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离婚后个人保险该如何分配
结婚组建家庭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保险的情况非常常见,很多夫妻还会选择互为投保人。
这就是常说的“夫妻互保”。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夫妻才能进行互保,男女朋友是不可以的。
这种情况下,只要夫妻双方都对保单进行缴费,保费和保单所产生的现金价值,都算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处理这张保单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退保,需要将退还的保单现金价值平分,或经夫妻双方商定后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割。
但奶爸在此提醒大家,退保存在一定的亏损风险,退保前还需要双方慎重考虑。
3.仅由一方投保
离异夫妻一方即使失去了对子女的抚养权,也拥有给孩子投保的权利。
因此,夫妻离婚后,仍然可由任意一方继续给孩子投保。
如果此前投保方不是该份合同的投保人,需要变更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保证个人后续的权益。
同时,也应该由其确定保险受益人以及缴纳后续保费。
不过,由于保单已缴纳的保费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愿意继续投保方需要补偿对方一半的离婚时保单现金价值。
㈡ 婚姻内购买的保险,离婚分吗
保险分为财产险和人身险,财产险很清楚,其财产保险利益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人身险相对复杂,以下做一下说明:
一、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
1、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对于该种情况,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当事人有另外约定。
2、双方当事人均为受益人的,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是受益人为当事人子女或其他人的,保险金为子女或他人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对于受益人是当事人子女的,离婚时可指定由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行使监护人的权利。
二、尚在履行期间的保险利益
1、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对方或双方为受益人的。
离婚时可选择退保,退保产生的现金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可确定由一方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待保险事故发生后产生保险金,再把保险金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交的保险费占所已交纳的全部的保险费的比例分出共同财产后,最后进行分割。
2、一方为投保人并以其亲属或对方亲属等为受益人的。
这种情况视为是对受益人的一种赠与,但受益人对于该项权利只是一种期待权,也不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继续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后退保,则按第一种情况进行分割。
3、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子女为受益人的,对该种情况,可参照以上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但应保证父母一方享有维持合同效力的权利,即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对方提出继续交纳保险费维持合同效力的要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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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离婚后保险如何拆分
夫妻离婚后,所买的保险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拆分,一是退保后分割现金。二是若夫妻一方愿意继续保留自己的人寿保险则采用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王某离婚。案件审理中,原、被告对双方名下的养老保险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争执不下,被告请求分割。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赵某已向保险公司缴纳了养老保险费10万元。赵某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赵某未达合同约定的退休年龄,尚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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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离婚时,双方对婚姻期间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应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离婚应作出缩小的解释,是指一方要求离婚,而不包括协议离婚。
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或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夫妻书面约定的共同财产和约定不明确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不完全等同于家庭共同财产。如果家庭成员只有夫妻和无个人财产的子女,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家庭共同财产。然而,如果家庭成员除了夫妻之外,尚有父母、子女等人且他们拥有自己的个人财产,或夫妻与他们拥有共同共有的财产的,夫妻的共同财产就要从家庭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夫妻的个人财产。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依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或者由夫妻将婚后所得财产全部或部分约定为个人财产,或由夫妻将婚前财产部分约定为共同财产后所剩余的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是指由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协商解决。协议可以在人民法院调解过程中进行,也可以在其他时间地点进行。协议的内容应记载在离婚调解书上。之所以由夫妻双方协议,是因为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用途、性质、功能有更加深刻的了解,使达成的协议不致脱离实际情况,同时也有助于双方的自觉履行。只要分割共同财产的协议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一般不得主动干预。
2、协议不成时,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是指不得因财产的分割而损坏财产的使用价值和价值。
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是指尽量满足女方的合理要求,尽量满足子女的合理要求。
二、保单可作夫妻财产分割吗
保险,作为一种储蓄性的家庭投资已为许多人所接受。夫妻一方购买的以对方为被保险人且以本人为受益人的保险,在夫妻离异时,保单可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呢?
保单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因此是一种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异,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则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夫妻双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单价值。但如果由于投保时间短,此时退回的保单现金价值或许会远远低于所缴纳的
㈤ 婚内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应该怎么分
一般属于,但是保险属性较特殊,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保险,保险费属于共同财产。但保险区别于别的财产,不便分割,所以要分情况讨论:
财产险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分。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人身保险。
(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
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分。
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做分割。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可见《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