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姻登记处 星期六、星期天上班吗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根据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修订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但也不排除一些地方会推出便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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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这一规定说明:
(1)进行登记是结婚必经的法定程序。
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能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的婚姻关系才发生法律效力,才会受到国家和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登记的婚姻是违法婚姻。
(2)进行登记是结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3)实行结婚登记制度,是严格执行婚姻法,保护婚姻关系的需要。
(4)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以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 ,进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减少纠纷,维护安定团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结婚登记,可给婚姻当事人以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预防和减少婚姻、家庭纠纷,为以后的婚姻家庭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础;
同时,实行结婚登记,还可以给争取婚姻自由的当事人及时地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当事人正当的婚姻要求,及时拯救因无知或受骗或受威胁而陷入不幸婚姻旋涡的婚姻当事人。
(5)防止和惩治违法婚姻行为。
通过结婚登记,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发现违法的婚姻行为,对违法婚姻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违法婚姻行为,并对严重违法者施以相应的法律惩治措施。
⑵ 婚姻登记处的上班时间 民政局什么时候上班
婚姻登记处和民政局具体上下班时间如下:
1、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一般是周一到周五,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双休日。
上班时间: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30分—5点30分。
注:部分地区规定,婚姻登记处已经从4月1日起实行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开展婚姻登记。另外,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特殊日子的上午,婚姻登记照常办理。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2、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上下班作息时间严格按照各市县区政府文件通知精神。
一般是周一到周五,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双休日。
上班时间: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30分—5点30分。
婚姻登记,是指恋爱的男女之间,为了实现共同生活的目的,依照法定程序,经国家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取得结婚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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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新规范
2016年2月1日起,新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实施。新《规范》中结婚登记增加了指纹认证环节,要求离婚登记有独立场所,更好地保护个人隐私,并着手打造庄重神圣的结婚证颁证仪式,逐渐扭转婚宴大操大办的旧习。
新规范中一些变化涉及当事人的信息材料,具体包括,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申明书》、《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等文书时不仅要求签字,同时增加了指纹认证。
婚姻登记受理过程中,增加了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的程序等
⑶ 婚姻登记处过了年什么时候上班
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设机构属于国家机关,是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上班的,今年农历春节后是2018年2月22日上班,现在的作息时间是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上班,下午是14时30分至18时上班,有的地方也被告早9晚5的。
⑷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上班时间
正常上班时间,早上9点~12点,下午2点~5点。
⑸ 连州市婚姻登记处下午几点上班
下午两点半,因为属于政府机构,民政办,所以按照公务上班规定时间走
⑹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是什么时候
民政局是国家机关,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作时间和放假时间安排,一般是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具体时间看各省市具体安排。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644号)的规定:
法定休假日(全体公民放假日),全体工作人员放假;五四青年节35岁以下的工作人员放假半天;三八妇女节女性工作人员放假半天。其它节日,民政局工作人员不放假。
以北京为例,民政局上班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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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5、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 非双方自愿的;
(三) 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 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参考资料:网络—婚姻登记
⑺ 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是几点到几点
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是上午8:30到11:30,下午13:30到17:30。一般上班时间是:周一到周五,周六、日和法定假日都不上班。按正常情况来说,民政局上班时间通常是:周一到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周六、日和法定假日都是不上班的。下班时间是中午11:30至13:30。下午17:30之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⑻ 结婚登记处上班时间
法律分析:民政局结婚登记处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八点至十二点,下午两点三十分至五点三十分,周六日以及法定节假日不上班。另外,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特殊日子的上午,婚姻登记照常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⑼ 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
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
民政局一般工作时间
民政局是我国的行政机关,也是需要日常休假的。各地民政局的一般工作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不同地方不同区域的办公时间会有所不同,并且有冬令时和夏令时之分哦。
根据国家规定,各市各婚姻登记处已经从4月1日起实行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开展婚姻登记。另外,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特殊日子的上午,婚姻登记照常办理。
民政局周末上班吗
民政局周六提供预约登记服务,周日不办理业务,国务院、市人民政府规定放假调休的日期按照规定执行。周六只办理预约过的婚姻登记,民政局周日一般是不办理业务的哦。
所以,民政局周一至周六是有人上班的,建议不要选择周末。有一些地方为了让新人能够更加方便的办理自己的结婚证,会安排一些员工在周末上班来办理证件,具体要根据你所居住地方的规定政策来决定的。如果确实需要周末或节假日办理,建议最好提前预约或咨询,以免跑空。
结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领结婚证所需要带的证件根据情况不同,具体为: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①本人户籍证明;
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