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无效婚姻要怎么处理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㈡ 新婚姻法关于无效婚姻怎么处理
新婚姻法已经失效,目前新生效的民法典对无效婚姻的规定如下:无效婚姻是指具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而办理的结婚登记,应当被依法认定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㈢ 婚姻关系无效怎么处理
婚姻关系无效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㈣ 婚姻无效的解决方法有哪些呢
婚姻无效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宣告婚姻无效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㈤ 婚姻无效的救济手段是什么
婚姻无效的救济手段是诉讼。
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确认婚姻无效或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㈥ 民法典规定无效离婚案件法院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无效离婚案件法院按以下程序处理:
1、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一经受理,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诉,以维护婚姻严肃性;
2、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应就婚姻效力的认定与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3、审理中,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
4、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5、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在婚姻效力判决之外,另行制作调解书;
6、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