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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证的婚姻怎么赔偿

发布时间:2022-08-10 04:12:10

① 没领证的婚姻彩礼纠纷怎么解决

男女双方没有领证一般是需要返还彩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规定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对于确有彩礼习俗地区,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规定了三种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也就是说在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准备离婚的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再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院是会支持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的。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生活困难”不是指“相对困难”,不能简单的和没有给付彩礼时对比,而应当理解为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绝对困难”。这种“绝对困难”应当是实实在在的困难,即因为给付彩礼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温馨提示:在实际生活中,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并非仅限于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和亲属,这些人都可以成为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并且诉讼方通常把对方当事人的父母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一般习俗是父母送彩礼,也是父母代收彩礼,故将当事人父母列为共同被告并无不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② 没领证的婚姻纠纷怎么解决

没有领结婚证的婚姻按照同居来处理,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起诉来分割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③ 没领证的婚姻纠纷怎么解决

没领证的婚姻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属于同居关系,当事人因同居期间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婚姻成立的条件:
一、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是通过法律将结婚决定权完全赋予当事者本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要有表示结婚意愿的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二、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三、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④ 没领证的婚姻纠纷怎么解决

通过诉讼解决。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属于同居关系,当事人因同居期间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领证双方生活在一起,法律上认定这种关系为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本身不受法律保护,属于当事人双方对自己生活方式的选择,所以双方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如果双方分手时,涉及共同财产或者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可以到法院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如果双方之间有对财产进行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未做约定则按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处理。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依照民法典中父母与子女的规定处理。有关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⑤ 没领证有孩子的婚姻纠纷怎么解决

一、没领证有孩子的婚姻纠纷怎么解决
1、没领证有孩子的婚姻纠纷解决方式如下:
(1)没领证的婚姻有孩子抚养权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2)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婚姻纠纷需要什么条件
1、起诉离婚的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2、有明确的被告,即被起诉离婚人;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婚姻纠纷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起诉的人民法院对该婚姻纠纷有管辖权。此外对婚姻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向法院递交书面的起诉状。

⑥ 没领结婚证办了酒席现在不想和她过了,女方要求赔偿分财产怎么解决

没有领证就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
能证明为一方的,归该个人所有;不能证明归于一方的,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包括:
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它生产资料、生活资料。

⑦ 没领证的婚姻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双方不是合法夫妻关系。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产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⑧ 结婚没领证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结婚没领证分为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不同情形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
2、夫妻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下进行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同居期间,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协议不成的,法院可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⑨ 没有领证的婚姻离婚怎么办彩礼退吗

法律分析
没领证离婚彩礼钱是可以退的。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还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两个人,在结束.关系的时候所收取的彩礼是可以退还的。若两个人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也就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收取的彩礼,在两个人决定结束双方的关系的时候,给出彩礼的一方是有权对彩礼进行回收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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