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姻登记员如何加强学习岗位目标
对婚姻登记工作实行流程作业,明确工作目标,规范办事程序,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条例》,依法进行登记,一切按章程和法定程序办事。上墙公开婚姻登记处的管辖权、依据以及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等条件与程序,明确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和过失追究制。建立婚姻登记员考勤、考评、奖惩制度,建立健全婚姻登记印章、证书、档案以及数据等事项的管理制度,做到了空白婚姻登记证书无丢失、污损,作废婚姻登记证书集中销毁;婚姻登记印章、证书、档案及数据安全使用。健全和完善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婚姻登记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设立咨询电话、举报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② 婚姻登记处怎样提高办事效率
为方便当事人快捷办事婚姻登记相关业务,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按照2013年经济社会制度创新的相关要求,以进一步规范、提升婚姻登记机关的办事效率为目的,对婚姻登记的相关法律依据、登记员职责、收费项目、婚姻登记办理流程等进行整理以展板的形式悬挂于婚姻登记处办证大厅醒目位置,结合口头宣传、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对当事人前来办理的事项一次性告知,工作中做到耐心讲解,微笑服务,进一步完善了登记机关的登记职能,从而提高了服务质量。
③ 结合自己工作实际谈谈如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让群众满意
实事求是,工作作风雷厉风行
④ 婚姻登记应急制度、个案处理制度
平江区全面启动奥运会期间婚姻登记应急预案
(发稿时间:2008-6-23 阅读次数:240)
为了切实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做好奥运会期间婚姻登记工作中遇到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保证婚姻登记高峰期工作有序开展,平江区制定了奥运会期间婚姻登记应急预案。
一是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区民政局专门成立了“平江区婚姻登记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鞠兰芳同志任组长,婚姻登记处主任及其它两名同志为小组成员。同时,明确要求局里2-3名同志担任预备人员,随时准备加入工作,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是建立预约制度。为预防“8月8日”奥运会当天的婚姻登记数量激增,区婚姻登记处从7月15日开始全面接受奥运期间结婚登记预约,并提供咨询指导,确保婚姻当事人届时证件完备,流程清楚。为使当天登记工作有条不紊,登记当天实行轮流叫号制度,专人引导、专人发号、人工叫号、排队等候,等候区增加等候桌椅、免费报刊栏、一次性水杯等,确保办证人等候不急,多而不乱,办证有序,快速高效办理登记。同时,开通军人、老年人、残疾人办证绿色通道,对前来办证的现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优先安排办理,减少他们的办证等候时间。
三是提升队伍素质。对婚姻登记员进行强化服务质量、社交礼仪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微笑服务,力争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服务于婚姻当事人;“8月8日”当天实行全天办公,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予请假,保证在岗在位,针对登记数量增多的情况,区婚姻登记处对外登记时间调整为8:00---5:30,中午轮流值班,直到全部办理完结。
四是后勤保障到位。认真做好信息化设备的维护工作,及时检修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确保供电线路和设备的正常运转;净化登记场所,保证办证大厅空调等公共设施正常工作,给当事人营造舒适、温馨的办证环境。同时,提前与区公安、城管部门联系,请求在高峰时协助做好安全工作。
⑤ 婚姻登记如何做好标准化建设工作
有个婚姻登记规范化标准,你可以一步步按上面走
从单位设置,办公要求,公示要求,人员要求着手。
⑥ 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婚姻登记员,降低当事人对婚姻登记机关的有效投诉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婚记登记员,首先要有服务意识,并且耐心给大家讲解各种规定。
⑦ 江苏最大的婚姻登记处开始启用,如何增强了仪式感
结婚证是非常神圣的,因为他代表着一对爱人的结合,俩个人从此成为夫妻,即将开始一个新的家庭,结婚的话必须要有结婚证才是合法的,那么很多的人觉得领结婚证是比较随便的,但是我想说这是我们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时刻,多一点仪式感能够让我们对未来更加的坚定,对彼此也能够负责任。在江苏的一家最大的婚姻登记处我们就能够看到满满的仪式感。
一:环境氛围好。一般大家都觉得民政局应该是非常的庄重严肃的,但是江苏的这个婚姻登记处却布置的温馨浪漫,走进大厅你能够看到,处处可见的细节。大厅分为中式和西式的,在中式的大厅中,设计了很多我们古代就有的元素,比如大红灯笼,屏风等,而西方的大厅里面则是一片洁白而不是浪漫,非常的庄重。
生活本来就是满满的仪式感,而婚姻中的这些仪式感能够加强我们大家的婚姻的责任,也能够更加坚定的让彼此携手走下去。
⑧ 如何处理婚姻登记工作遇到的难题作为婚姻登记处主任
事实婚姻一般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系的结合。
有没有是要分情况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在第一项中,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与登记婚作同等处理,而第二项中则不承认其效力,只作非法同居处理。
在构成重婚的情况下,前婚必须是合法登记的,后婚则可以是登记了的,也可是仅构成事实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