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作为中国女人应该怎么维系一段跨国婚姻
——读《从成都嫁入日本豪门》有感 当我在图书馆三楼人物传记前试图找一本女性写的书时,看到了这本书。成都、日本、嫁三个词吸引了我,让我毫不犹豫的拿起了这本书。从书名可以看出这是有一本写关于跨国婚姻的,会涉及日本的文化的书。这让前几天看了《非诚勿扰》还在微博上问“维系一段跨国婚姻最重要的是什么”的我确定我将自己找到一些答案。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成都女孩陈琼在缘分的牵引下认识了日本留学生右藤太郎后来又远嫁日本,在日本生活的经历。这是一段中日跨国婚姻。作者先写了她和右藤太郎在中国的相识相恋的故事,他们在中国经历了很多小事:大学里开画展,留学生间互学语言,吃遍大街小巷的小吃,生病住院,忍受当时的异样眼光等等可以看出他们很相爱,很疯狂。书接着写作者嫁入日本办结婚证。据说他们办结婚证所需的各种手续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当时跨国结婚真不容易。相信现在用不了那么久。 办好结婚证后,作者和丈夫一起飞到日本开始了跨国的生活。在日本,作者遇到的最大的困难时语言不通,和婆婆和小姑子的交流都需要丈夫的翻译。她开始的最大的反应时听不懂,听不懂还是听不懂。后来她和右藤太郎的姐姐发生了不愉快,很大原因还是因为语言和文化背景。所以一段跨国婚姻,语言沟通有障碍还是多悲惨的。如书中女女角一样,很痛苦,看不懂商店,电视,报纸上的文字,听不懂家里其他人的话,很难与他们沟通。虽然太郎又做翻译,但是凡事又要翻译也是多麻烦的事。 其次,作者遇到的第二个问题是对日本文化知识的欠缺。比如打电话,人们见面时的问候礼仪,跪礼,鞠躬礼还有家里来客时候的待人处事,服装打扮还有餐桌礼仪,日本料理的做法等等。这些让一个初到日本的媳妇来说还是多让人不知所措的。这让我想起了李阳和她的美国妻子Kim,家暴的发生就是沟通和文化背景所导致的。所以,是不是可以这样说一段跨国婚姻需要的是对文化背景的理解,不然麻烦和不便会随之而来Trouble will found its way to you. 其实在作者看来遇到的最大的困难是孤独。因为右藤太郎要考试要工作要养家,所以大部分的时间他不在家。在日本,妻子结婚后就要在家带孩子做家务守家,男人赚钱养家。所以作者感到孤独,对这种枯燥带孩子的生活方式感到厌烦。所以,她才会有感而发的说道如果不能忍受孤独,生活会让你很痛苦。男女的分工是日本由来已久的文化传统,女的在家做家庭主妇,男的努力赚钱工作养家。所以三菱公司在遇到经济危机的侵袭时不敢也不愿随便解雇一个员工,因为这关系一个家庭的生计。由此观之,跨国一定要能忍受孤独,不然还是呆在本国好些。其次,跨国出嫁还要考虑你是否能忍受家庭主妇的生活。在作者不习惯大家庭里的关系,觉得很委屈的时候,感受最深的时,跨国婚姻连生气回娘家都很难,就算和家里通话或者就算历尽千辛万苦回了家,但那时自己已经不愿向家里报忧不愿让家里担心,只有强颜说笑,说自己过的很好,其中的百味虽能解又能向随倾诉。关于日本,这段婚姻里反应的是日本的物价特别高,习惯了中国便宜的小吃,习惯了中国了中国制造的物美价廉,在日本吃了苹果都让你肉痛。我作者怀孕的时候为了吃一个苹果,去逛有试吃的商店来免费解决所需的一个苹果的营养补充。一个远方表姐也是自费留学日本学法律,每次回家都要买很多东西带过去,因为日本的东西实在是太贵了。婚后作者不甘平凡的生活,努力学插花,学日语,学画画,和日本人打交道,最终开了自己的画展,成为画家,也写了这本书。我觉得这是一本记录一段跨国婚姻里一个华人的生活适应奋斗史,读了让人收获颇多。书里夹杂了很多作者翻译的生活日语,比如塌塌咦玛,看了我半天没看懂,后来还想起它大姨妈(日语:我回来了),这些日语的确没有现在网络上总结的有趣让人印象深刻。估计是年代的原因,这也体现了时代的进步,网络的进步。这本书让我大约找到了我在微博上提问的一些答案。如果面临跨国婚姻的选择,一定要慎重慎重慎重再慎重。这不仅是背井离乡,还要忍受享受孤独,还要很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这是在两人十分十分相爱的前提下必须考虑的。这个人一定要值得你这样选择,不然中国那么多人为什么一定要选个外国的进行跨国婚姻,经历人生酸甜苦辣咸五味呢?
❷ 跨国婚姻怎么样办离婚
跨国婚姻指婚姻超越了国界以及不同国家的人之间所结成的婚姻关系。如遇到跨国婚姻离婚,应如何办理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夫妻,因各种原因一方出国后,在国外不能回国,即使夫妻两人就离婚已能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异国夫妇离婚,既可以在我国起诉,也可以在会受理此离婚案件的外国起诉。双方要求在我国境外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法决定。双方要求在我国境内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辖,根据相关涉外婚姻规定和《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关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具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可受理此类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❸ 涉外婚姻生育政策,涉外计划生育的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建议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户口所在地的《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❹ 婚姻法对涉外婚姻有哪些效力
《婚姻法》未规定涉外婚姻内容,其内容见于《民法通则》中的涉外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2、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4、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5、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婚姻登记条例》有规定涉外婚姻部分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