地址 注意是地址 不是让你写学校单位的名称 多少路 多少号的那个地址) 剩下的全填 不能有空项 两人一人一张 不能代替 一定要用水笔写 打证---写完之后 拿着你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 申请表 交费的红票 给第一个台子的师傅打证 两人坐在后面捎等 在民政局照相的去屋子里面拿照片(自己拿就可以)到后面有裁纸刀 裁成 3张合影和一张单人的 等待一号台子的师傅叫你后把照片给他 一号台子的师傅给你们一个表 让双方签字 表示双方自愿 (表上的日期要写当天的 很多人都写自己的生日 汗) 颁证----签字后 一号台子的师傅把申请表和身份证给你们让你们去复印的屋子颁证(户口本放在师傅那 是要最后才给的) 其实就是在国旗下照相 那天就是你们真正结婚的日子 意义很特殊 喜欢的朋友可以照一下 计划生育---- 出复印的屋子出来后 到第4号台子 办理计划生育手续 那位阿姨会给你们一个表让你门填 按照他给你的样子填 (注意字要写清楚 不要出格就好)填好后把照片给她 再婚的把协议书离婚证给她 说明的子女分配情况 关系到你的生育指标问题 写清楚之后 在会在你的申请表上 盖个章 抽血---- 计划生育完毕之后到6号台子 进行抽血登记 把双方的手机号留给那位姐姐 写一个收信的信封 验血结果: 如果没有问题会在抽血后的4个工作日寄到你写的地址 如果有问题4天后会给你打电话。 你就本着 4天后没收到电话就没问题的原则就好 因为邮局问题 或是你写的地址的问题 会经常出现收不到信的情况。 验血登记完毕后 去屋子里抽血(吃不吃东西 喝没喝酒对抽血没影响) 很多人都怕抽血其实没事的 那大夫是老大夫 技术很高 不疼的 抽血完毕后 大夫会再在你的申请表上盖章 抽血后你的那个针口 要多压一下 不要揉 省的起小包包 取证----拿着你的申请表(上边有两个章) 去第一个台子换取你的结婚证 和户口本 之后看一看你的结婚证上的 姓名 身份正号都对不对 核实下 恭喜你 结婚登记完成了 可以和你的爱人回家咯 天 津 众 维 插 画 培 训 提 供
‘肆’ 和平区婚姻登记处在什么地方
1.天津市和平区婚姻登记处: 河沿路24号 电话:23371734
2.沈阳市和平区婚姻登记处: 砂阳路152号 电话:23305832
‘伍’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 地址
和平区婚姻登记处在庆善大街和平区办证大厅内,就在南市食品街旁边。
结婚登记电话:27287608
协议离婚电话:27287607
收养电话:27287606
‘陆’ 天津婚姻登记必须在户口区吗所在地吗
法律分析:是的,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也就是说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或者女方户口所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柒’ 请问天津河东婚姻登记处的地址和办公时间
河东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
咨询电话(结婚事宜)24150513;24131935
咨询电话(离婚事宜)24129235
地址:天津市津塘公路52号河东体育场旁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7)天津去哪里婚姻登记扩展阅读:
我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这一规定说明:
(1)进行登记是结婚必经的法定程序。
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能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的婚姻关系才发生法律效力,才会受到国家和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登记的婚姻是违法婚姻。
(2)进行登记是结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3)实行结婚登记制度,是严格执行婚姻法,保护婚姻关系的需要。
(4)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以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 ,进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减少纠纷,维护安定团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结婚登记,可给婚姻当事人以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预防和减少婚姻、家庭纠纷,为以后的婚姻家庭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实行结婚登记,还可以给争取婚姻自由的当事人及时地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当事人正当的婚姻要求,及时拯救因无知或受骗或受威胁而陷入不幸婚姻旋涡的婚姻当事人。
(5)防止和惩治违法婚姻行为。
通过结婚登记,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发现违法的婚姻行为,对违法婚姻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违法婚姻行为,并对严重违法者施以相应的法律惩治措施。
(6)进行结婚登记,是实现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保障。
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可以对婚姻的建立进行监督,保障婚姻自由,防止包办买卖婚姻等其他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的发生,保障一夫一妻制,防止重婚纳妾,保障男女双方和后代的身体健康,防止早婚、近血亲结婚和患有禁止结婚疾病或暂缓结婚疾病的人结婚,从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巩固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
‘捌’ 天津河东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哪里
天津市河东区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河东区津塘路52号行政许可中心3楼,河东体育场旁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周五上午8:30--12:00半天
具体地址如图所示:
‘玖’ 周日可以进行结婚登记吗周六可以吗天津河西的结婚登记处在哪里什么时间办公
天津市河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耳环路桥西街92号,电话:022-28314702,上下班办公时间:周一、二、四、六全天,周三、周五上午(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天津市河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公交到达交通:
乘坐816路至荷香园站下,下车步行144米;乘坐110, 816, 880路至禧顺馨园站下,下车步行201米。
‘拾’ 塘沽区办理离婚的地址在哪里滨海新区办理离婚的地址在什么地方(地址)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天津市塘沽区婚姻登记处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旭升路347号,紫云公园西侧。部分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可以进行网上预约,也可以不预约直接过去办理。具体您可以电话咨询咨询该塘沽区婚姻登记处。
夫妻一起到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后,就需要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了。离婚冷静期过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其实是有两个三十日的。第一个三十日即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后三十日内不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均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二个三十日是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如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应当发给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第二个30日内没有去申请离婚证,那么还需要重新申请并等待冷静期。
如果认为协议离婚麻烦或者有争议,您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相较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时间会较长一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