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河北省 涉外婚姻登记 要什么
如现在中国登记的话:
外国人一方准备:单身证明和护照。(如果是离婚的,要出事离婚证明,单身证明)
中国人一方准备:户口本,身份证(身份证上的地址信息要和户口本上的一致,如果以前离过婚的话,户口本上要体现离婚二字,还有也要带离婚证)
如果是河北省的话,应该要去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去的涉外婚姻登记处去办理登记手续。(手续齐全的话当天就能拿到结婚证。)
但是大使馆公证,认证什么的可能得需要几天。一半公证处会帮忙快递回来的。
现在省会城市都有政务大厅,所有办公部分都在里面。所以只要找到涉外婚姻登记处,就能找到公证的地方,现在都是一系列下来的。不用跑不同的地方。很方便的。
所有材料都拿到以后,去外国办理登记就可以了。祝你们幸福^^
记得采纳哦^^
B. 涉外婚姻登记所需哪些证件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机构或者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证明其无配偶的证明,或所在国驻华使出具的证明。登记结婚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配套材料:本人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等证件。
法律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第二十二条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C. 涉外婚姻登记有哪些流程
涉外婚姻登记结婚手续有:准备好登记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和经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四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D. 涉外婚姻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在我国涉外婚姻怎么登记
关于这个问题,我可以简单粗暴的回答各位,中国公民在内地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结婚,适用我国婚姻法。换言之,任何在我国大陆登记结婚的人,都应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必须满足和排除的条件,根据婚姻登记条件,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在办理结婚手续时,应当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近年来,涉外婚姻越来越多,也引起了大家的关注,那么,您是否了解我国有关中国公民、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在大陆登记结婚的法律法规吗?办理涉外婚姻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以下就是整个问题的详细介绍。
外国人申请结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经所在国公证人或主管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或经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
E. 涉外婚姻登记手续
涉外婚姻登记手续:准备好登记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和经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F. 涉外婚姻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涉外婚姻登记手续有如下步骤:
(一)提出结婚登记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缴费,并当场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G. 涉外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分析:涉外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资料主要是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H. 办理涉外结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涉外结婚登记机关是地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涉外结婚的条件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在我国,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地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涉外结婚的条件
1、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即使外国一方当事人所属国的有关法律允许多夫或多妻的,我国也不予批准其结婚登记。
2、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即:双方均无配偶;男满22、女满20周岁;未患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直系血亲。
3、当事人双方结婚,必须按照中国法律男女双方共同向中国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在我国以其他形式如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缔结的婚姻,都不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4、担任某些特定公职的人员和处在某些特殊状态中的人不能与外国人结婚。前者指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国家机密的人员;后者指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正在服刑的人。这是维护我国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国法律的通例。
涉外婚姻登记所需证件
1、中国公民所需持有的证件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以上机关出具的有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所需持有的证件。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外国侨民所需持有的证件。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的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需提交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双方的照片。
外国人之间要求在我国登记结婚的,除需要上述第二项所规定的证件外,还需提供本国法律承认他们在他国注册登记的有关法律条款。
涉外结婚登记审批手续
1、申请。
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
(2)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3)双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3、登记。
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要求复婚的,按结婚的程序办理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管理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用由本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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