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双方有一方去世,房产归谁
夫妻双方有一方去世,共有住房,就是夫妻两人一人一半,一方死亡的,其名下份额的房产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分析
房屋是婚后财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其中的二分之一是男方遗产,如果无遗嘱,房屋的二分之一由四人,妻子女儿及男方的父母共同继承,人均四分之一(人均总房屋产权的八分之一)。对于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归谁一般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如果该房产属于死者的个人财产,首先应该按照死者生前的遗嘱进行继承,即遗赠扶养协议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该房产按法定继承平均分配给继承人。
第二种是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死亡的,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出死者遗产的方法是:先分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活着的一方所有,剩下的一半作为死者的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夫妻之间有共同约定的除外,从则房产的一半属于遗产,即按照第一种情况的规定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B.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怎么继承
夫妻一方过世后继承开始,按法定继承办理,如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为涉及房产继承,还需要看此房产的购成情况。
如果此房产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婚后共同财产购买,房产的所有权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在继承时需要先分割此房产的50%为在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剩余50%为法定继承所分配的部分。如果在没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剩余50%房产份额全部由在世一方继承;如果在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此房产中的25%份额由在世一方继承,剩余25%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C.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怎么分
夫妻一方去世,其房产的分配标准为:首先在世的夫妻一方对房产享有1/2等份额,其次房产剩下的1/2如果没有遗赠或者遗嘱,就可以按照法定的继承程序开始继承遗产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D. 夫妻双方的房产一方去世了,那这个房产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的房产一方去世的,其另一方的房产按照继承顺序来分配,其子女、配偶、父母都可以按照同等比例进行分配。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要求进行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婚姻两年一方病故房产如何分配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