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租房的申请材料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租房申请材料: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婚姻证明:(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6、房产证明:(1)户籍地房产证明;(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贰’ 我想申请公租房,但是需要我提供婚姻证明我离婚了,没有离婚证,法院判决书也没有丢了,该怎么办呀
如果你的离婚判决书丢失了,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法院调取该份判决书,打印出来并申请法院盖章后即拥有了与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力。
法院判决离婚后,必须等判决生效才算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才能再办理结婚手续。如果是一审判决书,建议在判决书生效后找主办法官开具生效证明。
虽然离婚判决书效力等同离婚证,但是离婚判决书会有生效时间,只有生效时间到达之后,其效力才能等同于离婚证。
关于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时间:首先,如果是一审,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算15日,双方均不上诉的,上诉期满后(15天)判决书生效,此时你们的婚姻关系便已经解除; 其次,如果是二审,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也就是说,如果你拿到了二审判决书,那么在你对二审判决书签收后,你的婚姻关系便已经解除了,之后便可以再婚。另外如拿到的是一审判决书,建议找主办法官开具生效证明,避免重婚。离婚判决书生效后,您携带离婚判决书、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办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80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民事诉讼法》
第164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148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叁’ 婚姻状况证明怎么开
开婚姻状况证明的办法:
1、户籍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加盖鲜章;
2、结婚证明由本人所在乡民政所出具婚姻证明,有结婚证亦可;
3、计生委所出的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肆’ 公租房复审需要什么材料
公租房复审资料包括: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2、个人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个人申请人的本市户籍证明及复印件,或《居住证》及复印件或相关办理证明;
4、申请家庭相关成员的结婚证及复印件;
5、个人申请人拥有本区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承租本区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复印件;
6、个人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伍’ 申请公租房未婚证明在哪里开
法律分析:携以下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即可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2、户口簿原件如果您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且属未婚,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必须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2、如果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本身就是未婚,不需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陆’ 公租房证明在哪里开
法律分析:开具证明时要注意:农村户口首套证明的开具;必须是县级以上城市的房管局开的证明,户口是农村的,就村委会开个,到镇上盖章,再到县里盖章就好了;首套房证明,上面还得有当地房管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经办人联系电话,有时还要打电话核对;大龄单身的,还要先去民政局开无婚姻状况证明,也就是单身证明。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或者协助核实以下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 (一)公安部门有关户籍人口基本信息、户成员关系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相关出国人员信息、户籍人口死亡标识等信息; (二)卫生健康部门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 (三)民政部门、外交部门、法院有关婚姻状况信息; (四)教育部门有关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考籍信息)、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境外教育机构资质信息;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有关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房屋(含公租房)租赁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七)自然资源部门有关不动产登记信息; (八)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商业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九)医疗保障部门有关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信息; (十)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涉税信息。 上述数据信息的格式、标准、共享方式,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商有关部门确定。 有关部门和单位拥有专项附加扣除涉税信息,但未按规定要求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拥有涉税信息的部门或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柒’ 公租房年审都需要什么材料
不同地方所需要材料不同,一般要准备的材料包括: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2、身份证;3、户口本;4、婚姻状况证明;5、申请家庭成员收入及住房情况证明;6、申请承诺书;7、申请家庭成员情况;8、申请家庭住房情况;9、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10、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11、其它所需资料等等。
公租房认租是指申请已开盘公租房的行为。认租公租房需要申请人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等。
公租房年审材料:
1、未发生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情况变化且符合当前的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年审家庭:前往窗口填写承诺书。
2、发生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情况变化但仍符合当前的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年审家庭:前往窗口诚信申报,提供变更材料。
3、不符合当前的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年审家庭:前往窗口诚信申报,主动退保。
由于启动了智能化数据比对,保障家庭在年审中往返奔波、重复提供无效材料及多部门盖章的情况将大大降低。保障家庭只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低保证、特困证,有变更的年审家庭还需携带相关变更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政府办理即可。
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捌’ 公租房复审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不同地方所需要材料不同,一般要准备的材料包括: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2、身份证;3、户口本;4、婚姻状况证明;5、申请家庭成员收入及住房情况证明;6、申请承诺书;7、申请家庭成员情况;8、申请家庭住房情况;9、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10、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11、其它所需资料等等。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玖’ 申请公租房审核通后,审核部门要给申请人什么证明
公租房申请资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
6、房产证明:
(1)户籍地房产证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
(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
(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