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高新区办理离婚的地址在哪
法律分析:结婚或者是离婚都会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拿着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到当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㈡ 常州北直街属于哪个区结婚登记在哪
北直街是属于钟楼区的呀。
钟楼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常州市西直街88号,86607196
二楼太离谱了…
电话都给你了,你打电话一问不就清楚了吗。
㈢ 我在高新区工作,请问结婚登记去哪儿登记,具体位置在哪儿,带什么东西
户口在哪个区就去那个区的民政,婚姻登记处,和住址无关,两个人哪个区都可以,身份证+户口本+大概60-70块钱(50照相,9×2块钱两个证,还有盒子爱要不要,大概10块钱1个)
㈣ 户口在高新区,结婚证在哪儿领
结婚证是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取,如果常住在高新区,那就可以去高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如下: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依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如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4)常州市高新区婚姻登记处在哪里扩展阅读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网络—《婚姻登记条例》
㈤ 高新区民政局办离婚在那里
应当到高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㈥ 高新区办离婚证在哪里办
法律分析:成都市高新区离婚在高新区民政局,地址是高新区天府一街1120号三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㈦ 高新区管委会(天韵路)有婚姻登记吗
成都高新区婚姻登记处不在管委会,而是在天府一街1120号高新区公安分局办证大厅的3楼。
(另外从2020年12月28日起,只要男女双方任意一方有成都户籍,在成都任意区县的婚姻登记处都可以领证)
㈧ 高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那里
在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
㈨ 高新区在哪里办离婚
结婚或者是离婚都会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拿着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到当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