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实婚姻与房产
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了,就属于同居关系,财产各自归自己。如果双方共同出资可以协议分割,无法一致的,可以当作财产官司起诉到法院。
❷ 事实婚姻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我该怎么办
不怎么办,这属于婚前财产,两个人过日子,房子是谁的,重要吗?
❸ 房产证被事实婚姻的一方拿走怎么办,在闹分离
如果你们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就不算夫妻。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如果房产证是你的名字,他拿走也没有用。丢了去申请补办就行了。现在没有事实婚姻这说法。你们如果没办结婚证就不算结婚。你们并不是夫妻。分手就分手。
❹ 不动产证怎么办理
第一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第二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第三领取测绘图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第四领取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第五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第六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七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动产证
❺ 父亲办理房产证但母亲不在而且没有联系方式他们有过事实婚姻改如何办理
1994年2月1日之后我国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凡是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一律视为同居关系,不受法律认可和保护。所以如果你父亲属于这种情况,那么房产是他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其他人协助他单独就可以办理相关手续。
❻ 事实婚姻的房产所有权怎样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2001年12月25日公布,自2001年12月27日起实施)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离婚财产的分配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这个你懂的,我不用多说。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六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婚姻法中的过错是指有配偶一方与他人同居,或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❼ 开无房产证明事实婚姻的配偶有房产怎么办
无房产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