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空白怎么办会影响结婚证的领取吗
不会影响你到时候办理结婚证的。
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前,登记结婚须单位或街道办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所以对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一栏要求不是太严格,如空白可默认为未婚。
但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由于只要求结婚当事人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所以规定把关非常严格,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有效,婚姻状况一栏不允许空白。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贰’ 我的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显示空白,能给办理结婚证吗
我的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显示空白,如果是单身的话,能给办理结婚证。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2)婚姻状况空白怎么领证扩展阅读:
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叁’ 我的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显示空白,能给办理结婚证吗
能不能办理结婚证?首先要看户口本,还要有本人的身份证,再一个就是会在民政局系统里查询你是否有其他的婚姻状况,如果没有的话,肯定是可以办理的。
‘肆’ 婚姻状况空白跨省怎么领证
因为各地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上有的是空白,有的是未说明,有的是未婚、已婚等,跨省领证如果一方领不了,就得去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修改或者去对方户籍地领证。
‘伍’ 婚姻状况空白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要办理结婚登记,户口本婚姻状况空白,两种情况,一是结婚了,没有更改婚姻状况,而婚姻状况空白,不可以办理结婚证,二是没有结婚,婚姻状况空白,可以办理结婚证登记。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陆’ 婚姻状况空白怎么领证
法律分析:拿着户口本、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在派出所修改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拿着改好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柒’ 请问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是空白,能不能办理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上面明确规定双方户口本婚姻状况一栏必须填写,若是空白须到户口所在区的民政局开未婚证明,然后持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填写婚姻状况。
‘捌’ 户口本上婚姻状况空白可以办结婚证吗
不一定。如果没有领结婚证,当然可以了。但是,已经领结婚证,再与第三者办理结婚证,就是重婚罪了。
‘玖’ 户口本上婚姻状况空白可以领结婚证吗
法律分析:户口本婚姻状况空白是否能领结婚证,要看是否满足结婚的条件。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