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从广义上的婚姻概念来理解,婚姻制度产生的标志是( )的出现
A、群婚制
从广义的婚姻家庭的概念的意义上说,群婚制的出现标志着婚姻家庭制度的产生,可将婚姻家庭制度分为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三种历史形态。
②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国人们才实现的婚姻自由
任何社会制度都有其时代背景,古代婚姻制度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这在《孟子·滕文公下》中就有说道:“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在森严的等级制度和封建礼教影响下,这种婚姻制度的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这种制度不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自然也酿成了不少爱情悲剧。
虽然,这一时期关于婚姻的不稳定因素越来越高,但是,幸福的爱情和婚姻还是越来越多的,很多年长的人群也都愿意为了自己的幸福而重新出发。可以说,这一切都得益于这60年以来,中国人的心中“为了幸福生活而努力”这一不变的目标。
这里,我们再综合看来,婚姻是一种自然法则,当
③ 中国人从什么时候开始才“婚姻自由”
中国人从新中国成立以后就开始“婚姻自由”了。
古代婚姻制度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对于婚姻配偶的选择,一直都是偏于保守的。在森严的等级制度和封建礼教影响下,这种婚姻制度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这种制度不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自然也酿成了不少爱情悲剧。
新中国成立之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以概括中国历史上的婚姻观。那时候的自由恋爱十分罕见,所以中国人的婚姻大多都是受到禁锢的,而到了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到如今这个时候,中国人的婚姻观自然也随着意识形态的开放程度而不断进步,甚至是颠覆式的改变。
“大胆追求自己想要的幸福”开始深入人心后,更多的人则勇敢地结束自己曾经被包办婚姻的悲剧,所以,全国就出现了一个“离婚潮”。但是,到了50年代中期,离婚申请就开始被要求“正当理由”,这个时候,解除婚姻关系就变得不再那么容易了。但好一点的是:在国家和民众的推动下,“自由婚姻观”得到了整个社会的高度认同。
④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提现了哪些正确的婚姻观
⑤ 中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度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谁提出的!
早在1912年就有人站出来倡议文化的婚姻轨制了,至于这人是谁,历史上并没有写明,1912年公布的《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实施一夫一妻制,但因为各类史书缘由,这一轨制没能真正落地,那时也还有很多“一夫多妻制”的现象。
直至1950年5月1日颁行的《婚姻法》,我国才真正完全废弃一夫多妻制。实施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度”,最早出现在古代的埃及和古代的欧洲。古代的欧洲,是最早对发生婚外情的人进行惩罚的国家。基督教是最早通过法律对“一夫一妻制度”进行了规范。基督教为人类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奉献。现代的“一夫一妻制度”起源于基督教和古代欧洲。没有基督教,就没有现在的“一夫一妻制度”。
(5)婚姻观念什么时候提出来的扩展阅读:
中国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绝大多数平民阶层为一夫一妻制,1912年,即中华民国的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国亦实行一夫一妻制。现今的许多非洲国家和一些亚洲国家(如泰国)都实行一夫多妻制。
严格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从对偶婚发展而来,产生于欧洲,它的确立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并适应于整个欧洲历史。确立这种婚姻形式,主要由于私有制的发展,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里,男子掌握经济大权,女子处于从属地位。父亲的财产只能由出自父亲的子女继承,因此作为妻子必须严格保持贞操和对丈夫绝对服从。
古时的一夫一妻制的生育模式使人类有更多的精力进行社会活动,而不是雄性动物将全部精力放在争夺配偶上和交配权上。一夫一妻的生育模式让族群中的两性不必为交配和生育这两件事耗费所有精力,进而解放出来的精力可以去做其他灵长类动物不会做的冒险和尝试。
⑥ 男女平等是谁提出来的,什么时候提的
1995年9月4日江 泽 民 主 席在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明确提出的!
⑦ 婚姻的婚姻发展史
300万年前
人猿时期。我们的祖先刚刚学会佝偻着直立行走, 他们的膝盖还无法捋直。不同种群中雌雄人猿实行完全混乱的“婚姻”形态(其实他们尚无“婚姻”概念,一切还只为了物种的生存和繁衍):多夫制、多妻制、专一配偶制……
300万年前-200万年前
石器时代早期。蒙昧中的人类除了狩猎和逃命之外,在部落内部还盛行毫无节制的性关系——每个女子属于每个男子,同样每个男子也属于每个女子。这就是群婚制。孩子们只知道母亲,对“父亲”却一无所知。女人在当时对男人从来就不会要求承诺或要求他们负责任。
100多万年前
旧石器时代中晚期。人体的自然分工逐渐使我们的先祖意识到,老夫少妻和老妻少夫不利于优生优育。从事狩猎、采集活动的中青年人与从事家务劳动和孩儿照管的老人之间产生了极其明显的精力差别。性生活便出现了以辈份划分的界线。人类进入了长达近100万年的“血缘家族”时代——班辈婚或辈行婚。
班辈婚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它是人类与兽群的区别,我们作为社会性动物的漫长文明历程由此起步。
1万年前
石器时代晚期,新人阶段后期。人类正准备用“禁止乱伦”终结最后的蒙昧。那时,近亲间性交的混乱导致了婴儿成活率低、畸形儿和低能儿过多的恐怖现象。原始人对男女关系有了更严格的界定。母权的逐步确立,引起了婚姻形式的改变。不同部族间通婚了。种族外婚制,使我们的品种越来越优良,生产力飞速提高。
5000—6000年前
人类开始形成对偶婚制。一夫一妻的模式以“抢婚”方式开始。在欧洲大陆的部落里,当一个青年男子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劫得或拐得一个姑娘的时候,这个姑娘便被认为是那个青年男子的妻子。反之,要是被劫的女子背夫潜逃,被另一男子捕获,她就成为后者的妻子,前者就丧失了他的夫权。男女关系,第一次形成了排他性群婚消亡了。
虽然早在1万年前,全球人口就上升到了500万以上,可是相对于那时的人们来说,交通不便使择偶的范围十分狭窄,近亲婚配的概率大约是50%。
4000年前
统治了人类社会5万年的母权制被彻底推翻,男人为了抓牢这次“伟大”的胜利露出了可怕的真面目。从此,丈夫在家中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生孩子延续种族的工具了。
公元前3000年
以神的名义,世界上第一个妓女在巴比伦王国出现。数千年后,这个角色仍在威胁着家庭和婚姻。
公元前1750年
在汉摩拉比王当政时,一条奇怪的逻辑大行其道——女孩必得先当回婊子才能成为女人。每一个女孩在成为女人之前,必须去神殿里将她的身体交给一个陌生男人。她坐着,直到有一个男人将银币投在她的裙上,然后与她同卧,否则她是不准回家的。这种制度在闪族各支(巴比伦、菲尼基、叙利亚等)最为流行,由地中海岛移居于巴尔干半岛的希腊民族、希伯莱人、罗马、埃及、印度等地也奉行此规。
公元前5世纪
苏格拉底因他的哲学思想和泼妇老婆闻名于世,因此“娶到一个好妻子,你可以得到幸福;娶到一个坏妻子,你会成为哲学家。”婚姻开始变成一个“问题”而困绕我们。
公元前323年
古埃及的妻子们对她们的丈夫拥有很大的权利,比如,如果丈夫希望娶第二个妻子,他必须向第一个妻子支付一笔罚金。金钱与婚姻关系扯上了关系。
公元前1世纪
罗马立法认定独裁者恺撒可以与任何他认定的女子交合为合法。他选中的女人很多,包括与他同列罗马“三雄”的庞贝与克拉苏的妻子。当恺撒见到埃及艳后克娄巴特拉时,立刻被这个妖精迷倒,帮她夺取了王位。两人通过恺撒制定的一夫多妻制而成为合法夫妻,并生下一子。特权保护男人可以多妻的时代到来了。 在这个充满奢华与享乐的时代,基督徒们大力宣扬道德并且鼓励夫妻们在上帝的面前神圣地结合——教堂成了西方世界结婚仪式的主场。
公元3-4世纪
婆罗门教士Vatsyayana,被认为是一位终生禁欲的苦行僧,写出了印度最色情的作品之一——《爱经》。同时代的修士乔维安(Jovian)因为宣称婚姻高于独身,在公元385年以散布亵渎神明的异端邪说为由被逐出基督教教会。然而,11年以后,敢于将快感视为生育行为之自然组成部分的圣奥古斯丁却被选为希波教区的主教。快感与婚姻的多重交战引得我们乐此不疲。
公元5世纪
宗教统治婚姻。在罗马帝国,几乎所有的婚礼都必须有神职人员的祝福;结婚成为教堂中的圣礼。等到进入下一个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将通奸定为死罪,离婚也成为几乎不可能的事。
公元6世纪
印度的佛教徒和印度教徒试图使人类的身体与神灵相通。通过性交仪式,人类的结合也成了神圣的宗教行为。在英格兰,血亲之间的婚姻被宣布为不合法。
公元600年到公元1000年
这段时间被称为中世纪的黑暗年代,男人在婚姻中对女子的压迫惨烈到了让人恶心的地步。中世纪的男人还发明了各种辅助办法检测处女,没有通过体检的女人将受到严酷惩罚,鉴别处女的方法十分荒诞。匈牙利人为新娘验明正身的方法就是让她赤脚踏上一块菩提树制的小圆板,他们相信失贞的女子如果踏上这块板就会马上发生灾难。还有不少欧洲人则迷恋于数字的计算,在新婚性交前和性交后,对女子的颈围进行测量,并认为如果是处女,那么她次日的颈围必较前夜的粗。中世纪被捉住的有奸情的女子将被绑于高处,以火烧其臀部;也有人把这种女人赤裸着缚在马上游街示众。但男人是否处男却不必接受考验。
1086年
在欧洲,丈夫如出门远行,常给妻子戴上铁制的贞操带,据考证这是从十字军东征时开始的。那时一个德国皇帝叫铁匠给皇后做了一副贞操带,像一个铁笼子锁在小腹上。
公元前770年
欧洲中世纪的教廷规定:从那时起,寡妇不能睡床铺,只能睡在地上,且每天只能吃一餐不能有肉、蜂蜜、酒和盐,不能穿红戴绿、化妆。周朝建立。针对女人的贞洁制度开始建立。自周朝以后,女人殉节畸形地变异成美德。
中国殉节女人一览表:
时代 周 秦汉 魏晋 隋唐 宋 元 明 清
殉节人数 7 19 35 29 122 383 8688 2841
此表的规律是,“吃人”自宋代开始胃口大开,于明代达到高潮。
公元8世纪-10世纪
欧洲的中世纪,享用新娘成了统治者的特权。农民娶新娘,新娘的第一夜必须供领主享用。初夜权的原始招待者是僧侣、祭司。人们对处女血心怀恐惧,所以要求找人帮自己“通关”。僧侣、祭司、地主等贵人,具有“神力”;而亲朋好友和新娘性交,则属勇于“捐躯”;至于由仆人、贱民来“开苞”,是这些人命不值钱,倒霉也没关系。除此以外,新郎还必须付给领主 “结婚税”,否则,婚姻就不能得到公证人的承认,也不能获得领主的许可。这种恶习直到19世纪末才废除。
11世纪初
宫廷女官紫氏部写出了《源氏物语》。这是最早的也是最伟大的爱情小说之一,描述了日本雅致而淫荡的宫廷婚姻生活。
中世纪阿拉伯后宫集中了大量美女,横跨欧亚非3大陆的欧伯思王朝第5代回教主海欧雷沙德,其后宫有400名宠妾;到了第18代君主宠妾人数已发展到3400名。
11世纪
中国的哲学家们开始将古老的阴阳符号解释为互补的而非对立的——就像女人和男人,由此形成的不可分的圆称为“太极图”。中国人也从道与德的层面为婚姻找到了一套理论,女人要贤良,不妒并允许丈夫三妻四妾,在家从夫、夫死从子,守寡能为她们赢得贞节牌坊。
11世纪末-13世纪
11世纪末以后,西欧的吟游诗人创作了大量赞美骑士爱情的诗歌,并游走于各个宫廷,到处煽风点火。女人第一次拿过了男人的皮鞭,她们成为婚姻与情爱游戏的主角。
12世纪
埃莱亚诺先后当上法王路易七世和英王亨利二世的王后,在其所生的5子3女中,有2个儿子做了英国国王,3个女儿嫁给了其他欧洲君主,她因此被称为“欧洲的祖母”。
“欧洲的祖母”把典雅爱情引进了法兰西和英格兰的宫殿。埃莱亚诺及其女儿们甚至还创办了“爱的法庭”,裁决什么样的行为是“正当的”爱情。确定了典雅爱情的31条原则。罗曼蒂克故事风靡一时,当时任何进入法国巴黎的外省骑士都可以轻易得到一本花都贵妇的花名册,详细记载着她们的地址、性格、爱好和容貌,供乡下青年选择。爱情成为贵族女人的一种时尚。女人教会了男人如何“文明地尊重女人”的习惯。丈夫的情妇和妻子的情夫都被对方容忍和尊敬。
13世纪
殉教圣徒马克西默提出:为忠于上帝,仅仅是禁欲还不够,必须根绝性欲。随后就有不少教徒挥刀自宫。另一些走得更远,他们认为自宫不算真本事,应该向性欲直接开战。他们找来一些美女,住在一起,甚至裸体相拥,努力学习柳下惠,努力从精神上阳痿。据说他们成功了。婚姻,在他们看来是可耻的。
1252年
20岁的波希米亚国王奥托卡二世娶了年近50奥地利的玛格丽特国王,一旦吞并了奥地利后,他就解除了婚约。除了财产、领地,没有人期待婚姻能给彼此带来什么。由于非长子不能继承财产,那些失意的青年开始追逐有地产的女继承人。有钱的寡妇成了香饽饽。年轻小伙们娶了有地产的老寡妇,一旦老寡妇死去,小伙子(已经变成糟老头了)就可以娶年轻娇嫩的花姑娘;而老家伙一死,姑娘早变大妈,她还可以嫁给一个小伙子了,发扬第二春。这真是一个古怪的婚姻食物裢。
1477年
英格兰的玛吉丽·布鲁斯写下了有记载的最早的一张情人卡,希望未来的丈夫能够使她成为“人世间最幸福的主妇”并且不计较她贫乏的嫁妆。而多年以来,缺乏嫁妆使很多女性不得不进修道院当修女。
1492年
基督教把婚姻视为“下贱的状态”“淫欲的手段”,认为“婚姻是人类的软肋”。
16世纪
在美国提出“享受性生活的快乐”之前400年,印度就有了“Ananga Ranga”。它教会丈夫和妻子们通过32种性交姿势保持婚姻的生机和快乐。与此同时,在德国,早期的清教徒提倡婚内性行为。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认为,性欲是人的本性,是难以压制的。因此,他说服一批修女离开修道院,并且帮助她们寻找丈夫。
16世纪初叶
亨利八世制造了有史以来最大的麻烦。他本来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为了能有个儿子继承王位,他决定跟凯萨琳王后离婚,但被罗马教庭拒绝了。亨利八世干脆跟教庭决裂,宣布自立山头,创立一个可以离婚的宗教。
新教在无形中提高了女性的地位。由于新教的主张,早在16世纪20年代,英国的女性就获得了离婚的自由;而为了使女性免受过度辛劳,避孕和节制生育也成为新教流行的社会中受到尊重的做法。
亨利八世除了“缔造”现代美国外(他所驱逐的那些死活不肯离婚的顽固分子们乘“五月花”号到新大陆成立了美国——今天世界上离婚率最高的国家),他还是现代社会的第一个离婚者。他的离婚是真正从宗教意义上的彻底割离。永远不可离婚这个不可动摇的神话破灭了。
1553年
血腥玛丽即位。亨利八世用尽一生心血,想要个儿子继承王位,他如愿以偿,但那个羸弱的男孩只做了6年皇帝就死了。被亨利八世杀掉的第一位王后的女儿玛丽接管了王权,作为现代社会上第一桩离婚案的受害者,她展开了可怕的报复:恢复天主教的统治和中世纪的一切做法,对新教徒展开了残酷镇压,短短3年,她就在伦敦等地烧死300多人。至今仍有大量关系破裂的夫妻以“不伤害孩子”为由不离婚。
1625年
清教徒作者威廉·古奇建议妻子们称呼伴侣为“夫君”,而绝对不要称他们为“甜心、蜜糖、亲爱的、宝贝儿、我的最爱、小鸭子、小胖猪”之类。
公元17世纪
英王查理二世的御医发明了保险套。它的原材料是小羊的盲肠。这在当时是一件轰动全球的大事。该御医就凭这项发明获得了爵位,英国也从中赚取大量外汇。这个薄薄的小东西,给了女性享受性的最根本保障,私生子大规模减少。
1725年
齐亚科莫·卡萨诺瓦——天生的大众情人,降生在威尼斯。在他的游记中,记录了他的上百个情妇(大部分是已婚妇女),其中能够叫上名字的就有116个。两个世纪后,“大众情人”和“梦中情人”是分开的不受谴责的已婚男女精神出轨对象。
1750年
随着未婚先孕情况的不断增加,新英格兰的一些市镇试图禁止“同宿”的习惯,即只要双方都穿着衣服或者中间有隔板相隔,相恋的一对男女就可以睡在一起。到世纪末,女权主义者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在《为女性的权利辩护》一书中,第一次对限制性婚姻进行了有力的抨击。
18世纪末期
女人在婚前已经能够自立,往往延宕婚事,直到自己筹足嫁妆为止。欧洲劳工阶层的订婚通常经年累月,在这段时期,40%的劳工情侣选择婚前同居,甚至未婚先孕——这在上层阶级是无法想象的。尽管教会严厉禁止,但这一现象不可遏止地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
1848年
《共产党宣言》诞生,文章中提到:资本主义制度,让婚姻中的男女揭下了温情脉脉的面纱。事实上,相当多的人会赞同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贝克尔另一类似断言:上帝目光所及,皆可交易。
1879年12月
《玩偶之家》在哥本哈根皇家剧院首演。该剧引发了一场震荡半个世纪的论战。论战到激烈时,漫画家甚至以“新女性”妻子与“惨遭蹂躏”的丈夫为题材大加讽刺。虽然易卜生已经习惯于遭到恶评,但是这次抗议的声音遍及整个欧洲,他大吃一惊。时至今日,娜拉已经成为女性觉醒的代名词,无论她出走还是留下都反映了女性试图从玩偶转为人类社会“正式公民”的挣扎。欧洲各国纷纷对女性的立法使娜拉们居然有权利背着丈夫向银行贷款,这在1869年以前,简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1857年
拿破仑三世政府对福楼拜与《包法利夫人》一书的发行人提起公诉,指控他们蓄意侮辱道德。但是在被告律师的滔滔雄辩下、再加上舆论大众对包法利夫人的同情,最终拿破仑三世败诉。“潘金莲”取得了辉煌的胜利。
1888年8月
蒙娜·凯尔德在《西敏评论》上发表了一篇关于婚姻革命的小文,结果引爆了闷罐中的英国。短短不到两个月,报社收到27000封来信。从此,连最顽固保守的英国小说家也终于放弃了以结婚为小说的“快乐结局”。性与婚姻的阴暗面的揭露成为当时小说流行的元素。
1870年
全球第一次离婚浪潮袭来。在离婚伴随着无处不在的迪斯科音乐被炒得沸沸扬扬之前100年,女权运动已经唤起女人追求自立、摆脱不幸婚姻的愿望。1870年到1900年间,美国的离婚率增长了6倍。
1895年4月30日
同性恋者奥斯卡·王尔德在针对其“猥亵行为”进行的审判中说:“对于这种爱的名字,本世纪无人敢于提及。然而它是一名年长男子对于一名年轻男子所产生的极其伟大的感情,就像大卫和乔纳森,就像柏拉图哲学理论的基础,就像你从米开朗琪罗和莎士比亚的作品中所发现的精神。它是深刻的精神之爱,既纯洁又完美。”
19世纪中期
英国维多利亚女王即位。维多利亚时代充斥着中产阶级的道貌岸然。广告中出现的女式内衣都是折叠起来的,为的是不让人看到内裤的裆部。在做爱过程中,妻子们应该尽量表现得被动。即使感觉到欲望的存在也是大忌。甚至到今天,她的余威尚存。在她的年代,即使是鸡胸脯都不能直呼其名,只能以白肉呼之。后来丘吉尔就被一个严肃的贵族女人纠正了他有失检点的口误。丘吉尔为了弥补过失,就给那个女人送了朵玫瑰,恭敬地说:“请把花别在你的‘白肉’上。”不过,性仍然通过色情文学逐步渗入公众生活,比如威廉·海恩斯下流而直白的小说。性开放使婚姻变得越来越难捉摸。
1903年
中国无锡一位姓宣的女性由她的哥哥作主,许配给当地一位姓裘的举人。女郎当时在上海一所女子学堂当教师,临近举行婚礼时哥哥才通知她。女郎不愿,与哥哥争执无效,便直接写信给那位举人:“婚配之事,我国旧例必有父母之命,欧律则听本人意见。前者行聘之事,乃家兄一人之意,某至今方始知,万难为凭。若必欲践约,某当死入裘氏之墓,不能生进裘氏之门。”她语气坚定,道理充足,裘举人也通情达理,双方便解除了婚约。这在当时报纸上引起大讨论,时人称之为中国“女权主义之发端。”
1927年12月1日
蒋介石与宋美龄在上海昆山路景林堂宋宅举行基督教徒的结婚仪式,接着又到豪华的大华饭店举行中国最传统味道的婚礼。有人统计,蒋、宋在上海结婚,花费达数百万元。上海三家英文报纸的报道是:这是中国人的一个显赫的结婚仪式。上海一家报纸的标题是:“中美合作”(蒋中正和宋美龄)则点明了这场婚姻的实质。宋氏三姐妹将国事变做家事,3个女子左右了中国半个世纪的政局,她们用婚姻改造了中国的命运。
1931年10月
溥仪和文绣达成了法院外协议离婚。离婚理由为两人结婚9年竟从未有过性生活。此事成为当时爆炸性新闻,报纸用的标题净是“妃子革命”、“破天荒——皇妃跟皇帝打离婚”等,而“离婚的5个条件”中的最后一条:“经双方协商,文绣离婚后不准再嫁人”。
1944年
钱钟书开始写作《围城》,作品中的主要人物,都过得非常狼狈,婚姻渐渐变成闹剧。“围城”成为婚姻的经典寓意: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
1950年8月8日
周恩来与邓颖超结婚25周年纪念合影。这对夫妻的爱情被看成是中国传统美德的完美体现。
1953年
《花花公子》隆重登场,鼓动男人们“享受女性必须提供的快乐,而不必涉及感情”,当然也包括了婚姻。
1960年代
英国出现了“交换性伴侣”,美国则出版了《花花公子》,为女人提供的阴茎形状的塑料震动器也在大城市的药店橱窗被摆放在显要位置上。性成为一种抗议的武器,嬉皮士、造反派们纷纷喊出了“要做爱,不要作战”的口号。性主题绝决地突破了婚姻。
1965年
婚恋交友节目《The Dating Game》成为黄金时段的热门节目。1967年,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废除所有禁止种族间通婚的法律。
中国“文革”期间出现了中国第二次离婚高潮,离婚人数高达180多万对。中国其余两次“离婚潮”分别是在20世纪50年代和90年代初。
1970年代
在以色列和美国出现了群居公社,男女发生关系生了孩子,但这个孩子不知道是哪个男人的,他们就选举出一个委员会来抚养这个孩子。可惜乌托邦性试验的结果表明:血缘的认同对儿童成长最重要的。人口的再生长和文明的延续,都需要一夫一妻制。
1980年代中期到1990年代
世界第二次离婚浪潮。离婚率在美国就上升到了50%,用这个数字来预测,今天结婚的人将有一半退出婚姻。
1996年
中国台湾着名电视栏目《非常男女》开播。现场速配成功500多对,其最终缔结连理的不到40对。两年后,上海《相约星期六》开播,出场嘉宾300多人,谈婚论嫁者没有一对;1998年7月湖南卫视《玫瑰之约》正式播出至今,男女嘉宾300多人,真正相约牵手的也就10几对。
1996年
《Town &Country》杂志推出了世界上第一个以婚礼为主题的网站。
1998年 5月
记者安顿的《绝对隐私——当代中国人情感口述实录》出版,成为畅销书。中国人掀起了婚姻反思潮。
自21世纪以来,一种新的婚姻出现,即为同性之间的婚姻,这体现了时代的进步。
已有多国通过同性婚姻法,列举如下
荷兰(2000年,荷兰通过同性婚姻法案,成为全球首个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这份法案翌年生效)
比利时(2003年)
加拿大、西班牙(2005年)
南非(2006年,南非是目前唯一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非洲国家)
葡萄牙、阿根廷、冰岛(2010年)
丹麦(2012年)
巴西、英国英格兰、法国、新西兰、乌拉圭(2013年)
英国苏格兰、卢森堡(2014年)
芬兰、斯洛文尼亚、爱尔兰、墨西哥、美国(2015年)
⑧ 请问宁缺毋滥婚姻观念是什么年代开始盛行起来的谢谢。
严格来说没有一个转折点
西方从夏娃吃了智慧后
东方从女娲造人以后就开始了
起点其实就是巅峰
所以一直从古代就开始了
但真正比较明显,也就是往下滑的快的时候,
西方从西方的工业革命开始的
东方是从1840年近代史开始的
滑下来是越来越快
到了近代了西方国家是60年代以后又爆发了一轮下滑加速
中国么自然是从改革开放以后了
反正越来越快,现在其实已经失控了
⑨ 中国婚姻自由恋爱自由最早什么时候提出
帮你整理了一下希望可以帮到你
民国时期,婚姻基础无大变化。1919年“五四”运动后,城镇进步青年受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婚姻,出现以感情为基础的自由 恋爱 和自主婚姻。
新中国建立后,改变旧的政治、经济体制,镇压地方恶霸,地主、富农成为专政对象,旧的婚姻基础被彻底打破,很多原来的千金小姐进入贫下中农家庭,以感情为基础的自主婚姻替代父母包办和 买卖婚姻 。1966年“文化大革命”后,阶级阵线十分明确,男女两性结合多以阶级成分为基础。“文化大革命”初期,境内贫下中农子女与地富子女之间的婚约关系纷纷解除。一时间,地富子女的婚姻圈子仅限于地富子女之间。贫下中农家庭出身的女青年在择偶上纷纷追求
“干(部)教(师)医(生),海陆空(军人)”,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70年代,物质基础好转,两性结合的基础开始由阶级成分转变为物质条件,女青年结婚要求男方置办“三转(自行车、手表、缝纫机)一响(收音机)”。80年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人们普遍追求 发家致富 , 男女婚姻 结合大多偏重于经济基础。90年代,城镇改革打破“铁饭碗”,个体工商业蓬勃发展,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外出打工、经商、办企业,知识青年、能工巧匠和一些善经营、会管理者成为专业户,城乡经济快速发展,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婚姻基础演变为重人才、重知识、重经济。广大青年按照自己的理想选择配偶,自由 恋爱 结婚。同时,封建“门第”观念在部分干部子女中开始抬头。
⑩ 宋代时期,妇女的婚姻观是什么样的
在历史课本上我们就学到过,宋朝时“程朱理学”盛行,要求当时的人们“存天理,灭人欲”,宣传和维护封建伦理道德,推行三纲五常。很多人认为在宋朝时,因为理学的束缚女性地位会进一步降低,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因为宋朝法律的规定,宋代女性不仅在婚姻中享有很多自由,能够选择离婚和改嫁,在家庭中也和男性一样拥有财产的管理权,并且还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能够学习文化知识,因此宋代涌现出不少杰出的女词人。
崇文抑武,宋代文化繁荣、法律完善
宋朝女性地位并不如同大多数人认为的一样低下,相反,宋朝女性的地位较之前朝甚至有所提升。这与当时宋朝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环境是分不开的。宋朝的经济之繁荣不用多着笔墨,人尽皆知。宋代打破了“市”和“坊”的界限,有晓市和夜市,城市里到处可见商店,甚至还出现了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商店。经济的发展给女性地位的提高提供了现实可能。
结语
宋朝的女性被不是和人们想象中一样被程朱理学限制在后院之中,相反,她们不仅肩负着相夫教子的家庭重任,对于子女有管教权,对于家庭有经营管理权,还普遍接受文化教育,在文学艺术科技各方面都有杰出表现。
而宋朝女性与其他朝代相比,最大的变化应是女性财产权的扩大,女性的财产权不仅限于家庭经营中的财产,还有继承夫家父家的财产,是女性地位提升的重要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