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只办了婚礼没有领证算夫妻吗
法律分析:法律只保护合法夫妻,没有登记的婚姻关系是有极大风险的,若是只办了婚礼没有领证,一辈子都只能是法律上的非法同居,法律不承认你们的夫妻关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贰’ 没领证的婚姻怎么处理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2)只办形式没领证的婚姻怎么办扩展阅读: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是通过法律将结婚决定权完全赋予当事者本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要有表示结婚意愿的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叁’ 只办酒席没领证的婚姻法律承认吗
法律分析:只摆酒席不领结婚证的婚姻没有效,应当补办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肆’ 只办酒席没领证的婚姻法律承认吗
法律不承认。
只有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之后,法律上才承认。
此外,若是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只能构成事实婚姻,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所以为了孩子的户口,上学这样的问题,还是今早办理结婚证。
‘伍’ 只举行了婚礼没有领证,这样的婚姻受不受法律保护
只有正式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领取结婚证之后,男女双方才成立法律上所认可的夫妻关系,受婚姻法保护。否则即便男女之间已经举行了婚礼,依然不属于正式的婚姻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很多人认为办事比领证更重要,其实这是对婚姻的一种误解。正确的做法是。男女双方一定要先领取结婚证之后再办婚礼,只有这样的婚礼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婚礼。
‘陆’ 和男朋友结婚,他只愿意办婚礼不愿意领证,这婚还能结吗
不能结,这个婚还真的是不能结的,领完结婚证再举行婚礼才是正常的结婚顺序,如果只是办婚礼而不愿意领证你们的婚姻也是不算数的。
无论是什么原因,两个人只有领了结婚证才是合法夫妻,女生要保护好自己,按照国家法律结婚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柒’ 只举行了婚礼却没有领证,这样的婚姻还受不受法律保护
一、只举行了婚礼却没有领证的婚姻受不受法律保护
1、举行了婚礼没有领证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只有经过合法的程序办理的结婚登记才受法律保护。如果只是举行婚礼,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话,只能构成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什么是合法的婚姻
合法的婚姻是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确定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合法的婚姻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不得有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如近亲、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
3、必须是男女异性结婚。我国民法典不允许同性结婚,不承认同性婚姻关系;
4、必须是夫妻双方自愿结婚;
5、双方都没有配偶。
‘捌’ 只是办了婚礼但是没有领证是属于事实婚姻吗
您好,不一定。要看时间,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且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就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只存在于1994年2月1日之前,之后不存在事实婚姻。1994 年2月1日之后在我国要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必须符合条件并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7 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 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 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玖’ 没领证的婚姻纠纷怎么解决
没领证的婚姻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属于同居关系,当事人因同居期间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婚姻成立的条件:
一、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是通过法律将结婚决定权完全赋予当事者本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要有表示结婚意愿的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二、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三、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拾’ 只举办婚礼没有领证受法律保护吗
法律分析:男女双方只是举办了婚礼并没有领结婚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才是合法夫妻,否则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