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更改户口本婚姻状况需要什么证件
一、户口本上改婚姻信息需要哪些手续
婚姻状况有变化,户口簿上的相应信息应及时变更,不同情况下变更时要携带的材料也不同。
受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业务的单位是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或派出所,手续齐全可免费当场办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时,当事人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由未婚变更为已婚,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离婚,要携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要提交民事调解书、已生效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丧偶,要携带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2. 户口本变更婚姻状况需要什么手续
更改婚姻状况为已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更改婚姻状况为离异的,需要离婚证及复印件或法院生效的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更改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需要双方的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以及死亡一方的注销户口证明。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3. 户口本未婚改已婚需要什么
户口本未婚改已婚的流程如下:
1、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村委会证明、结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更正。
2、由户籍民警核对资料,属实的情形,在户口本上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中“婚姻状况”栏盖上“已婚”印戳。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4. 变更户口本婚姻状况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婚姻状况有变化,户口簿上的相应信息应及时变更,不同情况下变更时要携带的材料也不同。如果将未婚更改为已婚,则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如果将已婚更改为未婚,则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原件;如果将已婚更改为丧偶,则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及配偶的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5. 户口本更改婚姻状况需要什么手续
户口本更改婚姻状况需要的手续需根据相应要更改的状态来提供。婚姻状况指的是反映每个人在某一地区内的婚姻状态,婚姻状况一般分为未婚、已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类。未婚指15岁以上的人口尚未结过婚的状况。婚姻状况从未婚变更成已婚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婚姻状况从已婚变成离婚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原件。婚姻状况从已婚变成丧偶的话,就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及配偶的死亡证明。变更婚姻状态须到公安部门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6. 户口卡婚姻状态变更
法律分析:1、由本人或者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死亡证明等)前往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
2、当事人本人需要到场,若无法出席委托他人办理,则需要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实相关的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则进行更改;若不符合要求则需要准备正确的材料之后再进行更改。
4、一般情况下,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当天就能够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四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
第二十八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 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
7. 更改户口本婚姻状况需要什么证件
更改户口本婚姻状况需要的证件如下:由未婚变更为已婚,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离婚,要携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要提交民事调解书、已生效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提供由法院开具的离婚证明;由已婚变更为丧偶,要携带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