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离婚证丢了民政局说没档案不给办怎么办
如果民政局真的把档案丢了,还真是非常麻烦,因为那是原始凭证,如果没有了离婚档案,当事人的离婚证都丢了,就没有办法证明两人离过婚,这个问题就严重了,因为你再登记结婚就有可能受阻,婚姻登记机关不可能给你登记两个结婚。
在这种情况下,务实的作法是到法院再打一次离婚诉讼(如果你们的结婚档案还在的话),离婚调解书和判决可能证明你们离婚。
㈡ 档案局丢了个人离婚档案怎么办我的离婚证丢失了,去档案局查不到档案,去民政局查既没有结婚记录也没有离
当事人离婚证丢失,可以由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到当初办理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说明情况,申请补办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申请查档审核无误之后,可以补办当事人的离婚证。如果是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登记
法律分析
弄丢离婚档案可以选择去民政局找备案,档案局只是接收档案的单位,不是产生档案的单位,即档案局的档案都是别的单位交过去的。如民政局向档案局移交多少档案,档案局都记一一录在案,绝不会丢失,如果丢失,就会负法律责任。一般离婚是需要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的,若是有这个登记,那么民政局那边肯定是有备案的。去民政局找备案,或让档案局重新建立一份。一般情况下,民政系统或法院必须保留当事人的材料和底档。如果当初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去判决地人民法院,凭借本人身份证可以调取判决文书。如果是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可以去协议办理的民政局调取底档。如果以上两家单位都没有档案,法律意义上根本没有结婚或者离过婚,一切都从新办理。如果离婚证丢失,可以继续补办。只要有当地村委会或者街道的证明,证明二人确实登过记,已经结婚,就可以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㈢ 离婚证丢了民政局说没档案不给办怎么办
离婚证丢了,民政局说没档案不给办,可以选择向上级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
婚姻登记机关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保管好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婚姻登记档案向丢失《结婚证》或《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 或 《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上述两种证明书同<<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根据婚姻登记档案向需要了解情况的公安、司法等机关出具婚姻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离婚、复婚)的证明。
【个人建议】
还有一种解决方式,那就是你携带相关证件表明自己离婚证丢失或者损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补办,补办之后再进行相关业务办理就可以了。一般来说民政局的档案是全国联网的,说没档案不给办,这种说法是存在着很大的漏洞的,我建议你直接拨打市长热线来解决问题。一般来说在投诉之后,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之后,确认属实无误就可以补发新的离婚证。
【拓展资料】
登记离婚,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一、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辨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三、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四、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五、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㈣ 结婚证丢失补办时需要回原登记机关开证明,不给开咋办
摘要 1、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的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
㈤ 补办结婚证民政局找不到档案怎么办
本人可带身份证原件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查询个人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
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 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㈥ 婚姻档案在哪里调取
民政局,带上你的身份证,如果是特殊情况,还需要带上相关证明才可以调取的,如果只是感情出现问题也可以尝试和合术来挽回感情。
㈦ 去民政局调结婚档案需要带什么手续
身份证,结婚证书。
调取结婚档案的流程如下:
第一,如果婚姻双方当事人想要调取结婚档案的,那么可以持合法身份证件,到民政局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第二,如果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结婚档案的,那么当事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姓名变更
当事人如果因为姓名变更,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婚姻登记机关应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应当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
结婚证时夫妻关系的法律证明,是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办理的,我们也应该保证结婚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当结婚证信息出现错误的时候应该及时办理更正。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㈧ 我的结婚证丢了,去档案局查询结婚档案也查不到,该怎么办急急急
民政局不会出结婚证明的,只有到你当初办结婚证的那个地区档案馆去开证明。现在都是电子档案管理,应该找得到。我都是这样得到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